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员不得不面对网络监督 (61/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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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网络出现的与南京有关的几个热点事件,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在内部不同场合几次对此发表意见,提出要求。他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听取通过网络渠道表达的民意心声,重视民意,把握舆情,倾听各种意见呼声,大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12月29日《扬子晚报》)

  这应该算是南京市高层对网络监督的正面回应。恰在同一时间,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受到网络广泛批评和质疑,终因存在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等行为,被免去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对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当地纪检部门也在进一步调查中。周久耕被查处可谓重视网络监督的具体表现。还有前段对深圳“交通部派来的高官”处理也体现了这一点。

  需要明确的是,官员面对网络监督不是要不要重视,而是不得不重视。官员就是不重视网络监督,网络监督也客观存在,并且发挥着巨大的社会作用,这一点非常重要。也就是说,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官员不得不面对的监督力量。

  当官员不得不面对网络监督时,这样一种监督才有可能成为有效监督。这就如同来自上级监督一样,官员一般都怕,因为他必须重视面对。

  网络监督所展示的监督能量,实际上是一种舆论监督能量,网络监督在真正发挥着舆论监督的作用。我们知道,中国的传统媒体,基本上都具有官方色彩,因此必然对官员监督先天不足。而当前的网络监督,更多地体现了大众监督,其舆论监督的特征更为明显。

  当然,网络监督由于是一种刚刚起步的社会监督,又因为其基础直接根植于民众之中,又因其虚拟特征,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如网络暴力,传递虚假、不良信息等,有时也对网络监督的正义性形成一定冲击。网络的有些消极反映,和缺乏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有关。比如中国网民某些暴力语言远远超过了许多言论宽松国家,就和现实社会没有合理的表达渠道有关。

  网络监督虽然还存在这样那样问题,但其在社会监督方面所发挥的不容替代作用却不能忽视。其正面作用远大于负面作用。特别是在反腐倡廉迫切需要深化的今天,网络监督作用或正在成为有效力量。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应对网络监督加以呵护和支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网络监督成为一种有效监督力量时,许多腐败现象、违规官员就会暴露在阳光下,民众管理社会的作用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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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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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因该感谢网络.要是没有网络就不会有百姓说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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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醇酒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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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网上说话也说不得了,都不给发表或屏蔽,说他的好说才会发出来,说的不中听不会发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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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Disco Cl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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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m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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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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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peter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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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不守法又有谁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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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peter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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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违反《劳动法》又有谁能管,东莞 市横沥公安分局因违反《劳动法》现在51名治安员控告到劳动仲裁,东莞市劳动仲裁不作结果,51名治安员又到东莞市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法院又是和劳动仲裁一样。51名中有2名治安员工作14年没有签到劳动合同,横沥公安分局没有为治安员办理社会保险。节假日法定假日休息时加班是没有加班费。这个执法部门又有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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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專寵ˉ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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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0楼腾云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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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修改 只看此人 删除 4楼:腾云环保 02-25 18:15 封ID   
  
