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这个话题既然大家提出来了,我想跟大家好好交流一下看法。
这个特殊的群体,不应该受到的只是鄙视和同情。
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对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称为同性恋者。
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更正为: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同性恋并不单单指的是性取向问题,很多出于好奇,被迫等原因与同性发生性关系的人并不是同性恋。
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在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不再把同性恋看作一种病态心理。
现代口语中,常常使用"同志"来称呼同性恋者,也有大部分人称其为“兔子”。此外,粤语吸收了英文单词gay后,用"基"指同性恋。但是此词通常具贬义。带有贬义的单词还有"玻璃"、"断袖"、"断背"等。在某些地区的方言中,还把男同性恋者称做"飘飘"。
女同性恋中,"T"指特质倾向于阳刚,或外貌喜欢作男性化/中性化装扮者("T"来自英文的Tomboy)。但"Tomboy"的本义并没有同性恋的意思;"婆"指装扮、行为、气质阴柔的女同性恋(又称为P)。"婆"这个词在最早是相对于T而来,指"T的老婆"。但近年来,婆的主体性已经逐渐浮现,用以泛指气质较阴柔者。Uncle指年长的T;这个词起源于60年代,是女同性恋用来对长辈的尊称。在中文里则称"哥",例如"张哥"、"金哥"。至于"拉子"、"百合"、"拉拉"或"蕾丝边"指女同性恋者(由Lesbian谐音而来)。1990年代,见于台湾作家邱妙津的女同性恋小说《鳄鱼手记》里,开始流行于台湾。
男同性恋亦有其一套使用的名词与用语,例如台湾同性恋文化术语里较普遍的用语是"C货",系由英语"Sissy"及"Nancy"所衍生而来,指气质阴柔的男同志。Macho Queen(金刚芭比)指外貌非常阳刚,身型健壮,但隐约有阴柔特质或动作及想法的男同志。另外台湾男同恋者一般也分为"哥、"弟"两种角色。两者主要差别不是女性化或男性化的程度,而是保护及依赖两种概念。一般而言,其区分是不明显且无确实定义的。其他尚有"男风"、"走旱路"等词婉指男同性恋现象。因李安之电影《断背山》夺得奥斯卡后,"断背"一词亦成为同性恋之别称。在近5年来,大陆出现了新的词汇来代替台湾的俗语,同时也显得更加隐蔽化,男同性恋之间不再用哥弟相区别,而更加形象化的使用"1” 形容相对男性化的一方,和 "0” 代表相对女性化的一方,在网络小说的不断传播下,又出现了"小攻","小受"这两个词语来形容同性恋两男子之间的关系,同时这些词语渐渐被普通人群了解并接受,当使用"小攻","小受"这样的词语时,不再像当初“基佬”这种带有很强鄙夷语气的词表现出谈话者对同性恋者的歧视。
后来,gay这个隐讳语开始流行起来,并受到同性恋者的认同,成为称呼同性恋的一个更得体的一个称呼。英文单字gay,本意指"感觉快乐的","使人高兴的"。19世纪,妓女开始被戏称为gay women, 与此同时人们把那些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称为gay。20世纪初,美国的部分同性恋开始使用gay这个词作为自己自身的标签,以区别于在病理和临床上被广泛使用的词汇homosexual。到了20世纪60、70年代,美国同性恋群体强烈要求各个媒体在报道和播放涉及同性恋消息时用gay取代homosexual,作为回应,gay这个词汇开始逐渐被媒体接受和使用。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如直到1989年,美国主流媒体之一的《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才最终接受gay这个词用以指称同性恋。
在现代,通常使用gay来指称男性的同性恋者,而使用lesbian来称呼女性的同性恋者。后者来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莱斯博斯岛)。这个小岛位于爱琴海中、土耳其西北部沿岸附近,多石山,是伊奥利亚人的一个重要居住地。公元前7世纪时,莱斯博斯岛以其抒情诗人而闻名,在这些诗人中,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Lesbian 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但自萨福以后,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从那时起,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
同性恋婚姻状况
