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9日讯
29日,记者前往调查此事得知,其中5名同学至今无法到教室晚自习,另外5人因为“试用期”满、改正缺点,重返教室晚自习。
学生:投票被选进“黑名单”
29日下午,该校初三(3)班的5位男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小阳(化名)说,大约两周前,班主任主持了一场
小强(化名)说,第二天下午的班会课上,这份“黑名单”被贴在了教室的墙上。“一共10个,有男生,也有女生。”小伟(化名)说,“5个学生有‘试用期’,可以去晚自习,我们5个不能去学校晚自习。”
初三(2)班的小刚(化名)透露,该校变相要求学生不要参加晚自习的做法在他们班也有,“班主任说,5次警告后还不守纪律的,一个星期都不要来晚自习”。
家长:投票无效
班级采取“全体学生投票”方式阻止这些爱讲话的学生参加晚自习的做法,引起了一些家长的不满。有的家长表示,学校有教育孩子的责任,不能因为学生成绩差、爱讲话,就不让他们到校晚自习。家长们也承认自己的孩子成绩差,平时比较调皮,但是学校要更关心他们才是。而且,这些学生没去晚自习而跑到网吧上网,等到晚自习时间到再回家。老师也没有及时告知家长,家长还误以为学生在学校晚自习。
据悉,这5名学生都是走读生。
学校:不知此事
29日下午,记者到学校了解此事,刚下课的几位女老师均表示,她们没教初三年段,“没听说这件事”。在初三年段老师的办公室内,一位教初三数学的男老师表示,他知道有一些同学没来晚自习,但是这些学生是“自愿提出来的”。
学校陈校长表示,他原本不知道此事,学校得知后很重视。经过初步调查,陈校长说,“投票”是主题班会的一种形式,晚自习是自愿的,学校有安排老师坐班看一下,老师没有叫学生不要来晚自习。
陈校长最后表示,此事还在进一步了解当中,具体情况要今天才能答复。
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漳浦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陈顺枝解释,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初三年级属于九年义务教育范围,不提倡走读生到学校参加晚自习。
陈主任表示,晚自习是学校为在校的寄宿生安排教室学习,提供便利,没有收取费用。
台海网10月30日讯
记者调查到,主持初三(3)班全体同学“投票”的班主任姓邱,教英语,是位女教师。记者电话采访了该中学初三年段的段长林老师,他说,如果的确是班主任要求学生“投票”的话,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投票”事件引起众多学生和家长的热议,有的学生认为这种做法带有“歧视性”,这些初三学生虽然成绩差、爱讲话,但是不应该“剥夺”他们参加晚自习的权利。有的家长则认为,这些学生被列入“黑名单”,然后贴在墙上,这会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还有社会人士指出,这种看似民主的“投票”,实则是误导学生,不利于学生的成长。但也有家长表示,老师想创造一个良好晚自习环境的心情可以理解。
29日,漳浦四中的蔡副校长对此事作出解释。他说,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学校在初三年段实行走读生晚自习,安排老师进行管理。为了更好地管理班级晚自习,班主任制定了各班的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参加晚自习的学生能够学好。
蔡副校长表示,班主任的做法不是
“后来有请家长到学校沟通,可能是家长没空,这些学生没有十几天没去晚自习,只有五六天。”蔡副校长说。
29日下午,记者从漳浦县教育局获悉,经过调查,漳浦四中老师的做法是不对的,教育部门已经对该中学提出批评,同时要求该校的走读生晚自习停止。记者了解到,根据文件规定,此前该县教育局就不提倡走读生晚自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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