您好:你老有才了,佩服你的率真,直面社会的丑陋。太有公德心了,很久没这么爽了,这才是中国人该说该做的,老百信正的好可怜,社会主义领导人一定要把百姓的话要听, 现在的社会太丑陋,我是做小生意的,太有感触了,有些人官不大却很会敛财,满世界的桑拿,夜总会,高档酒店,哪个领导会自己掏腰包去享受,我没有见过一个。  我认为一些高档洗浴中心就是社会的毒瘤,里面的特殊服务不堪入目,我讨厌这样的场所,可偏偏客户及一些小官就好着一口,如果没有这些场所该多好,社会怡然变了,哎 
  还有一件不可不说得事情,《北京帝一秀服饰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巨骗, 2006年2月间春节期间通过黑龙江卫视做广告宣传,招全国《韩国魅族女鞋》代理商,各地区均有交了代理费的人,后来该公司在几个月后神秘失踪, 当时再电视上有个叫-夏菲-的女人作的宣传,他的公司法人代表叫--赵国强,还有一个帮凶叫曹小丽,北京帝一秀服饰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菜市口乐凯大厦设有办公室9楼,他蒙骗了那些生活困难得人,有些家庭为此欠上了数万元的帐,导致家庭生活难以维系, 我想说得是就这个骗子公司,为什么会注册下来,工商局是干吗的,公司跑了受害者去查,工商局居然登记的法人根本不存在,假的 ,作为核准登记是相当严格的政府职能部门,却这么不负责任,难道老百信钱被骗走收钱与你无关吗,如果严格把关最起码他这个人还可以上网通缉,跑不了啊,    难道知会哦收钱吗收钱收钱收钱收钱收钱 
  只知道钱的真假吗 
   还有朝阳公安局接受了很多受骗者的报案,直到现在没有回应, 换句话说如果哪个有钱有权的人被骗了会咋么样,我不知道。 可是我知道被骗的人里面其中有下岗工人,还有残疾人,可怜的老百姓为了生活,他门经后该咋办, 
   我希望大家帮帮他们,政府职能也帮帮他们,快破案,把老百姓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电视台有责任啊   希望大家不要相信电视台的广告及宣传 警惕  警惕 在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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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腾云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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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修改 只看此人 删除 4楼:腾云环保 02-25 18:15 封ID   
  
