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小詩更新無名網誌 *拜託大家*
拜託大家
一起找高聖凱的目擊者
據說有位目擊證人,是現役軍人,也希望有目擊到該起車禍的善心人士,
可以與我們連絡,幫助理清案情,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小貨車駕駛人魏仲和(60歲恆春人)與高聖凱駕駛的轎車衝撞,
造成轎車上二名乘客高聖凱21歲(高雄人)及友人陳致安20歲(台北人)兩人當場慘死;
女生是模特兒,而高聖凱則曾拍攝過幾則廣告及偶像劇之未來新星,
且即將與經紀公司簽約,沒想到竟發生該起車禍悲劇。
因為判決書已下來~屏東地方法院因被告魏仲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由於死者已死亡無法替自己辨解,所以所有證據口供均有利於被告~
對於此判決雙方父母相當無奈。
死者親友對於該判決結果,心生幾起疑點
判決書上寫因為高聖凱被警方抽血液測出酒精濃度達0.87毫克,
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標準,
不過此判決與當初高父接獲通知趕到署立恆春醫院時的法醫報告為0.19毫克安全標準值下完全不同
疑點一
為何二個驗血報告數值不同,一個是警方檢驗出來的數值,另一則是法醫的報告,
該二個單位應該都是國家具有公信力的單位,怎麼數值竟是令人無法信服且差距過大~一個在標準內,另一則超過標準甚高
再者,以常理判斷,要是副駕駛座的友人若見到駕駛醉得不省人事,還會上車讓醉薰薰的駕駛載嗎?
前提是,副駕駛座的友人血液裡沒有測出酒精含量,也就是說,副駕駛是沒有喝酒的
疑點二
在此曾經友人去電恆春旅遊醫院詢問,若車禍患者送到該醫院,是否會由該院抽血檢驗,
該院表示,他們會立即為送來的患者抽血然後交給警方,再由警方自行送到欲檢驗的地方
那麼二個數值差距甚高,會是二個報告所驗的血液是二個不同人的嗎?
小貨車駕駛(以下簡稱魏)自述,由於自己當時要北上,而高聖凱(以下簡稱高)的車是要南下墾丁,因此二車呈對向,
而因為高的速度過快,逆向衝到對向,也就是魏的行徑方向,讓魏剎車不及才會攔腰撞上高駕駛的轎車,
疑點三

由圖看得出,魏本來行駛於外側車道,但撞上轎車時是橫跨內外車道上的白線上,他說自己的車速只有50公里(該路段速限60公里),而現場有條明顯的剎車痕9.2公尺,

也就是說~本來行駛在外側車道的魏,在9.2公尺處開著速度只有50公里的小貨車~遠遠的就看到高的轎車逆向行駛他,他剎了9.2公尺還是撞上了高的轎車,且把車撞得稀巴爛,而且高完全沒有剎車的痕跡,且現在的分隔的樁柱也沒斷半根;
一起找高聖凱的目擊者
據說有位目擊證人,是現役軍人,也希望有目擊到該起車禍的善心人士,
可以與我們連絡,幫助理清案情,以慰死者在天之靈。
小貨車駕駛人魏仲和(60歲恆春人)與高聖凱駕駛的轎車衝撞,
造成轎車上二名乘客高聖凱21歲(高雄人)及友人陳致安20歲(台北人)兩人當場慘死;
女生是模特兒,而高聖凱則曾拍攝過幾則廣告及偶像劇之未來新星,
且即將與經紀公司簽約,沒想到竟發生該起車禍悲劇。
因為判決書已下來~屏東地方法院因被告魏仲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由於死者已死亡無法替自己辨解,所以所有證據口供均有利於被告~
對於此判決雙方父母相當無奈。
死者親友對於該判決結果,心生幾起疑點
判決書上寫因為高聖凱被警方抽血液測出酒精濃度達0.87毫克,
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標準,
不過此判決與當初高父接獲通知趕到署立恆春醫院時的法醫報告為0.19毫克安全標準值下完全不同
疑點一
為何二個驗血報告數值不同,一個是警方檢驗出來的數值,另一則是法醫的報告,
該二個單位應該都是國家具有公信力的單位,怎麼數值竟是令人無法信服且差距過大~一個在標準內,另一則超過標準甚高
再者,以常理判斷,要是副駕駛座的友人若見到駕駛醉得不省人事,還會上車讓醉薰薰的駕駛載嗎?
前提是,副駕駛座的友人血液裡沒有測出酒精含量,也就是說,副駕駛是沒有喝酒的
疑點二
在此曾經友人去電恆春旅遊醫院詢問,若車禍患者送到該醫院,是否會由該院抽血檢驗,
該院表示,他們會立即為送來的患者抽血然後交給警方,再由警方自行送到欲檢驗的地方
那麼二個數值差距甚高,會是二個報告所驗的血液是二個不同人的嗎?
小貨車駕駛(以下簡稱魏)自述,由於自己當時要北上,而高聖凱(以下簡稱高)的車是要南下墾丁,因此二車呈對向,
而因為高的速度過快,逆向衝到對向,也就是魏的行徑方向,讓魏剎車不及才會攔腰撞上高駕駛的轎車,
疑點三
由圖看得出,魏本來行駛於外側車道,但撞上轎車時是橫跨內外車道上的白線上,他說自己的車速只有50公里(該路段速限60公里),而現場有條明顯的剎車痕9.2公尺,
也就是說~本來行駛在外側車道的魏,在9.2公尺處開著速度只有50公里的小貨車~遠遠的就看到高的轎車逆向行駛他,他剎了9.2公尺還是撞上了高的轎車,且把車撞得稀巴爛,而且高完全沒有剎車的痕跡,且現在的分隔的樁柱也沒斷半根;
反之速度才50公里的貨車不僅有條長9.2公尺的剎車痕,竟還會還從外側車道就見狀還行駛到內側車道,
我想,有開車經驗的人以正常來判斷,都覺得不合理吧!怎麼會本來行駛在外側九公尺前就看到高速迎面來的車輛怎麼還硬向內側行駛??
聲稱,速度才50公里,且急剎了9.2公尺的車,還會把對方的車撞到稀巴爛,讓在轎車裡的二名乘客慘死。
當時的速度真的只有50公里嗎?以力學的角度來算,這樣的速度也破百了吧!
也因為高聖凱被判酒駕、超速,所以高家人目前所有保險理賠一律被拒絕
不過在此提供此車禍的相關資料~由社會大眾來做個判斷~
我們不冤枉任何人~不過要是有疏失的地方導致法官判決錯誤
我想我們也該還死者一個公道,讓死者可以安心的離開人世間
踩踩" (925425737) 于 2009-09-07 22:23:29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踩踩" (925425737) 于 2009-09-07 22:27:10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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