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分用户熄灭Q吧图标!功能已经发布! (15/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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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龍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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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净化Q吧社区氛围,减少无意义回复和打击恶意灌水,Q吧已经修改图标点亮规则。新规则如下:

 

  规则1:活跃天数累计达到32天,可以点亮Q吧业务图标。

  规则2:Q吧社区积分为负分,Q吧业务图标将会熄灭。即便达到规则1的条件,积分为负,图标也会被熄灭。 

   

  再次重申,只需看贴,即可点亮!并且仅看贴点亮的话,点亮图标的同时您将拥有320分的Q吧积分。如果您发表色情(含标题意识不良)、政治反动内容或者与该Q吧主题无关内容、恶意灌水,被Q吧管理员删贴扣分,图标就可能会熄灭,请大家珍惜自己的Q吧图标.

 

  正常使用的用户是不会受影响的。

 

  附:删贴扣分规则 http://qbar.qq.com/help/2286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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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楼主] -`龍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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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侠友遵守下...我绝对不会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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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ミ尐裤衩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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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双手支持了,是该打击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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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瑷dё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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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就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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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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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  xi  haun a       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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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 c從未_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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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我顶,我顶死你,继续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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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 ξ彽調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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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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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 ‖.賣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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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好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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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龍渔菲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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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双手支持了,是该打击一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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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 好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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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早就应该杀千刀的了~~绝对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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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0楼wo.*āì'n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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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支持!!是该打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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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 謉鬽 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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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仙,这个世界的色彩是否会黯淡了许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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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2楼淡藍色D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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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交天下所有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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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3楼絃,斷孒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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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淡藍色Dē夢 (247896774)在 2007年10月18日 17:51:00的发表:
原交天下所有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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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4楼   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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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双手都举了  我还想举脚  行不?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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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5楼霸氣oo俊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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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真叠`假叠``怎么不起作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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