您好:你老有才了,佩服你的率真,直面社会的丑陋。太有公德心了,很久没这么爽了,这才是中国人该说该做的,老百信正的好可怜,社会主义领导人一定要把百姓的话要听, 现在的社会太丑陋,我是做小生意的,太有感触了,有些人官不大却很会敛财,满世界的桑拿,夜总会,高档酒店,哪个领导会自己掏腰包去享受,我没有见过一个。  我认为一些高档洗浴中心就是社会的毒瘤,里面的特殊服务不堪入目,我讨厌这样的场所,可偏偏客户及一些小官就好着一口,如果没有这些场所该多好,社会怡然变了,哎 
  还有一件不可不说得事情,《北京帝一秀服饰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巨骗, 2006年2月间春节期间通过黑龙江卫视做广告宣传,招全国《韩国魅族女鞋》代理商,各地区均有交了代理费的人,后来该公司在几个月后神秘失踪, 当时再电视上有个叫-夏菲-的女人作的宣传,他的公司法人代表叫--赵国强,还有一个帮凶叫曹小丽,北京帝一秀服饰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菜市口乐凯大厦设有办公室9楼,他蒙骗了那些生活困难得人,有些家庭为此欠上了数万元的帐,导致家庭生活难以维系, 我想说得是就这个骗子公司,为什么会注册下来,工商局是干吗的,公司跑了受害者去查,工商局居然登记的法人根本不存在,假的 ,作为核准登记是相当严格的政府职能部门,却这么不负责任,难道老百信钱被骗走收钱与你无关吗,如果严格把关最起码他这个人还可以上网通缉,跑不了啊,    难道知会哦收钱吗收钱收钱收钱收钱收钱 
  只知道钱的真假吗 
   还有朝阳公安局接受了很多受骗者的报案,直到现在没有回应, 换句话说如果哪个有钱有权的人被骗了会咋么样,我不知道。 可是我知道被骗的人里面其中有下岗工人,还有残疾人,可怜的老百姓为了生活,他门经后该咋办, 
   我希望大家帮帮他们,政府职能也帮帮他们,快破案,把老百姓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电视台有责任啊   希望大家不要相信电视台的广告及宣传 警惕  警惕 在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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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2楼十万八千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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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垄断及欺骗需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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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3楼心太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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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这个平台太好了,能反映出社会很多问题,没有网络就没有周久耕,不过不是所有的问题网络都能发表,大部分都给屏蔽了,希望不要给屏蔽.我反映一个问题,很有代表性,代表全国国企改制中存在的问题,有部分国有企业在国企改制中,没有在劳动部门备案,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这个问题很严重,社会和劳动保障部根本没有重视这个问题.
黑龙江道路运输票证印刷厂就是其中之一,存在的问题太多了,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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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4楼木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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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反腐很好反的,以前毛泽东时代只要那个当官的贪污多少多少就被枪毙,这样还有人去贪吗?本来当官的占尽社会资源,没有必要去冒险吧?为什么不象以前那样搞?因为法律的制定者多数都是有问题的人,他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沟会想到自己,要给自己留个退路撒。中国有能力当官的实在太多了,枪毙一些或许对国家更有利吧?国家最高领导人一句话,在规定期限内所有贪赃枉法的人员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的可以既往不咎,超过期限的如果被查处一律枪毙!看还有贪赃枉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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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5楼*`黑銫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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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为人们提供方便的同时,又有许多欺骗.我的朋友因为相信网络的预测彩票的信息,受到了欺骗.大家注意了;网址:www.303558.com     还说是国家彩票官方网.他就相信了,骗去一万多元.金融危机都这样了.他都崩溃了.有好心人帮帮他吧.希望有关部门也管管网络的真实吧,别让老百姓在受骗了.网络啊,我们能相信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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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6楼炽热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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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哈尔滨市新农村农民现象贵处反映新农镇新农村村委会违法事实如下:
    第一:我们全体村民的固定财产,有两处小学校、养鸡场。养鸡场卖了,28万元,小学校卖43万元,可是这两处价值数百万元,村委会领导才卖了71万元,但是这71万元也不知道去向,难道我们村民的集体财产就值71万元吗?可是村委会领导却利用职权之便,也没有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就卖外地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年12月31日)》,国发[1995年]35号文件的精神,我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有利于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有利于社会主义共有制经济的壮大,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共同富裕,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
