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秀交换版规
为了完善规划Q秀交换版面,使版主更有效的管理版面,方便版友的阅读。今制定Q秀交换版面版规。希望能和大家进行更良好的互动。
Q秀交换如今已步入正轨,为了版面良好,有序的发展。为了和大家进行更良好的互动希望大家在发帖前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帖买卖物品发帖需知:
1.必须发物品图,标题前加[Q秀交换],对于虚假标题,漫骂侮辱性标题进行锁帖。
2.占楼做好备注。(交易记录做一楼里或前几楼)
3.开帖留拍拍店铺等无图的帖子,会先锁,二日内加出图,否则也会视水帖清理。
4.复制他人帖中的物品图的帖,版主发现后记录并删除,由版友举报投诉带欺诈嫌疑的拉黑处理。
5.买卖帖子从开帖后满一个月的望自行整理好,版主会锁沉。(例:10月锁8月帖,11月锁9月帖)
二.交换,赠送物品发帖须知:
1.物品须加图,标题前加[Q秀交换],无标题的,标题错误的锁帖,改好后临时版主开帖!
2.禁止在帖子里注明踩空间,挣回复。(比如:送几十楼某物品,一百楼送物品)警告或扣荣誉-1
3.赠送物品的帖子须占一楼做好备注。(备注内容如:几楼QQ号送物品图,几日加Q,几日后送,送出后补出赠送记录图)
如:一件物品选送,在150楼内无选好的锁帖,按照行骗处理扣经验!两件物品则300楼,依次类推!
4.赠送物品的帖子选人送的,注明赠送条件,回复达二页以上的没做任何备注的直接锁帖。两日内无修改视水帖清理。
5.交易完成的帖子,版主会锁,沉。
6.那种自己身上没穿秀在那开帖赠送买卖绝版,商城物品的,版主有权加Q进行核实调查。
三.注意事项:
1.没有例图的交换赠送帖,买卖物品帖。版主会提醒给时间整改。过期还是没有物品图的,给与清理。
2.交易受骗,或者交易中出现问题的版友,请不要发帖让版主帮你解决问题。 可以直接发帖到交换投诉区进行受理处罚处理!☞『交换投诉』
我们是尽力为大家提供一个相对安全正规的交易,交换平台。对于买主和卖主的内部运作。我们是在是鞭长莫及。也在此提醒版友一定要注意买家信息的可靠性。
3.同一ID相同性质的帖子一天只能发两贴,物品多的一日内也无须过三帖,多发的给与清理。
6.招小工,招老板的帖子版面不支持 ,一经发现直接删除。
7.版面出现骂版,闹事,漫骂版主管理的.给予警告 或扣分 情节严重直接封权。
8.灌水问题的帖,警告锁,开新帖。灌水严重人员警告,警告后灌水的扣经验警告,再严重人员扣荣誉!
所谓灌水:重复回复三次以上或有目的性的抱物回复等多次回复都属于灌水!
9.版面漫骂的扣荣誉处理!(一般漫骂警告,警告三次后继续漫骂严重扣荣誉扣经验,再严重封权)
四:交换发帖内容问题:
1.发帖内是谈论事情或议论讨论问题的,请发在[交换心得]区或[心情故事]版面!
2.发帖是专门记录交换卖出或交换记录专门帖的,标题为[交换记录]请发在交换讨论区!(资源有限)
3.投诉秀吧行骗的,请发在[交换投诉]区,并发证据帖,证据图!
4.在官方吧禁止宣传私人吧连接及招聘帖!
5.不能买卖QQ号码。可以用Q秀交换业务、绝版。
五:[Q秀交换]及[交换投诉]需50经验方可发帖。
投诉如不足50经验无法发帖的请在下面这个帖里回复进行投诉!
[QQ秀吧]☞[公告]-投诉格式及要求,澄清格式及要求
http://qbar.qq.com/qqshow/r/?717861
我们希望和大家一起联手打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版面,希望得到您的支持。版面规章希望大家在此认真理解,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Q秀交换区管理: [贝壳o蠻]
贝壳o蠻 (185724966) 于 2009-03-28 23:54:1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贝壳o蠻 (185724966) 于 2009-03-28 23:56:24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贝壳o蠻 (185724966) 于 2009-06-21 18:53:22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