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警官与打人女子身份分析(zt) (136/5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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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胖警官杨少敏的身体状况与死因(图)

者:甲马

  有关案件的背景,在以上帖子里已有详细介绍,不再赘述。此帖为系列之三,专门讨论被打死的杨少敏警官生前的健康情况。

  据媒体报道,杨少敏“很胖,四个警察抬着都很费力”。

  十堰市太和医院负责抢救杨少敏的急诊科主任肖敏,向记者回忆了当晚的详细抢救过程。肖敏3月31日晚,从家里赶往医院急诊科,当晚负责接诊杨少敏的医生易显富告诉肖敏,当晚9点45分,从110巡逻车上抬下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人,从身穿的便服看,易医生不能判断出他的身份,但他注意到“这个人很胖,四个警察抬着都很费力”。


  在“十堰医保网”,我找到了《关于2007年度享受慢性病待遇人员公示》:(http://syyb.shiyan.gov.cn/html/2007-4-29/2007429114737.htm) 



  附件一是详细名单(表格附后,可点击下载),其中就有“市公安局 杨少敏”的名字,申报病种为“高血压3期”。




  关于高血压三期,请看2楼和10楼的资料。这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病情,如果没有适当的调养和治疗,甚至可能会突然死亡

  案发后,媒体曾有如下报道,饮酒对于一个高血压患者意味着什么,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知情者透露:“从张龙萍在案发现场向其家人的哭诉情况来看,巡警大队长杨少敏和其战友当时都喝了酒,杨少敏的情绪激动与此有关。”

  在对杨少敏伤情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让所有医生惊讶的是,其伤口隐藏之深。据参与急诊抢救的医生介绍,令所有参与抢救杨少敏的医生感到惊讶的是,对其从头到脚,做完例行全身检查后,没有发现明显外伤,也没有明显血迹。唯有左侧大腿有明显刀伤,刀口不大,但很深。

  为探测死者的内伤情况,医生为其做了腹部穿刺,因病人过胖,穿刺难以到底,肖敏又赶紧申请B 超,做完胸腹腔的B超后,也没有发现腹内有肝脾破裂等内部出血症状。

  正在抢救的过程中,十堰市公安局法医赶到急诊科,经一番检查后,法医认为死亡原因,应系颈椎及头部受到重创错位后不能复位所致,因为从死者瞳孔看,虽然已经放大,但还没有放大到边,这是伤及脑干的明显症状。

  于是,法医要求医院为杨少敏做CT检测。肖敏介绍,按照医学规定,对已死患者,不做CT检查,但在法医的要求下,肖敏只得请示何院长同意。经与CT室联系后,在凌晨左右,终于完成了对死者头部的检查,检查结果也证实了法医的推断,致杨少敏死亡的真正原因,是其脑部受到重创,整个颅腔内大出血损坏脑神经后死亡。

  据十堰市公安局有关人士披露,相关法医鉴定结果也证实了上述结论。


  在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杨少敏的真正死因,显然还需要进行更权威的鉴定,才能得出科学的、令人信服的结论。




[转贴]高血压3期 VS 颅内大出血
文章提交者:甲马

  临床上高血压病的表现症状分为三期:

  【第一期】血压达确诊高血压水平,临床无心、脑、肾损害征象。

  【第二期】血压达确诊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一项者:①体检、X线、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示左心室扩大。②眼底检查,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狭窄。③蛋白尿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增高。

  【第三期】血压达确诊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一项者:①脑出血或高血压脑病。②心力衰竭。③肾功能衰竭。④眼底出血或渗出,伴或不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⑤心绞痛,心肌梗塞脑血栓形成。

  从以上分期可见,第一期尚无器官的损伤,而第三期损伤的器官已丧失功能,病情是十分严重的。

  大多数脑出血原因为高血压脑出血,少数为动静脉畸形、动脉瘤破裂等原因,动脉瘤破裂临床多表现为情绪激动后头疼头晕及恶心呕吐等,有的可表现为意识改变及颅神经麻痹等,查CT表现为蛛网膜下腔出血甚至少量脑室出血。此病风险很大,病死率很高。本病人CT可见脑内大量出血,并破入脑室,比较少见。大多数动脉瘤未破时无明显症状,由各种活动及情绪激动所引起的血压波动是诱发动脉瘤破裂的重要原因。

  (链接:http://www.dxqyy.com/info/showinfo.asp?id=1954

2004年7月,杨少敏是市局“优秀运动员”
文章提交者:甲马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转贴]高血压的危险性在于突然死亡
文章提交者:甲马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哪些人容易患高血压病?

