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介绍 (4/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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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获得 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7年9月

全国工商部门统一的消费者投诉服务专用电话:12315


carter_9527 (120722249) 于 2008-02-29 10:55:2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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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木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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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

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

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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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蓝色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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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生活中,有多少投诉的问题解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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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诚信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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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部门统一的消费者投诉服务专用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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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秋天的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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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知识,谢谢!如果每人个人都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假冒伪劣产品自然会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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