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案续:罗彩霞索赔13万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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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
■ 罗彩霞案事件回放

原告罗彩霞在起诉书中称,她和王佳俊同时毕业于邵东县第一中学,同时在该校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文科)。罗彩霞的高考成绩为514分,王佳俊的成绩为335分。该年度湖南省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为:第一批本科568分;第二批本科531分;本科民办院校(树达学院、兴湘学院)460分,本科民办院校(其他院校)430分;第三批专本沟通录取分数线501分。

罗彩霞称,上述高考成绩及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她的第二批本科志愿为湖南人文大学,第三批专本沟通的志愿学校为湖南财专、湖南一师;王佳俊第二批本科的志愿学校为贵州师范大学,第三批专本沟通的志愿学校未填写。此后,王佳俊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并于2008年在该校本科毕业。原告罗彩霞在2004年高考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并不知晓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具体原因。

罗彩霞事件立案:原告列7被告索赔13.5万

来源:天津日报

昨天(15日)下午,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罗彩霞案”,已在天津市西青区法院正式立案。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本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对罗彩霞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据了解,罗彩霞在起诉书中列明了七名被告,除了她的高中同学王佳俊及其父母外,还有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和贵阳市教育局。罗彩霞向七名被告提出的连带赔偿金额是13.52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此外,罗彩霞还起诉要求被告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

23岁的罗彩霞,目前是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镇大石头村。“王佳俊冒名顶替我上大学,给我造成很大伤害,但说实话,我现在并不是特别怨恨她。我打官司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能赢回我的身份。”罗彩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现在的毕业论文还正在写,这件事情耽搁了她很多学业,影响了她的求职,不过,她有信心处理好这些事情。

起诉书称,现原告及其家人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之所以产生上述诸多异常情形,其原因为:在2004年的高考成绩及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被告王佳俊的父母为了达到使其女儿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的目的,冒用了原告的个人身份及高考成绩,使得王佳俊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且自2004年至2008年间一直以“罗彩霞”的名义就读,并获得《毕业证书》,贵阳市教育局以“罗彩霞”的名义为王佳俊颁发了《教师资格证书》。

原告认为,被告王佳俊和其父母以不正当手段,冒用了原告的个人身份及高考成绩就读于贵州师范大学,并取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构成对原告姓名权及受教育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其余被告作为原告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被告王佳俊大学阶段就读学校、负责审核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失(且不排除故意),客观上亦对被告王佳俊的上述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故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据此,原告提出上述诉讼请求,希望法院判如所请。

■ 罗彩霞案事件回放

原告罗彩霞在起诉书中称,她和王佳俊同时毕业于邵东县第一中学,同时在该校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文科)。罗彩霞的高考成绩为514分,王佳俊的成绩为335分。该年度湖南省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为:第一批本科568分;第二批本科531分;本科民办院校(树达学院、兴湘学院)460分,本科民办院校(其他院校)430分;第三批专本沟通录取分数线501分。

罗彩霞称,上述高考成绩及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她的第二批本科志愿为湖南人文大学,第三批专本沟通的志愿学校为湖南财专、湖南一师;王佳俊第二批本科的志愿学校为贵州师范大学,第三批专本沟通的志愿学校未填写。此后,王佳俊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并于2008年在该校本科毕业。原告罗彩霞在2004年高考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并不知晓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具体原因。

2005年,罗彩霞在经历一年复读后,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即将于2009年夏季在该校本科毕业。今年3月1日,原告罗彩霞向建设银行天津分行鑫茂支行申请办理开通网上银行业务,被该行拒绝,理由为在银行系统中“罗彩霞”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原告相符,但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为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而原告所持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为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此外,银行系统中“罗彩霞”的照片亦明显与原告本人不符。经查看银行系统中“罗彩霞”的照片,为本案被告王佳俊。今年3月6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也就罗彩霞“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事宜”作出说明:“罗彩霞于2008年7月在天津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审核合格,但其数据合并到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时,因当时系统数据库中已存在与其同姓名、同身份证号的申请人信息,故合并数据未成功,无法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另据罗彩霞向天津师范大学咨询,因贵州师范大学已经以“罗彩霞”的名义(同原告身份证号)为王佳俊颁发了(本科)《毕业证书》,故罗彩霞不能在该校“再次”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记者 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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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官方:王佳俊下落不明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湖南邵阳市有关部门15日下午就罗彩霞被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调查情况向社会进行了首次通报。据指出,调查组已经掌握了当事人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伪造公文、证章的相关证据。

调查组成员、邵阳市纪委副书记肖益林介绍,这起盗用身份信息,假冒他人上大学的案件性质十分恶劣。王佳俊的户口迁移证、体检表上的公章都是伪造的。但是谁从邵东县地界岭派出所盗走的正版户籍迁移证这个环节,目前调查组还在排查当中。王佳俊的档案已经从贵州取回到湖南省公安厅进行技术鉴定。

据介绍,罗彩霞信息的提供者已初步查清,为原邵东一中高三班班主任张文迪向王峥嵘提供,其中包括罗彩霞2004年的高考分数、考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目前,王峥嵘已经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据透露,王佳俊目前下落不明,有关方面正在全力查找。

另据天津日报报道,该案也已在天津市西青区法院正式立案。罗彩霞在起诉书中列明了七名被告,除了她的高中同学王佳俊及其父母外,还有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和贵阳市教育局。罗彩霞向七名被告提出的连带赔偿金额是13.52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此外,罗彩霞还起诉要求被告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

今年3月,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的罗彩霞偶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被她人盗用。经调查,罗彩霞的高中同学王佳俊2004年冒用罗彩霞的名义和高考成绩,考入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并于2008年顺利毕业。而通过复读考入天津师范大学的罗彩霞,毕业在即,却因此面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一系列棘手问题。

该事件经新闻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关注。由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三级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60多人组成联合调查组,5月6日起相继进驻事发地,展开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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