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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会员吧用户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QQ会员吧用户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四章 QQ会员吧管理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吧命名为"QQ会员吧"。
第2条 本吧所有权、经营权均属腾讯公司。
第3条 本吧的管理维护由腾讯公司论坛部门负责。

 

第二章 QQ会员吧用户
第4条 遵守腾讯网站用户服务条款,并且在腾讯网站注册的用户,可成为QQ会员吧注册用户(以下简称"会员用户"),拥有论坛用户基本权限。论坛用户参与论坛活动时必须遵守《腾讯论坛用户条款》。
第5条 本吧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除外。
第6条 本吧用户享有在会员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论坛处罚而关闭发言权限则例外。
第7条 本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版主。
第8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 本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10条 本吧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适度拥有修改、删除自己发表的文章的权利。
第11条 本吧用户不得在本论坛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表以下类别的帖子将被删除,发表者全Q吧平台禁言处理! 
A.点亮图标
 解释1:大量转载官方点亮说明。
 解释2:大量发表腾讯业务的点亮方法。
 解释3:大量发表询问如何点亮的帖子
 解释4:发表非官方点亮说明的虚假信息。
 解释5:发表非官方腾讯其他业务的点亮说明的虚假信息。
B. 恶意重复发帖
C. 一般广告贴
D. 辱骂粗口帖 
E. 无实际内容的帖
F. 蓄意灌水贴
 
发表以下类别的帖子将被删除,发表者全Q吧永久平台禁言处理! 
A.欺诈性的广告贴(包括买/卖号帖子、免费刷QQ太阳等级) 
B.带有反动政治色彩的帖子
C.色情帖、色情广告

第12条 本吧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第13条 未经腾讯公司同意,禁止在本吧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四章 QQ会员吧管理
第14条 本吧设定由会员官方负责人、Q吧管理员和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
第15条 本吧吧主由腾讯公司会员组正式全职员工担任;吧主行使本吧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吧主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除吧主之外的任何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吧立场无关。
第16条 本吧内容监察工作由腾讯公司内容监督组负责。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7条 本吧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腾讯公司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18条 腾讯公司有权将在本吧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9条 本吧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20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吧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腾讯论坛"或“BBS.qq.com”。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QQ会员吧"或"http://qbar.qq.com/qqvip"。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1条 本吧用户不得在本吧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吧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吧进行任何破坏论坛、聊天室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22条 本吧用户不得利用会员吧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本吧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本吧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23条 本吧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腾讯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可以及时与本吧的管理人员联系。具体的联系方法为:
版主监督版面发贴。
第24条 本吧用户因为违反本吧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腾讯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5条 本吧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腾讯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26条 本条款未规定的内容参见《腾讯网站服务条款》,以《腾讯网站服务条款》为准。
第27条 腾讯公司保留修改完善本条款的权利。
第28条 本条款自2009年5月正式颁布施行。

 

本版适合内容:
版发帖仅限于与建议、反馈有关的内容
其他内容将按照版规视情节做“锁定、沉底、清理、删除”等相应的处理
 
发帖格式:[建议反馈]为了方便区别,QQ会员用户发的帖子 前缀符号用[]    官方帖用【】
 
格式1: [会员建议]+标题

格式2: [建议反馈]+标题

例如: [会员建议]QQ会员独享vip邮箱 [会员反馈]我发现的官方BUG
 
发帖内容:
 
1.关于建议:
文字叙述自己对QQ会员特权以及功能的建议
可以围绕42项特权进行完善建议,也可以是进行畅想建议
 
2.关于反馈:
需要有BUG截图以及发现BUG的超级连接

 

 

本版发帖内容声明:

本版为QQ会员建议反馈信箱,所以发表话题会有些要求,以下内容本版不适合,请各位认真查看。


A.对以下帖子做出锁沉处理

1.未按照格式发帖

2.建议已经实现或者反馈问题已经被解决的帖子

3.同一个建议重复提出(以发帖时间先后顺序和建议完善程度为标准)

4.帖子中出现问题版主团商议裁定期间帖子锁定

5.其他情况以版主锁定前回复为准

6.灌水的无意义帖子

7.其他情况随机做出不扣分清理


B.对以下帖子做出删除处理


1.所有符合清理条件并且情节严重的帖子

2.恶意的辱骂、灌水、人身攻击、买卖QQ及其业务以及任何非批准的宣传,传播等帖子

3.其他符合删除处理的帖子随机做出处理


友情贴士:各类QQ号码的安全信息 帖,请到靓号安全版发贴

友情贴士:与QQ会员有关的腾讯游戏,请到玩家交流版发贴

友情贴士:会员心情纪录会员活动帖,请到会员交流版发贴

咨询:非常见问题请直接进入kf.qq.com进行咨询;


 

本版回帖内容声明:

本版回帖内容声明:

为了尊重发帖人的劳动成果,以下回帖将会被清理或者删除:

1、恶意灌水,刷屏和回复与主题帖无关的内容 (如发无关的个人相片);

2、恶意重伤他人,辱骂他人;

3、一个字回复或者纯表情,空白回复,纯符号回复;

4、带有空间地址链接和其他网站地址连接的广告回帖;

 

 

其他说明:

1、帖被锁版主不在时,也可在【建议反馈】帖子咨询专用帖http://qbar.qq.com/qqvip/r/?455135帖回复,并注明是贴子标题和链接,如有必要加上简单理由;也可以用QQ单独与版主直接进行沟通。如果版主不在却很急切时可以选择重新发一帖。

2、依照【公告】QQ会员吧用户条管理宗旨,特设定以上版规,请各位吧友务必遵守。如违反其中任意一条,本版版主及管理员将给予锁、删、清理、拉黑等相应处理,不另行通知。

3、 本版吧友在受到相应处理后如对处理不满意或有疑问,请至〓会员吧版主监督站〓 进行投诉。

4、对于本版管理条款的解释权归QQ会员吧所有。

5、本吧拥有随时更新本版版规的权利。

 

本吧用户的昵称如有明显、故意仿冒版主、侮辱版主及一切影响版主工作的,请立即更改。如版主正式通知(发送至用户帐户的QQ邮件)后,用户仍未更改,将有可能被直接拉黑。请大家文明交流,尊重版主的工作。

这段话加到了 QQ会员吧用户条款 第六章后面,请大家也加到各自版面的版规内,可以设置字体明显些


 
所有言论需遵守腾讯《QQ会员吧用户条款》http://qbar.qq.com/qqvip/r/?454893

QQ会员吧【建议反馈】版

2009年5月


月神 (84899366) 于 2009-05-06 18:22:10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月神 (84899366) 于 2009-05-06 18:28:46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月神 (84899366) 于 2009-07-08 12:51:1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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