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的病历
病床上的我
我的伤残认定书
我叫黄小燕,是耒阳市东湖圩乡12组村民,现在一个10月大的儿子。丈夫在三都镇煤矿上上班。因家庭困难。在儿子8个月大的时候,我把儿子放在我的母亲那,到东湖圩农科村一家玩具厂上班(我结婚前在制衣厂工作)。一家人日子过得扎实、舒心。
但就是2009年8月2日下午,我丈夫许志清骑摩托车带我和李己香二人下班,骑车进入320省道后一久,被刘青山(年仅16岁)无证驾驶超载煤车追尾撞到我们的摩托车,当时摩托车带着我和我丈夫向前滑行了28米。当时我俩人事不醒,而李己香因坐在后面,在撞上的时候跳车,而只受轻伤。
事发后,刘青山马上逃走,车上的其母一直坐在车上,不管我俩死活,直到我叔叔赶到才把我俩送到耒阳市人民医院。但此时离事发时已超过40分钟了,已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了。当晚我丈夫需告抢救无效死亡,而我也被截了。被认定为五级残废。
而耒阳市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就更加离谱了。(第430427620090005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是许志清摩托车转弯时,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相撞,且未认定刘青山超速行驶,我想请问,没有超速行驶,怎么能够让摩托车滑行28米。我想就是一个三岁小孩子的清楚的事情,而交警队就认定没有呢。而且认定书是在事发后50天后出的。这是为什么呢??其中有没有什么猫历????
交警队对于事故肇事者不担不追捕,还在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一大早把刘青山母亲从交警队放出来(晚上还是在我家人的看护下才没有放出去。期间刘青山父亲来过交警队一次)。我住院期间的费用全部是由我家里出钱。而肇事者看都没有去看一下。虽然我的家人每天去催促,但是耒阳市交警大队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作出事故认定。并且要求我家人以极低的赔偿款与对方调解处理。我不知道,耒阳市交警大队是为什么这样做。难道是因为刘青山家有权吗?还是有钱呢?
我不知道,刘青山他没有16周岁,没有驾驶证、行驶证的情况下行驶,并且还是在其父母的看管下无证驾驶,其父母难道没有一点监管责任。刘青山难道就没有罪吗,为什么不抓捕其归案。而交警队一直以刘青山没有成年一事作为没有抓捕刘青山的借口。这是为什么??难道没有成年就可以无法无天、不管别人生死驾驶无证无牌煤车横冲直撞。假如是这样的话,那我想我们国家就是乱套了。假如这样的话,谁没有成年杀了人也可以不用承担责任。这样行吗????
此事在这里也无法说清楚来龙去脉,我在此发贴是希望各位朋友给我评评理。假如各位说耒阳市交警队做的对的话。那我无话可说。假如各位认为这件事耒阳市交警大队做得不对。请各位给我转转各位的朋友、同事、网友。让我们政府部门的知道。他们做的那些事,我们群众都是知道的。
本人所说句句真实。请各位帮忙转下。顶下!!!!
我的QQ是 1264216729 里面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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