国际互联网条约于2007年6月9日这个日子在我国实施。也许很多普通网民感受不到,因为他们充当着一个网络过客,无心关注其中辛寒,但这消息无疑是对作家还是写手是个巨大的喜讯,无论是平面作家还是网络中的,6月9日这一刻,是具有历史意义的。
文/五空
近年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与网络界人士和无数网民为网络版权非了数之不尽的脑汁,但网络环境净化效果却很欠佳,各大门户网站和中小型网站也为此尝尽了苦头,类似网络实名、文章审查等制度更让网民感到网游的不便。这些烦恼将在2007年的6月9日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予以终结。我国政府版权局长表示:届时借鉴国际社会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国互联网版权保护水平,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
这些年,版权越来越受到国家领导人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回顾过去,从国外的服装、家电到动漫形象,产权无不是国外拥有。就连国内自己拥有的歌曲版权,也得不到最基本的保护。媒体上经常报道,某某人的谱写的新歌是多么多么的好,发行的量却上不去。原因就是于政府对与版权认识不足,让这些娱乐界的公众任务不得不把国内对版权的不足放大成“国家级”笑话四处散播。去年对歌曲版权进行的市场整理,这让娱乐界的朋友们看到了国内市场健康发展的希望,当然,出门后的怨气也因政策的实施变的越来越小。虽然很多消费者对版权和版权税的理解当时接受不了,但经过时间的和政策的说明,群众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并予习惯。
对于网络版权来说,多年来只是空泛的并不成文的规则维系着。各大门户的BBS或博客,相关管理人员对版权或说原创进行了长期的维护,由于国内相关法律空白,也让“网络版权捍卫者”们无所适从,只能从大环境和网络道德给予谴责,长期以来,还是多少损失了赖以生存的点击和人气。具了解,中大型门户网站和博客因博主或版主维护原创作者版权,或多或少的与网民发生了不愉快的事,网民与网络基层管理者甚至进行了类似大字报的攻击。事实也再次证明,网络需要版权,更需要版权的维护。
当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网络中有无数网民,他们都在这块自由之地勤奋的耕耘着。其中不乏优秀的人才。对社会和生活中的见解与很多网民产生共鸣,好的文章转了又转,而这些原创作者却什么都没有得到,作品被转出后,甚至标注着侵权着的名字,还有一写好的作品被媒体使用,而使用的费用却只能听从媒体标准,原因就是没有版权的作品,给费用已经是很例外,这也让很多原创型的写手沮丧。
网络对一些作家来说,是个不如流的地方,因为人人都能在上面发表和转载,没有任何产权的保障,当然也不会与网络上的原创作者和网民进行学术性的交流,如果有交流,那也会被网络上当作一个噱头进行炒作。另外这些作家也很少把作品发在网络上,原因也是因为产权没有保障,会导致文刊发行量。这也使很多想在网络中获取知识的网民找不到真正想看的作品。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后,作家们可以放心的将自己的作品放在自己的网站上,不必在担心被转载或是侵权。
当然,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对中国网络有数不尽的好处,就不一一说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在中国的实施,将是中国网络版权的一个春天,但期望我国政府不要将网络话语权禁锢,让网络这个群众宠儿故步自封,得不到应有的作用,毕竟,很多群众能通过网络这条线能将960平方公里的中国瞬间连接在一起,能将问题和意见及时的反馈出来。
五空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m/wukong5579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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