    我们恳请上级领导主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
    第二:我们新农镇地区有国家的万家灌溉站水利灌溉渠,我们村就有两条,一条2支线总长1500米,在2008年6月中旬测量要开工修路,可是我们村民不答应,卖给阎家岗农场人民币八十万元,另一条4支线总长200米,在2007年6月份并在水渠上建筑房屋,叫村委会领导推平买给本村村民植树大户作为木材存放地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六条水流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农镇政府,不知道吗?可是新农村村委会领导无视法律,1500米的水渠前后有上千亩耕地,违法出卖国家水利水流资源,私自卖水利水流的行为是违法坑害百姓农民。
    第三:我们村民集体的机动地和村里的废弃地砖厂卖给外地人。
    (1)我们新农村村委会领导却利用职权之便,擅自将村民的机动地卖给外乡人,并村里给签了合同30年,大约是8万左右,并建起了住宅。村里的机动6号地卖给外村人,人民币九万六千元(96.000.00),并签定买卖合同50年,还有机动地40多亩耕地叫村里顶了外债也建起了房屋,可是我们村里的机动地基本叫村委会领导买卖基本没有了,可是村委会领导所作所为也不关心老百姓的生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土地]下列土地应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黑政办发[2004]17号的内容第(五)机动地必须全部实行公开竟价发包,原则上一年一发包,承包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可是村委会,把村民的机动地,卖给外乡人五十年。
     (2)我们村里有些废弃地砖厂8万平方。可是村委会领导卖给外乡人,还有一部分顶了村里的外债,这个废砖厂能给村民出房基地,可是村委会领导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我们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保护我们农民的利益。
 第四:我们村民的集体草原近千亩那去了。
      我们新农村的草原从有生产队就有我们松花江的草原,一直到83年就没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年12月31日国发(1995年)35号文件的精神,仍归该组成员所有的草原资源集体所有权,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为什么村委会领导和镇政府领导不给我们集体组织成员发包,请上级领导主管部门给我们一个答复。
      综上所述,村委会领导违法坑农害民行为,转让买卖土地和顶外债特别惊人,请上级领导严格查清违法事实,还我们新农村村民一个生活之富路,以保障村民基本的权利不受侵犯。
     反映本情况的第2条,现在正在2支渠上水利上施工修公路,请上级领导给个合法的答复。以上问题 我们向上级(镇政府.区.市.省)领导反映多次都没有答复 
                                  电话     15804666610 
                          全体 新农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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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政府答复如下
1.村委会将土地卖给孙传喜五十年的问题
2.村委会领导将废弃砖厂卖给外乡人,不给村民出房地基的问题
3.村委会领导将水渠卖给他人建房的问题
4.村委会变卖小学校和养鸡场房产的问题
5.江北草原的问题
  新农镇政府高度重视次案,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现已基本掌握情况。
1.2005年,新农村委会由于历史陈欠孙传喜9.6万元,无力偿还,经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将机动地约4.5亩承包给孙传喜顶陈欠款,年限为五十年,并签订了合同。
2.废弃砖厂土地面积共6万平方米,经两委班子研究决定将其中3.7万平方米土地作为顶陈欠修路款约62万元,顶给张凤学,王平,后期驻村企业军鸽酒厂为了扩大规模准备租用村里的土地,经两村委班子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又将剩余的2.3万平方米土地租给了军鸽酒厂,并签了合同。
3.水渠建房的问题:现在的新农村是由新农镇原新农村和原三场村在区划调整后并组成的村,该水渠属万家灌区的支渠,是在合村前经三场村承包给植树大户张继有作为木材存放地使用的,村里也并为允许张继有在水渠上建房。
4.小学校和养鸡场是在合村前由三场村租给他人的 ,租期五十年,养鸡场为28万元,小学校为43万元。该款已还历史陈欠和支付农业税。
5江北草原的问题。上访人所提到的草原实际是滩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草原,滩涂,矿山等属于国有资源,新农镇的滩涂一直由新农镇政府经营管理,未交给村委会管理。
    鉴于上述调查情况,处理如下:
1按照有关规定,机动地发包应本着竞价发包,一年一发包。最长不能超过三年。本村村民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新农村虽然作为顶账来处理,但也存在着年限过长的问题,但由于村委会与孙传喜签有合同并已履行现实,建议上访人到司法机关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2.废弃砖厂已经转租,村里已无权在此地出房地基。
3.变卖水渠给他人建房的问题不属实,所建房屋属私建滥建,应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4.转让小学校和养鸡场的财产去向为还陈欠款和支付农业税。
5江北滩涂属国有资产,由新农镇政府经营管理,新农镇政府也没有交由所辖各村委会管理,因此,各村委会也没有江北滩涂所有权。
  如上访人对此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30天内到上级信访部门申请复查。
                                              道里区新农镇人民政府      2008年5月7日
  之后又于2008年5月28日去道里区信访办申请复查但一直都没有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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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
 我向您们反应我们道理区有一处国家版图注册的农田水利渠,叫二支渠总长一千五百米,农田水利渠前后有上几千亩耕田,被我们镇.村干部卖给黑龙江省农恳总局,阎家岗分场修建公路,另一处叫四支渠被我村镇领导推平卖给本村村民建筑房屋住宅,以上问题我们向本市水务局领导,多次反映但是水务局领导说:这两条渠多年没有蓄水的水利渠,可以修建公路,但是在2008年6月中旬测量开工修公路,当时反应到市水务局,市水务局领导给修公路方下达了停工单,以后我们又向市水务局反应,农田水利上修建公路的问题,我们全体村民要求把破坏农田水利恢复,可是市水务局领导跟我们说:这条水利渠是个废渠,我们给修公路方补办相关手续。
 国家提倡建设和恢复水利,以水富民,以水兴业.农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为什么我们农民的水利能修建公路,但是我们农民百姓不知法律给谁规定的,
干部有权就是法。在什么情况下水利上修建公路,这个修公路的工程也不是国家和地方开发地区,为什么农田水利渠上能修建公路,请上级领导到我处来访一访,来看看实际情况。
 
