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Q吧更好的发展,使版主能更好的为Q吧服务,特制定此条例:
1.服从且遵守吧主、管理员的管理安排.
2.严格遵守和无条件执行《Q吧吧规》.
3.上任后要加群,群为誹﹎主流Q吧管理群,群号会在审核通过后以邮件一起发出. 进群后要改群名片【上任版块】+呢称
4.各版版主每星期对本版管理要不少于3次*,每次管理前(或后)请到〈版住交流〉签到. (暂时不施行签到制度)
5..要长期在自己所管理的版块内参与讨论或发言. 每星期发帖量不得少于3篇*
6.不得滥用版主管理权限,包括:乱加精品、置顶、乱删贴 . 每星期要管理好所任版块,特别是给自己的帖子加精和置顶
7.要能够及时删除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等一切容易引起纠纷的贴子 .
8.对于长时间不能登陆Q吧管理和发帖,要及时到到〈版主交流〉版块发帖请假.
说明:第5条中的三篇帖子不包括签到、请假帖.而这三帖也是考核你管理你版块的说明
另外帖子尽量转版到<回收站>
2007.11.18拟定
ニ囡.渟﹖ (314709510) 于 2008-03-16 18:24:3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ニ囡.渟﹖ (314709510) 于 2008-03-23 19:33:4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ニ囡.渟﹖ (314709510) 于 2008-04-04 00:25:02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