已合法化国家: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第一批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 (第二批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不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兰。
部分地区合法化的国家: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
同性恋的准确标准:
1:纯意识上的同性性取向。
2:不受外因影响单纯趋向于同性的人
3:不包括因欣赏才华、能力而倍加宠信的
4:不包括因外戚家族延续出于亲情而宠信的人
5:不包括因兄弟情谊为基础或觅得知己知音而多有亲密的人
理性看待同性恋
同性恋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个隐秘和世界,从而导致了误解乃至憎恶都是很正常的。
同性恋心理有其自然性,这一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所认同。人们常把同性恋看作精神病,性变态,性倒错,其实他们的心智是完全正常的。在一个世纪之前,同性恋一直被认为是邪恶的“行为”。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有关同性恋的第一例案例研究1879年在美国发表,揭开了人类对同性恋研究的序幕。在这一时期,很多专家用“性倒错”来形容新的意义上的同性恋者。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性别身份的倒错,或者颠倒。研究专家总结出:对于想要做男人的女人,或者想要做女人的男人,同性恋关系是一种尽量接近正常异性恋的情绪上的努力。
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同时存在的“性倾向”,而并不存在角色倒错现象。性倾向被认为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
然而,同性恋者毕竟是属于性倾向的少数者,其性对象悖于传统社会形态。当法律与社会约俗反映多数人或统治者的意志与意向时,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迫害成为必然。所以,要消除公众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主要靠普及的教育,其中既要有感性的关怀,也要有理性的判断。
总之,同性恋是一种复杂的人类社会问题,由此引起争议是随着社会的开放而产生的。单一地从个人权利,或社会伦理,或心理学,或自然法则都无法准确定义同性恋行为。这种争议将长期存在下去,我们所做的结论还只是阶段性正确的。实际上主流社会都有一种保守的特质,而正是这种保守的特质保护了社会的平稳发展,剔除了人类发展过程中的浮躁和不良现象。某些事物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在我们还无法确定孰是孰非的情况下,持谨慎而相互尊重的态度才是正确的。
相关电影:
1、《莫里斯的情人》(Maurice)
英国1987
英国作家E·M·佛斯特同名小说改编
[导演]詹姆斯/爱沃瑞
[主演]J·威尔比、休·格兰特、R·格莱威斯、D·艾历奥特
[奖项]休·格兰特获当年度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男主角奖
2、《蝴蝶君》(M. Butterfly)
美国,1993
[导演]大卫·克隆恩博格(David Cronenberg)
3、《去王府》(To Wong Foo)
美国,1995
[导演]比班·基德隆(Beeban Kidron)
[主演]Wesley Snipes、Patrick Swayze、John Leguizamo
[奖项]金球奖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提名
4、《神父同志》(Priest)
英国,1994
[导演]安东尼亚·伯德(Antonia Bird)
[主演]Linus Roache, Tom Wilkinson, Robert Carlyle
[奖项]199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故事片银熊奖
19、《流沙岁月》(暂无图片)
日本
[主演]刚田义德 、滨崎步
[导演]桥口亮辅22、《玫瑰少年》(Ma Vie En Rose)
法国,1997 [导演]阿兰·伯赫林内、伊夫·卡普(Alain Berliner and Yves Cape)
编剧:阿兰·伯赫林内(Alain Berliner)、克里斯·范·德·施塔朋(Chris Van der Stappen)
[主演]Georges Du Fresne,Micheal Laroque
还有哥哥的《霸王别姬》、《春光乍泄》。《蓝宇少年》、《断背山》。
《霸王别姬》改自李碧华的同名小说,我看了三遍,哭了三次。(不好意思)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篇相关文章,跟大家分享一下。
咱、蹭饭。 (546269046) 于 2009-08-10 12:55:25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