  1. 胖子容易患高血压
  人体肥胖主要由于全身皮下脂肪增多使体重增加,血容量也增加,使心脏负担加大和血管阻力增加,故此易发生高血压。

  2. 喜欢吃咸的人容易得高血压
  食盐含有钠,吃咸多,摄入的钠就多,钠把身体内的水分牵制住,使血的容量增大,从而造成高血压。

  3. 饮酒多的人容易得高血压
  喝白酒每天超过二两,久而久之造成酒精在体内损害动脉血管使动脉硬化,血压升高,如果同时又吸烟则加重血压的升高。

  4. 精神长期紧张和性子急的人容易得高血压
  长期给不良刺激,如精神紧张、情绪激动、焦虑过度、噪音等,加上体内生理调节不平衡,大脑皮层高级神经功能失调,空易发生高血压。瘦人虽不像胖人血容量大,但还可因其他因素造成高血压。瘦人万万不可忽视自己的血压。

  5. 高血压遗传因素约占30%
  有高血压家族史的人,又有不良嗜好和不良的刺激,常容易发生高血压。但如果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少吃盐、不吸烟、不饮酒、不肥胖,同样可以不得高血压。

  高血压病的早期症状为头晕、头痛、心悸、失眠、紧张烦燥、疲乏等。以后可逐渐累及心、脑、肾器官,严重时可并发高血压性心脏病、肾功能衰竭、脑血管意外等病变。

  高血压影响工作和生活,高血压又是冠心病、脑血管病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心肌梗塞病人中50%是高血压患者,脑卒中病人76%的人有高血压病史。因此高血压的危险性在于突然死亡或致残。高血压患者要学会生活调养和早期治疗,以控制病情的发展。


文章提交者:斜阳外

高血压分有三级和三期,先说三级.
一级就是收缩压140~~159,舒张压90~~99
二级就是收缩压160~~179,舒张压100~~109
三级就是收缩压大于180,舒张压大于110

三期就是低危组,中危组,高危组,极高危组的前称.

现在第六版本科教材都改用以上名称了.
低危组就是无靶位器官损害表现.
中危组就是至少有心,眼,肾,血管损害的一项表现.
高危组就是出现脑:脑卒中,高血压脑病,短暂脑缺血.眼:视网膜出血,视乳头水肿,心:心力衰歇,心绞痛,心肌梗死,肾:肾功能衰竭.血管:动脉夹层,动脉闭塞.
现在明白么,对了,靶位器官就是以上说的心,肾,眼,血管什么的.说多了怕你不明白,说得简单一点呀.
高危组就到是二期和三期之间了.极高危组就有高血压危像了.


八喜 (153678152) 于 2008-04-11 03:06:4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八喜 (153678152) 于 2008-04-11 03:08:12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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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楼主] 八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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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找人“打死”胖警官的女子是何方神圣(图)

 

文章提交者:甲马
  
  关于案发经过,很多人注意到这样一些细节:

  张龙萍与杨少敏的战友在会车时发生口角,起初相互之间进行漫骂。随后,杨少敏从车中出来,向张龙萍等人亮明警察身份,但并没能平息争端,对方继续发生言语冲撞。在相持推搡的过程中,杨少敏情绪失控,顺手给了张龙萍几个耳光,张龙萍被打后情绪激动,遂打电话叫人赶快过来帮忙。

    当******发生后,杨及杨的战友并没有离开现场,也未向对方示弱,张龙萍等人也下车控制住杨少敏所乘的车,不允许其离开。

    大约10分钟左右,张龙萍电话叫来的一帮人就赶到现场……


  假如报道属实,杨少敏的所作所为只能用“嚣张”两个字来形容,“顺手给了张龙萍几个耳光”,换了一般老百姓早就被他打懵了,谁还敢跟他叫板?此时此刻,那位弱女子却没有忍气吞声,反而与胖警官对峙,并火速招来一帮援兵,这种巾帼气概非常人所能想像。就是因为这些细节,我对她的身份也产生了好奇。

  有些细心的网友可能跟我一样,也在网上搜索过,可是除了案发后的新闻,找不到这位“张龙萍”的任何资料。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当地(十堰市)的媒体和论坛,对于这件事噤若寒蝉。然而,在她的工作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的网站上,也搜不到“张龙萍”的信息,身为院办干部,这就不符合常理了。

  最早报道此案的《长江商报》将女干部的名字写成“张龙萍”。但是,我查到了院办干部的名单,其中并没有“张龙萍”这个人。

  问题出在哪里?答:记者把这位女干部的名字写错了!

