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图标显示功能已经出台,在满足了点亮规则后,您可以选择性的隐藏滔滔
图标,如下图所示:如果您勾选了“熄灭我的滔滔图标”这个选项,那么您已经
点亮的滔滔图标将不再显示。
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满足点亮规则的叨客们才有选择隐藏滔滔图标的权利哦!
那么如果您在隐藏图标后想再次显示滔滔图标的话,只需发个唠叨再激活一个活
跃天或是再邀请一位QQ好友成为自己的叨友,即可重新显示并点亮您的滔滔图标。
附:滔滔图标点亮规则
满足下面几个条件即可点亮QQ上的滔滔图标::
1、 成功上传头像获得叨客身份证
2、 成功邀请5名QQ好友成为自己的叨友
3、 在滔滔的活跃天数达到15天以上
注:邀请的前提必须互为QQ好友,且不是自己的叨友!
滔滔管理小组
流泪的竹子 (43029330) 于 2008-06-25 10:10:1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流泪的竹子 (43029330) 于 2008-06-25 10:11:10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流泪的竹子 (43029330) 于 2008-06-25 10:44:3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