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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昨晚9时地点:沈阳市交通局 昨晚8时,沈阳市交通局出租办副主任王军表示,沈阳市的出租车将取消每月200元养路费。由出租公司代收代缴的养路费,将从“份钱”里扣除。 此举是针对昨日下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相关政策所做出的。在六项收费相关政策中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或管理费中包含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的,要相应核减。 目前,沈阳市的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份钱”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租赁标书的钱,一部分就是代收代缴的各种费用。司机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协议缴纳“份钱”,大部分“份钱”中都包含了公路养路费。 早在国家下发相关政策文件之前,沈阳市已经在考虑取消出租车的养路费。“因为费改税的大方向已经定了,我们认为企业不该再向司机收取养路费了,正要找企业协商这个问题。 ”王军表示,沈阳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果司机与企业的协议中含有养路费的,就不再收取。以后新承包的车辆签订协议时,也按照扣除养路费后的价格水平进行。 沈阳市交通局出租办将督促各个出租企业落实相关政策,如果发现有企业违规收取养路费的,将予以查处,并责令企业将多收取的养路费退回。 出租车司机张雨廷是个人承包车辆的,一切费用都由自己交,不存在由公司核减养路费的情况。他认为,“即使养路费不收了,但如果把钱都合到油价里,出租车跑得多,是最不划算的。 ” 对于的哥王志兵来说,这个政策让他每个月少交200元钱。“我一个月正常交2000元,每月养路费不交了,多少能缓解点压力。 ”他表示,虽然每个月减少200元的收费不能弥补养路费分担到油价中的损失,但“能往回勾点儿是点儿呀”。 沈阳市某知名出租车公司的副总经理表示,该公司1500余辆出租车的管理费中都包含养路费,既然国家下令不收了,就没有疑问,公司将不收取司机的养路费,“原来我们收养路费也是帮司机交到征稽部门,所以取消了对企业也没有影响。”他说,公司正等待相关文件,只要下文,马上就停止代收出租车司机的养路费。 记者 范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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