  实际上,她叫“张荣萍”。湖北话的“龙”和“荣”很容易混淆,一字之差,以讹传讹,差点让真相从眼皮底下溜走。找到了这个突破口,我们就能从单位入手,了解到她的岗位和职责:(http://www1.qcxy.hb.cn/yuanban/Client/fg.htm

  1、负责院领导日常公务、出差、报刊征订及其他服务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兄弟单位领导来校参观访问的接待工作。

  3、负责办公室内务整理(包括传真、信件收发等)、办公室人员考勤工作。

  4、负责学院纸质文件、通知的分发工作。


  熟悉高校行政工作的人都知道,这个岗位没多大权力,但比较舒服,往往由文凭不高而又有某种背景的人占据。

  学院保卫处处长吴汉桥跟她比较熟悉,他的评价是:“她性格温良,工作上很认真,搞接待工作也很出色。”这个评语跟她的工作性质倒是很吻合。

  在“百度-十堰吧”(http://tieba.baidu.com/f?kz=349153904),一个十堰的网友这样写道:

  ……张荣萍长的很漂亮,以前是东风公司一个厂的工人,后来被某人看上而调到学院。就说这么多吧。说多了不好,怕根据ip顺藤摸瓜。


  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始建于1972 年,当时是第二汽车制造厂(东风汽车公司的前身)工人大学。2006年底,学院由东风汽车公司移交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传闻似乎不是空穴来风。


  至于张荣萍的照片,我是从学院网站上的一张合影里截取的。网页未注明谁是张荣萍,但有一段文字:

  本届“学苑杯”教职工羽毛球赛分男单、女单和混合团体三项。在展开激烈角逐后,最终,石宏、于晓茹老师分别获男女单打冠军,肖鹤、齐心、邵帅、李渝松、王潜老师分别获男子单打第二至六名,陈晓红、张晓玲、李萍、张荣萍、郭义坤老师分别获女子单打二至六名。


  既然张荣萍获得了女子单打第五名,根据他们手中的荣誉证书,按图索骥,最右边那位的女子便是张荣萍。有趣的是,她所站的位置与众人保持了一定距离,显得很抢眼。(http://www.qcxy.hb.cn/article.asp?id=435

  掘地三尺,终于把张荣萍的资料挖出来了(照片在2楼),呵呵,这里应该有十堰的网友,欢迎继续补充。顺便说一下,此帖又登上了今天“大旗网”的首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8 10:10:42编辑过]


         



文章提交者:甲马





说说看,你相信谁?
文章提交者:甲马

  3月31日,十堰市公安局巡警机动大队长杨少敏,在制止一起堵车纠纷时被11名歹徒群殴致死。今日,追悼会将在该市殡仪馆举行。

    据知情人士介绍,3月31日晚9时许,杨少敏与战友饭后驾车行至该市春花苑小区至东岳路出口处,因路边停满车辆,只剩一个车道,与对面驶来的另一辆轿车狭路相逢。双方在谁应让道的问题上发生争执,并逐步升级。杨少敏下车亮明身份,称自己是公安局巡逻大队长,希望双方停止口角。

  不料对面车里一女子闻此,大骂杨少敏,然后打手机叫人带家伙过来。很快,一伙人带刀赶来,将杨少敏推搡至附近一院内,群殴致死。

    十堰太和医院介绍,杨少敏被110送到医院时,瞳孔已固定放大,虽经两个多小时抢救,仍无力回天。CT检查结果显示,系因脑部受重创,颅腔内大出血损坏脑神经致死。

    十堰警方昨称,当时共有11人行凶,目前均已被抓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称,杨少敏1964年出生,1981年参军,1984年从警,人很老实,但身体强壮,会一些功夫,平时出警过程中能镇住三四个人。该民警称,打手机喊人行凶者姓张,在十堰“混得很开”,后在逃跑时被一过路司机抓住。

