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16年不但没有安置,土地还要被拍卖。我们是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与东二路交叉口民乐大厦二期拆迁工商户,1993年9月18日,乔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西安市机关房管所拆迁,协议称:就地拆迁,就地安置。并保证24个月回迁。但时至今日,已经16年了,16年我们没有回迁安置,也没有拿到应该拿的过度费和任何经济损失补偿费。因这块土地到现在还是一块空地,我们又回到我们原来的地方重建经营房,开始各家各户的经营活动。但是,明天福建省宸万和、华宏达两家拍卖行对该土地实施拍卖,拍卖行只管他们的利益,这块地存在这么大的隐患,谁要是买了这块地,不就一下被套了吗?不管是谁买了这块地首先是要先解决我们的安置问题。在这16年中,我们曾经用了五年时间上访,省、市、区及相关部门对该地区拆迁户的情况非常了解。我们怎样才能让买方不要上拍卖行的当,这样,买方就不会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