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日,我(患儿父亲)带着7个月发烧的女儿叶圆圆,(女儿叶圆圆在看门诊是该院挂号时笔误为叶云云,家属当时反映过,院方说没问题,因此一直以叶云云认定)到温州医学院附二医儿童医院就诊,发烧原因被确认为肺炎,于是在温州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共6天。在治疗期间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肺动脉移位引流。医院建议手术治疗,家属当时就问医生手术成功几率跟手术费用。儿童医院的医生当时说成功几率很高,费用大概1到2万,而后温州心血管医院前后两个医生来告诉我们要转到他们医院。并且告知家属手术风险大,成功几率只有百分之八十,费用大概3到4万左右。于是6月9日转入温州心血管医院。在手术的前两天主治医生又告知家属,小孩的手术风险极大,只有百分之五十,费用要5万左右。就在家属犹豫要不要现在就手术的时候,医生也告知家属,现在不进行手术小孩几乎活不到1岁。家属无法相信这么一个活泼小孩无法活过一岁,经医生分析家属理解了。于是在6月22日进行了手术,手术成功移住ICU重症病房7床。在ICU重症监护室的11天里除了嘴巴因口水导致红肿,病情一直好转,切稳定。并且里面护士多次告知家属给小孩拿玩具。
就在2009年7月2日下午3点钟家属进去看望小孩,家属看着小孩在玩玩具,脸色红润。而且测量心条呼吸的仪器也有所更换,家属就询问里面医生,医生说你小孩不用那种仪器了。探视完毕,家属去取胸片,报告单上同样说明教前几天好转。下午4点多家属又去询问主刀医生,询问何时可以转到普通病房。医生说:在一个星期内就可以了,并且也说明小孩情况良好。只后一家人就去买玩具。
当天晚上6到7点左右,我把玩具经护理工送进去。到了晚上9点多,ICU里的护理工忽然来通知家属进去,进去之后医生告诉家属情况很不好。于是家属马上去看望小孩发现小孩全身发黑,肚子很大很硬,医生来告诉家属说小孩没的救了。之后主治医生赶到,看了一下也来说:很可惜这小孩没的救了。并且叫家属早点去取来衣服给小孩穿起来,否则尸体变硬了,就不好穿了。当时家属很是激动就问医生怎么会这样,医生说是被痰噎住死的。小孩突然死亡,医院没有告知家属患儿病危,也未曾送达任何书面口头通知。在家属进入之后就发现患儿死亡。家属满是疑问,因此想起在就住ICU期间,家属想要询问患儿病情时曾经多次医生护士不在,也曾经多次遭到医生护士的呵斥。并且在当天有11个病人,只有3个护士一个医生情况下。因此我及家属非常质疑医院,我女儿的死亡是由于当班医护儿员监护不当或不到位,没有第一时间抢救。导致我女儿死亡。
在患儿死亡5天后医院和我协商,对于以前说的话一概与以否认。当家属问为何在患儿死后才通知家属,医院居然以人手不够为借口。家属听后很是激动就没有继续协商。在死亡后20天家属多次去医院,医院均以院方领导还需要开会为借口,不与以解决。7月23日,家属有一次跑到医院,医务科说我们家属在医院哭的太厉害,现在起不与以解决了。孩子枉死了,医院概不承认其重症监护室里的医护人员有责任。对于我们普通农民,给我们小孩做手术看病已经花费我们所有积蓄,外债累累。上告法院最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我们何来的费用和时间精力?而该医院属国家省级三甲医院,势大权大,医院的工作人院还恐吓我们,说他们医院是个大集团,一年有几十亿的收入,你们搞的过吗?的的确确,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家庭怎敌的过,我们温州市的电视台记者都不敢采访和报道,市卫生局也一在把我们往医院里推。我们状告无门,申冤无处
美女不是我 (846612330) 于 2009-09-09 11:09:42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现这是什么世道呀,专欺负穷百姓……那还要政府机关干嘛的,农民百姓交税给你们养家,你们这样对待,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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