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为又丑又土的前妻征婚算“有良心”? (5/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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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0日《沈阳日报》,赵本山的前妻叫葛淑珍,知道底细的人说,赵本山前妻是在他被人看作“二流子”时嫁给他的。他成名后嫌前妻又土又丑,于是移情别恋。但赵本山还算有良心,给了前妻一笔钱。不仅如此,他在节日之即对记者说出这样一句话:“我希望有个男人陪陪我前妻。”这句话可以理解为赵本山为前妻征婚。只是直到目前无人“应征”。

  据报载,赵本山与葛淑珍七十年代结婚,先后育有一女一子,女儿赵玉芳1979年8月21日出生,儿子铁蛋铁蛋天生残疾12岁夭折。1991年5月,赵本山与前妻离婚,1993年金秋十月,赵本山与“美若天仙”的马丽娟举行婚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明星也是人,他们愿意与谁结婚,与谁离婚,只要不违背婚姻法,纯属个人权力,他人无可厚非。

  赵本山与成名前结婚的“又土又丑”妻子离婚,固然是他的权力,但是,享用这种权力只是法律界定的,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道德准则,好象没有必然联系。多少年后,怜悯前妻仍然孤身一人,“希望有个男人陪陪我前妻。”也许是他随口的一句忽悠,被宣扬其有良心,确实让人很倒胃口。我们有的文人真会妙笔生花,这样是给明星脸上贴了金,但却不自觉地贱卖了“良心”二字。

  中国自古就有“糟糠之妻不可弃”传统观念,古往今来,犯难夫妻不离不弃的故事有口皆碑,远的不用细细道来,仅在现代社会,在我们身边也是随手可掂来。被人们作为美谈的是周总理与邓大姐的故事。战争年代,邓大姐因为条件艰苦,流产后丧失生育能力。解放后,邓大姐提出离婚,周总理坚决不同意。演艺界明星也不乏其人,著名演员赵丹、达式常,就是很好的例证。

  现代文明倡导以人为本,确实在离婚问题上,无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还是从社会的容忍度上来说,比传统观念宽松了许多。但是,并不代表对现代婚姻出现的杯水婚姻、喜新厌旧,要大加推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会,千千万万个和谐家庭是基本的保证。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每个人的角色命运都随时可能发生改变,象赵本山这样由“二流子”变成明星就离婚,至少不能算是有良心。

  “八荣八耻”对婚姻家庭道德观有明确的界定,希望文人们好好学习一下,但宣扬一些正面典型。明星名人们更要懂得洁身自爱,最近,央视名人赵忠祥在其新书中大谈婚外情,为了卖点而不顾廉耻,除了赚起那么些版权费,再就是给人一种没有社会责任的印象,还会留下什么?一个摆不上席的花边新闻,硬是要自我炒作,让污浊空气污染社会风气,这些人良心何在!

2008-6-10 闲飞的鹤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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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ぁ飛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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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滴沙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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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零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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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有个男人陪陪我前妻。” 这话说的很好啊

对于名人的感情世界 听到的都是道听途说 不了解不可乱说 这是不负责的

想想为什么说“1991年5月,赵本山与前妻离婚” 而不说“1991年5月,葛淑珍与前夫离婚”呵呵 名人的悲哀啊 总是处在舆论的风头浪尖 同情下

他的小品带给我很多快乐 知道这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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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fdqfofd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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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 感谢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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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Blue I.S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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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本山 我挺喜欢的 有个性 有想法的好农民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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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鉄腕アト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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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钱就变坏啊....
仓天啊.....我当好人都20多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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