此致
        敬礼
            
                     15804666610
                                              新农村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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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帖 区
 网友:秦世忠 电话15804666610 (2008-10-04 20:53:27) 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新农村(后阎家屯) 编号:2312
 接收部门: 水务局
 主题: 农村水利灌溉渠上修建公路、建筑房屋住宅是否合法的问题
在9月28日行风热线水务局领导给我们的答复,水利上修公路和建房屋的手续正在补办当中。
我们村的水渠被私自卖掉,村干部私自利用职权卖掉国家水利设施。国家水利部和黑龙江省提倡恢复水利规划。今后三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阶段。先不提规划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土地法和物权法等等。就你们的答复也不符合我国对水利方面的法律。难道就向你们说的那样还在等待着补办手续吗?我想请问一下有这项法律么,国家水利部真的有这项规定么?关于水利上修公路修房屋的问题,我想国家没有这个法律吧。
难道你们就不能解决了么?既然国家有法,那么我们村灌溉渠上修公路建筑房屋的情况、能否给我们解决好。希望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在此解决不了,我将进一步上访。我们村民倡议尽快恢复水利。
 
此致
   敬礼
新农村村民200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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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 复 区
 回复部门: 水务局 (2008-10-10 16:21:25)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于2008年10月9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于您见面,具体情况是:2006年6月14日您反映的施工单位阎家岗农场在办完道里区、镇政府和省、市区林业等部门相关手续后,在已闲置11年的万家灌区二阶地二支渠末端渠道施工修路,目前已下达了停工通知,施工单位已明确表态,执行停工通知,现我局正在与施工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补办有关手续。谢谢您对水务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此致
  敬礼
            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84897062 
 ----------------------------------------------------------------------
我们新农村集体的财产机动地都卖光了,村里连村部都没有了,叫这些村干部和镇政府领导卖掉,现在村部在学校当村部,这都是开放30年内把我们所有的集体资产卖光,就连一条农田水利都不放过,卖掉修建公路!我们新农村转卖集体资产特别惊人,不一一列举了。
 我们老百姓需要公平,需要公正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依法查处,依法处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理区新农镇新农村(后阎家岗)哈市老机场路十九点五(19.5)公里处。水利上修建公路
 
               新农村全体村民     
                        秦世忠          1580466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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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7楼炽热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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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8楼静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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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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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9楼日 月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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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难尽,我们的领导不容易,要根据上级领导的路线走嘛。让一部份人些福起来嘛。那谁些福起来呢?。。这就是领导要想的问题嘛。一定不会是平民百姓咯。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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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0楼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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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2日晚11:30分左右,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南台路的一服装店(宝贝之家)起火,事故致使2名小孩死亡1成年人重伤。
  2009年5月12日,是汶川地震一周年的纪念日,一年前的今天他们都能够躲过天灾的威胁,然后没想到,一年后的今天,却死于火灾!
  晚11:30分左右,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南台路宝贝之家突然起火,原因不明。由于南台路的商用口面是双层式的,故一楼作为是商用店面,店主一家人住二楼。店内有店主夫妻二人和一个刚上小学一年级快满7岁的女儿,以及他们刚满3岁的儿子。
  邻居发现隔壁起火,随即拨打了119并叫醒店主一家。刚发现着火的店主并没有太在意,只是急忙跑下楼把卷链门打开准备将店内的货物全部往外搬。然而此时火势越来越大,店主见况急了,急忙上楼叫醒家人。7岁的小女儿以为又是地震来了,躲在了床下。火势已经蔓延到了楼梯口,想从楼梯下去已经不可能了。估计是遇到这种紧急情况店主及妻子慌了神,没有及时想到要先救孩子。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浓浓的烟味,此时距打119电话已经有30分钟左右了,仍不见消防队员赶过来。在13日凌晨20分左右的时候,县消防队员姗姗来迟,一共到了6个人,他们并没有身着制服,而是一身便衣,乃至踩着拖鞋,消防车也没有拉警报器。到场后,发现情况紧急,立即采取灭火措施。但是消防车内的水在还没有用到1分钟的情况下就没有了,接着又到处寻找水源,在相近200米左右的地方找到水箱时,消防人员插上消防水管准备继续工作,谁曾想,消防管破烂不堪,压力根本没有那么大。至此,他们无计可施了。就站那眼睁睁看着大火继续的燃烧。
  时间到了13日凌晨的1时整,消防工作没有任何的进展,围观的群众也达到了数百人之多。店主这时从二楼跳了下来,身体已大面积烧伤,好心人立即将其送往西充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一旁两个开出租车的年轻人等不及了,不顾一切地冲了进去,后面的几个人也跟着冲了进去。不久,两个孩子的遗体从上面被扔了下来,孩子已面目全非。让人惨不忍睹!
  围观的群众愤怒了,几百人一起砸碎了消防车,6名消防人员被包围在中间。遂他们中间的人立即打了110要求出面解决。几分钟后,110到达现场协商,决定将孩子的遗体拉到火葬场进行火化,围观群众不依。仍然表示要求119以及110给个说法。110被激怒了,立即打电话叫回了在青狮、义兴、槐树、多湖等地的执法民警。声称民众**,要执行武力****,遂后打伤多名围观群众及死者家属。并强行将两个孩子的遗体放上了120的车内。事后公安局局长李长红还嚣张地喊,收工后大家到东江(大酒店)吃早饭!
  这时一领导模样的人(貌似晋城镇镇长的人)出来安慰大家:死一两个人是小事,你们闹这么夸张干啥? 听闻此言,群众愤怒了,对着他大骂,更有甚者冲过去要打他,被群众拦住了。
  此事件已在西充县城内被传的沸沸扬扬,难道国家机关单位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依法纳税,人民从没有抱怨过什么。但是你们呢?人民的子弟兵,你们是怎么做的?作为西充人,我相信每一个西充人的心在这一刻都凉了。希望市级、省级乃至中央严查此事,我们西充人讨不到一个说法,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发这帖子的时候我在网吧,以前都没有查过什么身份证登记什么的,今天突然就兴起来了?敢做就不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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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1楼冰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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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用吗?真能帮到普通打工仔吗?所谓的'''''慈善日''''''在广东佛山大沥公安派出所管制下:竟然规定月薪只有一千2的治安人员每人捐一百元;不捐者自动写辞职书!这叫什么天理!天理何在?6年来只加过一次工资.从全市最高到现在最低!大沥治安大队治安人员是全佛山工资最低月薪.希望市领导重视下与犯罪人员作对;保护人民利益的大沥治安大队治安人员的自身利益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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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2楼涂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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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的购房合同是多退少补,到2008年拿房产证时,就告之;多不退少要补,这是什么现象?面对这种行政霸权行为,我们这些退休老人该怎么办?!让我们这些长期拿低工资的退休老人也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房改政策,请帮帮我们这些已成弱势群体的退休老人要回集资房,房改房的多余款。

