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地处长白山区向松辽平原过渡的前缘,地势起伏,东南、西北高,中间低,是典型的半山区。境内南楼山最高,海拔1404米,错草沟屯地势最低,海拔仅249米,高低相差达1155米。全市总的地貌结构特征为“八分山林,一分田,一分草地、村屯、道路和水面”。
桦甸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3.7℃,10.0℃以上活动积温年平均2731℃;年平均日照为2379小时,日照率为54%;年平均降水为748.1毫米,且多集中于7至8月份;初霜多在9月20日前后出现,终霜在5月15日后结束,无霜期平均为125天左右,适合各种早中熟农作物的生长发育。
桦甸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西距磐石67公里,北距吉林市110公里,距省会长春市240公里。到2004年末,已建成公路90条,通车里程1106.8公里,烟(筒山)白(山镇)铁路桦甸段92.5公里,有14个站、所。正在修建的长春―长白山国家一级公路穿境而过。
唐玄宗开元元年(713年),粟末首领大祚荣受唐册封为左骁卫大将军、忽汗州都督、渤海郡王,后人专称其为渤海,“渤海国”名称由此而来。其子孙因袭唐朝典制,传至十一世大仁秀、十二世大彝尊(835年)在辖境内完成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一百余县的建置,成为辽东盛国。辉发河故道南岸的苏密甸子(粟末的音转)系冲积盆地,平坦开阔,近山傍水,“为水陆之要冲”,境东有绵亘四十余里的张广才岭为屏障,渤海国在此设长岭府治,领瑕、河二州,建有具备府治规模的苏密古城(即那丹佛勒城),是当时营州道上的重镇。桦甸即渤海王朝长岭府属地。苏密古城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在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8年1月29日)御批设县,定名桦甸,为吉林府所辖。设治后,历经清代、中华民国、东北沦陷及国民党占领时期,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行政区划变动繁复,1988年5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迅速,现已成为吉林省东部山区的经济强县(市)之一。
1945年10月,成立桦甸县民主政府,划归吉合区行政委员会吉林地区管辖。桦甸县驻桦甸镇。12月,成立吉林省政府。桦甸县划归吉林省永吉地区管辖。将桦甸县大蒲柴河村划归敦化县管辖。改村为区,调整后,桦甸县辖7个区:城关区、八道河子区、横道河子区、公吉区、红石砬子区、桦树林子区、金沙区。
1946年5月,被国民党军队占领。民主政府撤出桦甸镇,转移至松花江以东地区,仅辖红石砬子区、桦树林子区(半个区)、横道河子区。1946年7月,归吉林省吉南专区管辖(专署驻磐石)。国民党于县城设县政府,辖1个镇、4个半乡。即:复兴镇、八道河子乡、横道河子乡、公吉乡、金沙乡、桦树林子乡(半个乡)。
1947年5月,桦甸县获得解放。东北民主联军收复桦甸全境,成立桦甸县政府,下辖8个区:一区城关、二区公吉、三区红石砬子、四区桦树林子、五区横道子、六区横道河子、七区八道河子、八区金沙。
1948年6月22日,改为吉林省直辖县。划红石砬子东部成立夹皮沟区,划横道河子区之常山、兴隆一带成立常山区,划公吉区之苏密沟、法特沟一带成立煤窑区。加原有8个区,共计11个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桦甸县政府更名为桦甸县人民政府,划出横道河子区归蛟河县。划出城关区之榆树林及永吉区一带成立城郊区。全县仍辖11个区,并重新按序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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