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年轻母亲踢死女儿藏尸洗衣台! (6/270)

< 上一篇下一篇 >
本帖地址: 复制地址

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清风解语

用户形象图片

  
    
 
          一位年轻的母亲踢伤年幼的女儿致其死亡,还把女儿尸体封藏在洗衣台下。连州市法院昨日通报,母亲陈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

  据悉,陈某与黄某林结婚后住在连州市南门大道某栋居民楼。生下一女一儿,黄某林在外打工,陈某在家看护儿女。

  2007年5月3日晚,陈某4岁的女儿黄某婷因闹别扭不好好吃饭,陈某打骂了女儿后并叫她滚出去,黄某婷赌气走出门口,陈某一气之下踢了女儿一脚,不料黄某婷从楼梯摔下去并昏倒。陈某将女儿抱回家,但看不出她哪里受了伤,身上又没见出血,只见她手脚还在动。惊慌失措的陈某没有想起把她送到医院去治疗。

  次日,黄某婷没有进食任何食物。下午3时左右,陈某发现女儿死了。陈某为避免被人发现,竟把女儿的尸体用水泥封藏在阳台边的洗衣台下面。过了几天,群众闻到尸体腐臭味后便打电话报警,陈某被抓获。经审讯,陈某道出了事件的原委。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1楼[楼主] 清风解语

用户形象图片

法律是不是太轻了!?

  对这样毁尸灭迹的畜生  还能让她继续活下去!!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2楼耶路撒冷

用户形象图片

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女人!!!可恶,可恨之极!!!!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3楼耶路撒冷

用户形象图片

虎毒尚且不食子
真乃   禽兽不如!!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4楼笨佳人接成语

用户形象图片

应该是死刑或者无期吧.....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5楼 '半島鐡盒丶

用户形象图片

人家也是不小心的。我可以理解。

其实妈妈的 是不想这样的。你以为人家心里开心吗?

我们也理解他们。。。 不是要光看表面对?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6楼 ` 金じ

用户形象图片

太轻判了,国家不怕父母一旦不喜欢自己的孩子也一脚踢死,坐个11年牢再继续生小孩生活。小孩岂不是死得冤?
回到帖子顶部
个人信息
  • 荣誉+3
  • 荣誉+2
  • 荣誉+1
  • 荣誉-1
  • 荣誉-2
  • 荣誉-3
发表留言
  • 文章不错!
  • 精华好文!
  • 支持原创文章!
  • 帖子图文并茂,好!
  • 真知灼见,说得好!
  • 恶意广告
  • 违规内容
  • 严重灌水
  • 重复发帖
  • 标题党
你确定要删除此楼层吗
扣20点经验值

快速回复进入高级回复

插入图片 选择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不区分大小写)

[完成后按Ctrl+Enter发表]
[回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