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坚信好心一定有好报,可是现在我动摇了.在2004年11月9号,我弟弟领来了他的老板山东莘县龙鹏橡胶厂的厂长潘留兴,说是他们厂资金短缺,无法正常运营,让我想办法给他们借也行,贷也行要10万元钱.我只是个工薪族,家里有病人多年,一点积蓄也没有,当时非常为难.俗话讲张口容易合口难,人家求到我了,为了我弟弟的面子,我只好找朋友们给他们借到10万元,因为朋友们不认识他们,说是算借给我,不和他们交手,没办法我给朋友们打了借据,他又给我打了借据.当时朋友们并不同意我借给他.怕我上当,可是我认为人心都是肉长的,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我帮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害我吧,一个企业如果不讲信誉是无法生存的,做为厂长他应该明白这一点.再说从表面上看他也不象是坏人.但是我错了,当他拿到钱以后,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过,态度大变.一年到期后我打电话给他,他总是向后拖延,拖到2006年的3月14号,他和我弟弟一起来了,说我弟欠他货款31800元,我弟说是产品不合格这些钱要不来了,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我只得同意了他的要求,从借款中扣除了31800元.可是他还是不还清余下的欠款,没办法我说现在有多少你就先还多少吧,我心想要回一点算一点吧.换好了借据,让他注明到期无条件还款和违约金,可是在2007年到期我打了多次电话总算给了一点利息,还是不还借款.到2008年到期我打电话他不接,发短信不回,总算有一次接了,他又说我弟弟又欠了他的货款,要扣除,可是我知道他给我弟弟的产品不合格,这些钱根本就要不上来了.不想扣,他就在电话上说,我借给他钱是犯法的,因为有一分钱的利息,现在朋友们之间借钱都要利息.我除了他第一次来带了箱奶以外,什么也没捞到,相反我每年用去了不少的电话费,车费还操碎了心.还要赔上34300元的本金和9790元的利息.因为我弟弟销给货的公司倒闭,老板和老板娘找不到了,我弟弟根本无处要钱,他也没钱给我,好心好意帮人却使自己背负了444090元的债务,这就是我好心帮人所带来的后果,我还能相信好心有好报吗.也难怪报上说南京2007年2月15日一位老人瘫倒在地,行人都小心地"绕弯儿"走过,一魏姓女士喊了七八名路人"见证"后才敢打报警电话.因为在2006年11月一位叫彭宇的年青人好心救了一个老太太,可是老太太硬说是彭宇撞了他,法官还判彭宇赔款45876元.还有很多的例子,这一个个没有良心的人,冷漠了所有人的爱心.所以我用我的遭遇提醒好心的人们,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可能产生的后果.否则只有伤心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