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论坛禁止灌水的公告 (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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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冰(~)心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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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来到狗宝宝俱乐部Q吧的朋友,首先我很欢迎您们的到来!其次,我想大家对于本Q吧和TCQ吧所规定的还有些不熟悉,所以故对本Q吧做以下规定:

 

       禁止发表无意义的回帖。

       禁止发表为了点亮图标等字眼的回帖。

       禁止发表原帖灌水。

      

       如违反以上规定,本Q吧所有管理人员,都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并且扣除相应的分数,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升效,如对本公告有任何异议的,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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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飘/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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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版主

(这样不算灌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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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楼主] 冰(~)心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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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飘/sun  (43971340)在 2007年12月24日 9:44:19的发表:
支持版主

(这样不算灌水吧?)

 

 

  呵呵.不算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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