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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四专案组严刑逼供的举报材料

衡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阳市人民检查院

我叫段宜勇,男,汉族,出生于1968年10月4日,家住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原是衡南县人大代表,由于房屋拆迁一事,我主动投案自首,现被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118专案组以涉嫌损坏公司财产罪刑事拘留,关押在衡阳市第二看守所,且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9年5月4日又成立了专案组(简称五、四专案组),于本月19日从南岳看守所把我提到衡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院的提讯室进行提审。在提审过程中,办案单位的人从外面用汽车运来两个水泥墩,使用三副手铐,其中两个水泥墩子铐一副手铐,然后把段宜勇一只手铐在墩子上,另一只手则铐在铁凳上,此时把水泥墩子移动,人就被拉起,我的额头汗如雨下,汗粒如黄豆般大小,手没有痛的感觉,已经麻木了。这种滋味我真是无法形容,我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几个小时后我昏死了两次都还不罢手,他们掐我的人中,用矿泉水从头淋下,把我浇醒,继续拳打脚踢,就连打个屁都受到严厉的惩罚。几天几夜不准吃、喝、拉、睡,屎尿都全部拉在身上(办案人员说我拉屎就要吃屎,拉尿就要我喝尿)象这样的惨无人道的刑讯长达120多小时。到本月23日我被转到衡阳市第一看守所,那里的医生和民警见我伤痕累累,都拒绝收押,怕我惨重的伤势会给他们带来不幸。后经市里某高层领导打招呼后,一看守所才不情愿地收押了我,当时还给我做了入所登记,我全身是伤,头部疼痛作呕、双手不能动弹,血压升至160---180。到本月28日,办案人员在一看守所又用同样的手段和方法,把我拉了一天、跪了一天、吊了一天。象这样惨绝人寰的场面我只从电影和小说里看到过,根本连想都不敢想在今天的法制比较健全、全民素质都在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我还受到了如此非人的残酷迫害,严刑逼供,我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摧残,通过这两次提审,造成了我双手不能动弹,生活不能自理。至今为止我的左手已经失去知觉、浮肿。在一看期间,我提出申请要求给我治疗,办案单位给我治疗了两次,并且开了药。现把我转到衡阳市第二看守所检察院提讯室打吊针,为期11天,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眼看有50多天了,我的左手仍无好转,而且病情越来越严重,甚至残废。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采取自救的办法,呼吁有关方面伸出友爱之手,同情之心,给予我救助。请有关领导为我做主,给我主持公道,本人表示万分的感谢!

                                                            段宜勇

                                                   200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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