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45人 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52万元

审判长
LG:(09:22)法院办公室开始向媒体发通稿。
4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南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被告人曾锦春,南,1947年8月24日,汉族,湖南省汝城县人,本科文化,原系湖南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6年12月1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被逮捕。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矿产承包、工程招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唐国菊、其子曾峰、其女曾云悉(均另案处理)等共同收受首某等45人 贿赂共计人民币3111.4万元、美元4.25万元、港币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152万元。
此外,被告人曾锦春还被指控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共计有折合960.75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另有违法犯罪所得1926.93万元。
LG:(10:05)庭审是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进行的。
LG:(10:06)现在,法庭还在宣读起诉书。
法庭森严,网友无法拍现场照片
LG:(10:06)法庭把手森严,,几个小门都有法警把手,根本没有机会拍照。
LG:(10:11)曾锦春比以前还白了些,估计双规时还待遇不错。
LG:(10:13)起诉书长达三万多字,曾锦春被指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
曾锦春背对观众席,在被告席听公诉人宣读他的受贿事实。曾锦春身高一米六五左右,黑发,微秃,身材微胖。被法警押上庭时面无表情。
自2006年12月1日由长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官方对曾案守口如瓶。许多媒体记者还是第一次见到曾锦春。
昨日,长沙中院以席位不足为由,只准许新华社一家媒体进入庭审现场,记者们通过其它途径进入现场后看到,旁听席至少一半座位没坐满,三个法院大楼服务员感到好奇,也进入现场坐在后面旁听。
由于起诉书太长,旁听席上有人在睡觉。
起诉书显示,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中,曾锦春和李大伦两人的腐败范围并非只是前者垄断郴州矿业,后者垄断市政工程。曾的犯罪事实也包括插手许多工程,以及买官卖官。
LG:(10:19)郴州举报团”十多名成员赶来旁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对郴州的现状比较担忧。彭北京说,曾锦春被抓后,他的许多马仔,包括十多个干儿子都安然无事,许多行贿官员和老板仍然在位。曾案过后,郴州仍未太平。
LG:(10:26)还在读起诉书,法警不停检查有人用手机录音没有。
LG:(10:29)法院内部有两个人在拍照片,省纪委和省高院分别有人在摄像。
LG:(10:33)从起诉书中可以看出,曾锦春收受贿赂的一大特点是拿现金,绝大多数行贿者都是提着数十万现金直接进入曾办公室当面交给他。
LG:(10:42)从起诉书中可以看出,曾锦春有两个情妇,并帮她们安排工作,多次指示行贿者向其情妇送礼和装修房子。
LG:(10:43)曾锦春回答审判长问话,并让其坐下。
LG:(10:52)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问:听清楚了?曾回答:听清楚了。公诉人问:是否属实?曾答:属实
LG:(10:55)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
LG:(10:56)很烦躁,法警盯得紧,发信息像小偷一样。
LG:(11:24)曾锦春反驳过年过节收红包是郴州的风俗习惯,人情是你来我往,一般是进得多,付出得少,有些来送礼的人根本不认识,也不知道人家的意思,后来接了人家电话才知道送礼人的姓名和用意。
LG:(12:05)法官宣布休庭,下午两点继续开始庭审。
庭审期间,有网友和记者将曾锦春那些被检察官当场踢爆的惊人丑闻通过短信传递给各大网站,引发众人注目。当日下午和第二天,法院不得不屏蔽现场手机信号,防止网站“直播”。>>>

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旭曦(前排右二)旁听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