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歌 吧 吧 规 ●】
㈠. 发 帖 奖 惩 标 准
发表与本吧主题不符的主贴,将会受到删除主贴、扣除经验值、扣減榮譽值、熄灭图标、拉入黑名单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⑴.恶意重复发帖(重复发表同样或相近标题的帖子)
⑵.标题毫无意义的帖子(例如…….、dddddddd、好啊、啊司费嚼拉萨等等)
⑶.采取恶意手段骗取回复的帖子(例如回帖图片就会变、不会贴会如何如何等等)
⑷.点亮、广告、色情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的帖子
⑸.粗口辱骂不文明的内容
---- 删除主贴将扣除50点经验值
㈡. 回 复 奖 惩 标 准
发表以下类型的回复,将根据情况给与删除、扣分、熄灭图标、拉入黑名单等处罚:
⑴.没有实际内容的回复(例如拿分走人、为了点亮、顶顶、sdfasfsd之类)
⑵.回复中使用符号组成的各种灌水图形
⑶.回复中存在超长的图片和空白区域,严重影响其它用户阅读的
⑷.回复中含有色情、广告、粗口、虚假信息等内容
⑸.回复内容与主题无关
----删除回贴将扣除20点经验值
㈢. 增减规则:
⑴登陆并阅读1个帖子,加10点经验值,每天上限10点经验值.
⑵发主贴加2点经验值,每天上限50点经验值.
⑶发回复加1点经验值,每天上限20点经验值.
⑷主贴被删除,扣发表人50点经验值.
⑸回复被删除,扣发表人20点经验值.
㈣. 负分的后果:
⑴经验值小于0,用户将不能进行任何写操作(发帖回帖留言).
⑵经验值小于0,用户将无法点亮图标,已点亮的图标将熄灭.
㈤.如果您被拉入黑名单,你将无法发帖回帖和留言
希望大家发帖和回复时严格遵守吧规,共同维护本吧的秩序!
管理员
三楚狂客 (137705199) 于 2008-06-05 19:03:01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楚客 (137705199) 于 2008-09-29 21:13:0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楚客 (137705199) 于 2008-09-29 21:24:50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我能写点东东么?
健康的发展,才有出路。
怎么我就看不见你的诗歌呢?在哪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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