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专区】我的孩子是怎么死的??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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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莪死丶谁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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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

当我在问这句话时,我的心在滴血!我的儿子来到世间经历了一次黑白颠倒的折磨,就悄无声息的走了,还没有看清手术台上的妈妈,更没有见到焦急等待的爸爸,就成为一个可怜的冤魂离开了这个世界。谁,为我主持公道?我的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
我是河南省宜阳县的一位农民。我叫孙洪阳,我妻子于2008年6月10日在宜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时,因为医院的拖延和不负责任,致使我呱呱坠地的儿子,在经历了生命的短暂抗争后,离开了人世。后来,在宜阳县人民法院是非颠倒的一年多审理中,我的儿子由“呱呱坠地”的活婴又变成了“出了娘胎没有生命特征”的死婴,这人的生死难道就是由几个不问事实、歪曲真相的法官随意更改吗?天理何在?良心何在?这世间到底还有没有人主持公道?
2008年5月12日,我妻子怀孕30周零4天到宜阳县妇幼保健院检查,经检查为胎盘前置,医院要求住院治疗待产。2008年6月9日下午五点多,经彩超检查前置胎盘已经消失,胎盘二度成熟,具备分娩条件。2008年6月10日凌晨两点左右,妻子临产,我们急忙告知值班医生,经医生检查后,显示婴儿正常,医生让我们签了剖宫产手术同意书,让我妻子等待手术。经多方催促,直到早上五点四十五分,院方才让我妻子进入手术室,也不知什么原因,在没有告知家属的条件下,医院让我妻子由作剖宫产手术改为自然分娩,但由于时间的延误,分娩过程非常艰难,直到早上六点三十分,医院在为我妻子做了会阴侧切手术后,婴儿才生出,可是在出生后不久就死了。据当班医生张ⅩⅩ对我说,孩子出生2 0分钟后经过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6月13日,宜阳县妇幼保健院主动为我们办理了出院手续。
2008年6月23目,因儿子死亡的赔偿事宜,我们和医院发生了纠纷,我和妻子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随后,医院提供答辩称院方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婴儿生出来就是死婴,并向法院提供了病历,在病历上写的是死婴,也没有记载抢救孩子的情况。但我们持有的出院证和三级农合报销审核表上,都清清楚楚地载明我的儿子在出生后是活婴,而且,我们发现医院提供的病历记载与医院给我们出具的收费清单(一日清单,总清单)明显不符,如,病历上记载的吸氧是4次,而我们持有的一日收费清单上明确写着8次。同时,病历上记载的住院期间胎心监护是280次,而我们持有的一日收费清单上明确写着总计89次,象这样病历和我们一日收费清单上的出入竟有14处之多,我们申请复印医院病历,但院方只是搪塞应付,不让复印,好不容易让印了还让退回去大部分。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我们认为宜阳县妇幼保健院篡改伪造了病历。医院要求鉴定,但法院在庭审前对外地(省外)的鉴定机构委托了三次均被退回。
2009年春节后,法院通知我们说必须鉴定,若我们不同意,法院就要自己委托鉴定。我们提出病历的真假问题,当时,宜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冯志高提出“你们写一个书面的鉴定要求,可以要求鉴定机构对病历的真假进行鉴定,若病历真假不能鉴定,就可以做出对你们有利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同意鉴定。最后,法院委托了河南正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病历进行鉴定。2009年2月,主审法官杨庭芳、法院工作人员李会兴、宜阳县妇幼保健院代表,我们一起来到河南正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当鉴定所看到要求鉴定病历真假后,就拒绝做鉴定,并说明病历的真假只能有卫生行政部门来认定,这样,我们只好返回。后来经过他们多方做工作,河南正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为病历做了鉴定。但鉴定的结论是“病历的真假由法院负责”,同时,我们发现鉴定委托书是在鉴定后来送去的,且把委托项目中的“病历真假”的部分给去掉了。
我们收到鉴定结论书后,发现在鉴定中有一份医院和我们的谈话记录,可是在庭审前医院提供的病历中并没有这份记录,而且鉴定的病历一直保存在法院,为什么原来没有的东西现在却出现在了鉴定结论中,这是谁在中间违法做手脚,事实不言而喻。在鉴定结论出来后,法院通知我们又一次去质证(开庭前已经质证过一次),这时才告诉我们医院又提供了一份谈话记录让我们质证。这份谈话记录上载明了婴儿在抢救二十分钟后无效死亡,但在病历中却无任何抢救的记录,这就充分证明了宜阳县妇幼保健院提供的病历是虚假的。
2009年6月29日,在立案一年多后,宜阳县人民法院通知我们去领判决书。当我在决书上看到,法院认定婴儿出生时是死婴时,质问法官依据是什么?冯志高副院长说“病历的真假我们无法认定,我们只能依据鉴定结论来判”。由于鉴定结论是根据医院提供的病历做出的,且病历真假无法认定,鉴定结论当然是不能采信的。而我们提供的盖有宜阳县妇幼保健院印章的出院证明上清清楚楚的记载新生婴儿是男性活婴,法院却不认定,偏偏要拿一份根据不能确定真假的病历做出来的鉴定来认定我的儿子是死的,这分明是偏袒医院,损害病人的行为。我的儿子在出生时明明是一个活生生的婴儿,但因为医院的延误和不负责任,失去了生命。而我们在诉求法院、讨回公道的过程中,受到了长达一年的刁难和拖延,得到的却是一个颠倒黑白的判决!
正义的人们,我想问一下,我的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请问宜阳县妇幼保健院,是谁害死了我的儿子?宜阳县人民法院,你们到底是为受害人伸张正义,还是给害人者偏袒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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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楼主] 莪死丶谁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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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分好好查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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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一朵[碎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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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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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王静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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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可怜的宝宝!

祝福他在天堂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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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爱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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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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