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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朱尔尚)在淮南市潘北矿工作,6月30日上午其矿派出所以父亲拿了煤矿用的自救器为名将父亲带至矿内办公室进行长时间的刑讯逼供(20天后家人才看到父亲遗体,发现多处暴力殴打的伤痕)在次日7月1日上午宿舍管理远发现父亲在宿舍内死亡,其矿派出所上级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到现场,在不做现场纪录 不勘察 不通知死者家人情况下 将父亲遗体拉至殡仪馆,家人在父亲工友通知下得知父亲死讯,家人到派北矿询问事情真相遭到其矿民警殴打,又找淮舜分局要死亡原因及现场纪录和为何不通知家属,淮舜分局就两字‘自杀’也没有现场记录,不出具所谓自杀的结论文书给家人,一直拖延了20多天不给立案也不给不立案说明,淮南市其他部门也以各种理由不接受案件。难道父亲被公安刑讯逼供致死就没有部门能管,没有告状的地方了吗?国家就没王法了吗。。谁能给我说下该如何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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