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晚11时许,几名交委执法队的工作人员,酒后驾驶着车牌号为:川ASX463的交委执法车,在途径锦兴路,与一辆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驾驶员一身酒气的下车后,在表明身份后,威胁出租车驾驶员,不准报官,只准私了,不然要修理出租车驾驶员,同时欲找人来为其顶包,出租车驾驶员不服,与后来赶来的其他出租车师傅一起和他们理论,并发生冲突,随后,交警,巡警,防暴队等部门相继赶到,在经过一番现场“勘测”以后,当事双方被带到交警一分局接受。
双方到达一分局后仅仅十多分钟,交委的几个“官”也相继赶到,而当交委的“官”赶到以后,肇事司机又开始嚣张起来了,好像找到了靠山,万事不怕了似的。包括随后赶到的新闻现场的三位记者,在进入一分局后仅二十分钟时间,也被以各种理由婉言请出了一分局大门。
交警应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要求,现场对“交尾”的驾驶员进行了酒
精测试:138。属于醉酒驾驶。
强烈要求:1、市交管局对该事件进行公开处理。2、市交委对该驾驶
员进行公开处理。3、交委执法队应进行反思,为什么会引起出租车
驾驶员的不满!!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