  杨少敏的哥哥杨少俊说,直到昨晚他才将弟弟的死讯告诉74岁的老母,但没说因何而死,只说是“摔了一跤”。杨母昨晚赶到殡仪馆看儿子最后一眼,悲痛地说:“才一个星期没看到儿子”,送她走时,她不愿离开,多次拉车门要再看看儿子。杨少敏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偏瘫多年,小女儿正读高三。他的妻子悲痛欲绝,整日以泪洗面。

    据了解,以十堰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的名义举行的追悼会将于今日举行。记者昨在该市殡仪馆看到,前来吊唁的人络绎不绝,花圈从灵堂一直摆到大门外。

    昨日,省公安厅督导组会同相关专家已赶到十堰,对其尸体进行检验,其中包括酒精检测。

    围绕杨少敏是否属因公殉职,是不是曾因工作与行凶者结仇,目前尚无定论。一种观点是不能算因公殉职,一种观点是当时杨少敏已亮明身份,是以一名警察的身份在处理事端,理应属于因公牺牲。


  4月4日,《楚天都市报》在头版刊登了以上新闻。其中,将杨少敏刻画成一位临危不惧、勇于制止纠纷的好警官,而张荣萍则是一副破口大骂、“混得很开”的形象,并且说她在案发后逃跑。

  特别是最后那一段:按照第二种观点,如果警察的亲朋好友或他自己跟别人发生******,他都可以亮明身份去“处理事端”(顺手打几个耳光)。

  谁敢还手就是“袭警”,打伤了是因公负伤,打死了就是革命烈士。当警察真好!

  此前,其他媒体的报道中,曾有杨少敏先动手打耳光和张荣萍主动自首的情节,上述报道却只字不提,倾向性十分明显。大家可以比较一下:


  张龙萍与杨少敏的战友在会车时发生口角,起初相互之间进行漫骂。随后,杨少敏从车中出来,向张龙萍等人亮明警察身份,但并没能平息争端,对方继续发生言语冲撞。在相持推搡的过程中,杨少敏情绪失控,顺手给了张龙萍几个耳光,张龙萍被打后情绪激动,遂打电话叫人赶快过来帮忙。

    当******发生后,杨及杨的战友并没有离开现场,也未向对方示弱,张龙萍等人也下车控制住杨少敏所乘的车,不允许其离开。

    大约10分钟左右,张龙萍电话叫来的一帮人就赶到现场……

    据一位目击者披露,当时杨少敏下车就将张的车钥匙扔到附近的水沟里。案发后,张龙萍并没有和其他人一起逃跑,而是自己打电话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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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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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蓉在一个小品里说的好:狂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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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孤单异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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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看他还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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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峰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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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怎么了,只不过是披着人皮的恶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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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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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警察,因为我胖,因为我喝了一点点,就一小点点,因为我...................我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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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旺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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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个这人说的,杀死一个人是凶手,杀死1000人的是英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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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舞林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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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怎么了,有些只不过是披着人皮的恶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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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なLFCㄜ/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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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谁先出手,谁对谁错,打死人就是不对。。。

一个女人,能叫那么多男人来打架,看来很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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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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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真的很好!发人深思啊