 

非常感谢有你们这样让百姓说心里话的地方,希望有监督官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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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3楼涂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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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北苑,东苑的1116户对“集资款大于购房的部分不预退还”,而群情激愤,反应强烈,进行了近一年多的上访,在2008年11月收到副省长史文清的批示和省建设厅2008年114号文件:要求洪都集团按多退少补的合同约定还给集资户。可至今没有落实执行,我们只有进行二次上访。2008年05月22日,我们好不容易等来了省建设厅每月一次的接访 日。可洪都集团的方方面面领导21日晚就挨家挨户上门的,打电话的,劝说人们不要去上访。22日早晨小区处于“兵临城下”,集团动用了所有人力物力围剿上访人群,群众的能量是无可法抗巨的,还是有几十位退休老人千心万苦先后到达省信访局,他们还排队登名造册,可怜他们却无法上310接访室陈诉自己上访理由,因为被告之:已经上去了4位代表,而我一人在上面苦苦等他们代表上来。接访两批后,我独自走进310 室时,接访的高副厅长已经离开,接待我的是一位不愿说出姓名的“公务员”,这里公务员打上引号,没有鄙夷的意思,是这位不愿说出姓名的公务员认为我称他公务员是在骂他。不许我多说,你是洪都的,你们洪都今天来了好多人,省政府那边也有(洪都集团围剿上访群众没有成功?不可能!洪都集团领导在各种场合都说要求退款上访人员是极少数,极少数人的影响比集团行政霸权还要大?不可思意,不是集团领导又在欺骗上级领导,就是要求房款多退少补的群众是大多数的事实。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中饱私囊,腐败猫腻的现实社会里,谁也不会傻到将自己的血汗供手交给行政霸权者)。你们的事统一解决,我在等省政府那边的电话通知。    我说:请问一下,2008年11月史文清副省长的批示和你们省建设厅(2008)114号文件为什么至今没有落实执行?我不知道!我没有见过这些文件。你是建设厅的吗?建设厅的文件你不知道?哪你今天坐到这里接什么访?!要知道我们是事先有约的呀!信访办应该事先将情况告诉了你们,你们应该是有备而来接访才对。你是公务员吗?你骂人!,我骂你什么?公务员!公务员不好听!为什么?有责任,你还知道责任二字。多少国人挤破了头也要竟考公务员这份美差,在这位仁兄面前不看好,这真是饱汉不知饿汗饥,这样的公务员多了,百姓的日子可见而知。
   省建设厅接访人员要我下到大厅和集团上访人员一起等候他们领导集体接访。可怜我们这些七老八十的退休老人,拿到鸡毛当令箭,在信访大厅傻等,买来15斤桃酥饼(周围没有馒头包子卖,也许是过了午餐时间.......)一人两个作为午饭。下午1点30建设厅接访人员又要我们派三位代表上310室接访,省建设厅的接访人员就是这样耍弄我们洪都上访老人,这就不得不让我们相信省建设厅的某些人与洪都集团领导串通一起,达成公识,阻碍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难怪(2008)114文件至今不得落实执行。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拨通了省信访局姚处长的手机,姚处长说他马上过来。带我们9位代表(一位4岁的小女孩,随奶奶来的)到三楼,等侯省建设厅的公务员接访。最后还是信访局的姚处长接待,提了个解决办法:十五天内,他负责约三方在省建设厅,解决洪都集资款多不退少要补的问题。然而15天过去了,至今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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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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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山西的事情不足大惊小怪,  呵呵 山西长治屯留县建设局局长刚刚被抓,也是两千多万,,,没什么的 很正常的事情,,,,还有
          山西长治屯留丰宜派出所所长新到,为了给新建的派出所(其实已经完工好久啦,至少08年底已竣工)剪彩,委托下面的小狗腿开着警车村村通知,每个村大队上礼至少500元,1000元不多,多多益善!
    
