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6日晚上7点.我与女儿一起回家,由于当时天色已较晚,我担心女儿会大意出事.所以我叫她走在我里边.可是就像一句古话说的: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突然之间.后面来了一辆车横冲直撞过来.径直撞到已经沿着路最里边走的女儿身上.她当时就昏迷不醒.血流了一大滩....我慌乱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时,居住在出事地点旁边的人听到车撞击的声音也纷纷出来了.有的帮我报警.有的帮我叫车.车来了.有的帮我把昏迷中的女儿抱上车.在车上.女儿一直流血...
到医院头上缝了六针.身上有很多青紫.女儿醒来的时候一直叫苦不迭.我看了心痛不已......本以为肇事者或者其亲属会凭着良心来问候一下.可没想到住院的一个礼拜期间.别说来医院探望了.就连个电话的关心也没有过...这样的冷漠无情让我心寒.我只好主动打电话想和他们沟通一下.但他们接电话后知道是我之后就把电话给挂了..由于事故判定他们负全部责任.所以交警试图协商解决.也遭到拒绝.后来交警又跟他们沟通了很多次.均被拒绝.最后干脆连我们的电话也不接了.面对这样的状况.交警说无能为力....
迫于无奈我已于2009年5月8日在启东民主法院起诉.该院在5月29日受理该事件.后在2009年6月15日判决:肇事者赔偿出事到住院期间所用全部医药费和其他费用5400元.虽然当时我不是很满意法院的判决(女儿的一副价值800元的眼睛也遗失了).后来想想也算了.没时间和精力去纠缠太多了.可他们依旧顽固不化.以年老没钱为理由拒绝赔偿一切费用.
面对这样蛮不讲理的人家.我再一次于2009年7月8日在启东人民法院对该事申请执行.没想到受理此事的执行官龚效新态度很强硬.在我询问事情的进度时他不是很有耐心.后有一次他打电话来说肇事者没钱,
其女儿愿代其支付3000元,并说如果我不同意三千元的赔偿款.她就一分也不出了,我说你们调查过他在银行的帐户了吗?他说调查过了.没钱.我说你们真的确定吗?他好象很生气.说你怎么反问我呢?就"啪"地挂了电话.留给我的是嘟嘟的电话声.我愣在那里不知所措.这,这是人民心中代表正义的可以给人以温暖的父母官吗?为什么我却感到有一丝寒冷在心头蔓延?后来在8月20日.给我邮来一封信.信上写道;肇事者没财产.此事就此终止执行..我也不知道他们执行的步骤是怎样进行的.当时我提供的肇事者的房屋财产证和肇事车呢?怎么就说他一无所有呢?那如果是他撞死了人也可以用自己年老没钱来逃避责任吗?他是老人就可以倚老卖老吗?说句气话..要是用没钱的理由就可以逃避法律的追究那我现在是否就可以去街上随便撞人?(反正我们家也没钱)情何在?理又何去?当我写这些的时候我真不知道是为自己讨个公道还是为我遇到这样的人而悲哀!!!
希望看到此帖 凡有正义感的朋友帮忙回贴并给予我最好的建议...
低调地活着 (285529826) 于 2009-09-05 19:16:1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