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写下这么多的文字并且爱它爱到疯狂,屈指算来,真正沉迷于此的日子也不过1年而已。
之前我一直在拥挤的租住房里,在午夜白炽灯昏暗的灯光下疯狂的剥落和抽离着头脑里班驳的记忆碎片,这是一场永无止尽的工作。内心里往往会泛起隐隐的忧伤。等我可以停下笔思索的时候,眼睛已经痛到无法再睁开。
可是我思绪的潮水汹涌流淌。我的手指蠢蠢欲动。我的心,被溢满的感动与感伤胀得疼痛。
当我即将被无法写字的痛苦折磨得崩溃时,我打开了电脑。上网。搜索。5秒。。。跳出来的却是爱网论坛。注册。
于是,一切顺理成章的发生了。偶尔来逛逛,却很少留下只言片语。看着,看着,会震动,会有共鸣,等到自己感动了,就停下来,然后在寂静中任思绪一点一点沉淀。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在生冷的PC面前,不停的敲击键盘,聆听清脆的击键声,默默的与PC交流。或者说,这不是喜欢,而是一种习惯。就像都市人习惯了现代城市的快节奏,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所不同的是,我,面对的是生冷的PC。我不喜欢音箱,私底下一直认为音箱只有在K歌时才会让自己对之产生无比的热爱。习惯于让一切都在静寂中与PC,与网络另一头的灵魂交换自己的陌生情感。这似乎很清幽,很个性。朋友说,这就像我们当年的校训:张扬个性!呼~~可惜,而我面前的只是一台面无表情但拥有奔腾的心的PC。
我时常在想我是不是常会为一些事情或任务而感动,会不会为之而颤抖不已。日间曾在林中看到一株脊草,坚强的挺立在没有一丝阳光的地域,除了苔藓,就只有它傲然于此。第一次让我觉得一株植物也会显现出如此鲜明的个性。不由得想起安妮的文字,美丽且颓败。她的文字一直是我所执著的,就像那《火与冰》,有着明显的对立面,却又在对立处开始朦胧。深刻,现代,聪敏,心性善变,色彩深蓝,印象中的安妮即是如此,只是越来越觉得她在时间沉淀的同时,越来越感性了。
对于网络,我已感到厌倦,电脑的辐射有时会让我喘不过气来。由于长期对着显示器,我的脸上似乎已经过早的衰老,憔悴。手掌尽头也因为磨擦鼠标和键盘的缘故长出了一层厚厚的茧子。好友戏称,这是我们的英勇的勋章哦。呵呵。彼此大笑。有些不得已。上网有时纯粹是为了满足私欲,就如同写作,文字就是很好的宣泄。可以让它毫无声息地在键盘中敲打出来,让手指随着心绪和脉搏一起跳动,然后又沉默的看着它,让沉默的读者给予沉默的回复。一切显示在没有嚣喧的境域。这是我持续写作的理由。或者说这只是我的一种习惯,正如习惯了午夜过后才安眠一般。
认识咖啡是因为我唯一的一次网恋,他跟宁因为通宵而认识,因为相似成而为好朋友。后来我跟他彼此认识,直到逐渐熟识,然后就彼此回复。如此简单。我很懒,很少去回复别人的文字。即使回复,也只是写几个无聊的字,散乱的。咖啡不同,他很少写文字,每天总是在贴子与贴子间游逛,一个贴子一个贴子的看,一个一个认真的回。当然我的贴子他是每贴此回,慢慢觉得彼此有共同语言。这很难遇到。至少我认为如此。可能,喜欢我文字的人很多,可,能通过文字看透我那颗心的人却很少。而具有共同点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咖啡是其中一个。他曾告诉过我他的名字,可我习惯了叫他咖啡。我说我喜欢喝咖啡,我想要成为一滴咖啡的泪。轻轻的叫着他的名字。
有一次,他问我,你的文字怎么都那么痛?
我笑了。没有什么理由,因为有爱就会有痛。这也是生活,离开了这个主题生活会多么的苍白。
我一直相信有所谓的"the first sight of love",虽然为此曾和我们美丽的english teacher争论不已,我一直执著于我的观点。或许我天性是一只有着浪漫细胞的猪吧。生性如此,无法改变。但我始终不相信永恒的爱情。我一直很鄙视那些叫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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