      更为恶心的是也通知了一些村上的小地痞混混,有犯罪记录的,开麻将馆的,还有丰宜村开饭店的......,以上少则500,听说丰宜好多饭店都上礼1000元,他们也是有苦难言啊!!!
    
      更为无耻的是还通知了一个卖寿衣,租遗体冷冻剂的韩玉真,韩玉真据说也上礼500元,你们通知他干什么????
    
      以上事实,绝无虚构!!强烈鄙视这帮派出所的社会的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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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永隆大酒店连环杀人案
[石首新闻] 石首永隆大酒店死人事件追踪 
永隆, 石首, 大酒店, 追踪 
真情最新进展.绝对真实...死者为该洒店厨师.24岁..今天19号3时35分.死人现场估计有3000人.有各部分政府人员.还有很多老百姓.绝大多数是老百姓.据说.公安局的人要在晚上24点.强行枪死者尸体.但由于老百姓太多.人家都很气愤,堵住出口.不让他们进来.所以他们没有成功.后来有消息称.晚上等大多数老百姓走了以后.再枪尸体.有人称官员出3万5.买通死者有关亲属.跟其死者父.其母做工作.但没有答应.而且.据有老百姓称.荆州江汉风和公安县的记者来过石首.在到达现场之前.被有关人用金钱打发走了.现在石首的治安环境相当恶劣.打架闹事不管.死人了就用各种方法进行违法处理.石首这里那里还有人权.现在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这种治安环境谁还能生存下去.人人都会有子女的.如果那天这事落在你头上,.你会是什么感受.现在石首的有些官员.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了.就差没去杀人放火了.这个永隆大酒店一共死过二个人.一女一男.死法都一样.都是被人从楼上搞死后扔下来.看过现场的人.真是不寒而立.何其惨.到现在为止.石首永隆大酒店外还聚集了几千人.死者父亲在酒杯店门口一直给人溘头.希望老百姓们不要走.如果人一走了.他们就更加没有希望了.很多老百姓很感动.愿意陪他们到天明.希望这事能还他们一个公道.让石首还有一点点正气.希望看过的人.大家行动起来.用各种方法进行宣传.难道真的是天高皇帝远.没人管人吗?本人会跟踪这件事情.请大家关注.我也只是一个深受感动的人.跟死者无任何关系.我也希望我生活的这块土地.平安.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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