遇事要冷静!人人之间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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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0楼メ.⒈1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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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孽啊造孽啊造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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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国际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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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好,是要打,现在的不叫警察,叫吃玩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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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2楼爱的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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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军相逢勇者胜 这是两个都是有特殊背景的人之间的博弈 不同的是杨是身份背景 而张是个人背景 所以导演了不同的媒体报道 作为普通群众 我们只奢望能够知道真相 在真相没出来之前 不好说谁是谁非 人活着难免碰到各种事情 不可能因背景而避免 可是因媒体的不同报道出现了不同的倾向 所以我们想问问媒体的责任何在良心何在呢追求报道真相的职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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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3楼fl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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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多打死及格警察,现在的警察都是人渣,没几个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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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4楼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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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咋又出事儿了,这些人咋就不把主席和总理的话听一下呢?像你们这样“和谐”二字又怎么能从社会中体现出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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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5楼税钰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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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没几个好人,比城管隐蔽得好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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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6楼逍遥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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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狗耳!勿怪!吾中华鹰犬众多.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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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7楼狼群→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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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作为一个汽车学院的女干部,怎么可能知道对方是警察了还要打死对方,媒体报道偏向权利,现在的警察就是中国的黑社会,多死几个都无所谓!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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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8楼√野お仔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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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事说我也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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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9楼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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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个狗三八多死几个,才是中华民族的福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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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0楼支離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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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匪不是一家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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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1楼老鼠见到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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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好,替我们老百姓出气。什么狗屁警察,其实就是黑社会,就是土匪。多打死几个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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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2楼雨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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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警查都是有执照的流氓,警匪都是一家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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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3楼雨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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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都是披着羊皮的狼,谁有钱就为谁办事,要么你有个后台也行,否则有理没钱没后台,你千万别找警察,不整死你才怪,大家看开点,别为自己找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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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4楼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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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都不是好人,包括记者编辑.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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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5楼老山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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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网友,你的考证非常让人信服,答案不言自明。你是个记者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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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6楼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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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个好鸟!混章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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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7楼茅草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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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能打死发狂的警察的人不是多了,是太少了,呼吁嘉奖打死垃圾警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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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8楼张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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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一百个好,许霆效应,太好了,许霆拿大家的钱而无罪,许踩亮妨害公务,记者干预司法而有功,法官特案特办,破坏司法公正而无罪,大家都是乱来,凭什么指责飞行员,飞行员们要挺住,在这个社会里,只有强弱之分,没有是非可言,只要你们坚持在国内到处乱飞,全国人民都会跪下来叫你们是爷,如果你们认错,你们永远是低三下四的下三滥,你们要坚强,给全国人民一记响亮的耳光,告诉他们:飞行员不是好惹的。当然啦,各行各业都要向你们学习啦。广州市中级人民发院厅长甘正赔的六宗罪。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渎职罪;4、越权罪;5、破坏司法公正罪;6、枉法裁判罪;样样都是刑事犯罪,何况他自己也承认是特案特判,一副赃官索贿受贿后的嘴脸,凡是从事特案特办的法官,无一例外都是赃官,他们在受到贿赂时;受到人情时;牵扯到自身利益时;都会特案特办。所谓的人情案。法院不是妓院,法官也不应该是婊子,一旦升堂,就当六亲不认,如果是婊子,当然是特案特办,非亲亦亲共枕眠,职业使然。甘正赔与许霆非亲非故,居然如亲如故,把法院当成妓院,把律条视为无物,任意践踏篡改,今后无理缠讼者众,个个要求特案特办,那时,法院就真正成了妓院了。法院有这等法官,变成妓院是迟早的事。在法定刑期以下判决,必须是在危害国家利益的时候,比如:美国总统布什(或其他什么人)在中国广东国家大剧院犯了罪,判刑20年入狱服刑,但是美国的军队因此包围了中国,B-52战机在北京上空盘旋,盟国欧洲的八国联军也突破了中国的西北防线,(或外交部接到照会;经过最高法院核实,可以在法定刑期以下轻判)如果这时中国政府不想开战,必然通过最高法院询问核实该案,为了国家利益轻判,以致有罪释放。这才合乎程序。而甘正赔执行的是倒序,先生病,后治病,这是程序,先治病,后生病,是倒序,法律讲究严格的程序;如果倒序就可以:先审判;在再抓捕;发现现场,然后再报案。执行倒序的医生,显然是有罪的。许霆案最高人民法院尚未询问;核实,指示轻判,甘正赔就自行越权枉法裁判,此风一长,枉法裁判就成了法律博屎的专利了。许霆那点有从轻依据呢?其行为全部适用从重条款。下一位法官应该做的是;首先抓捕许采亮;以妨害公务;干预司法,破坏司法公正为由,拘役或者判刑;(许采亮在审判前在法庭外高举布条,结果形成了特案特办的不公正事实,如果不严厉打击,今后,像许采亮这样的闲杂人等;社会渣子,就会以以妨害公务;干预司法,破坏司法公正为其业余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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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9楼爱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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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显然是在偏袒警察,他不是你爹吧,明明是酒后驾车,却写成饭后驾车,你这个王 八 蛋 还挺会写呢。我不知道中国养这么多猪头警察有什么用。当然那个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以为她是西施  全点垃圾。你也是个毛,以后不要偏袒任何人。实事求是  不过写的还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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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0楼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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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好,替我们老百姓出气。什么狗屁警察,其实就是黑社会,就是土匪。多打死几个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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