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一词原来主要用于表述科研领域的新鲜事物,日常生活一般是不用的。之前某网络游戏里官府大堂背景图由海上升红日变异为近似日本军旗图,这个游戏的众多玩家愤愤不平,都到该游戏里的某区游行示威,轰轰烈烈闹了一阵子,一是胳膊拗不过大腿,二是这个游戏确实有魅力,尤其是各种各样的变异召唤兽让许多人爱不释手,尽管被这个近似日本军旗图案凌辱了一把,还是兴致高昂地玩,可见这“变异”的魅力。
以前传统的道德观认为一个人染上“偷”是很丢人的事情,包括偷公私财物,“偷人”即乱搞男女关系。如果某个人偷了东西或者“偷人”,轻的被批斗、游街,重的被法办,全家人跟着被人看不起,夹着尾巴做人。虽然有违人权原则,但是毕竟有一个是非观念。改革开放以后,法律逐步完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于“偷”的认知也慢慢发生了变化,首先是不再觉得“偷”是可耻的事情,现在已经变异到能“偷”会“偷”是很有本事的表现。谁“偷”的本领高,谁就有钱就能过好日子,别人也高看一眼。可见,道德观念的改变才是这“偷”的变异的根本原因。尽管有了变异,但是万变不离其中。
对于窃财物有大偷,也有小偷。小偷小摸人人都恨,比如偷自行车、手机、钱包。但是偷公家的财物大抵没有自己被偷了自行车这般愤恨。比如铁路沿线的某些村庄,一些村民发扬“铁道游击队”的精神,火车过就拔毛。下手早的大多盖起了新房,日子过得好,其他人纷纷效仿,有多少这样的“铁道游击队”村大概只有铁路部门知道。至于矿山、钢铁、油田等大型国企区域的村庄的不少百姓,已经不认为偷公家的矿石、废铁料、原油的行为是偷,而以为是“拾”或者“捡”了一点矿石、废铁、原油,也不觉得丢人,但是如果谁偷了村里的一只鸡那还是很被人看不起的。这是最底层的“偷”,当然不乏靠这“偷”成为暴发户,还是有不少偷家受到法律的惩罚。
对于某些有权利的人根本不需要这样偷鸡摸狗、小打小闹,这些年不断涌现出的大贪污犯就是高级“偷”,现在,几乎每天的新闻都有某级别的官员因贪污被查处的报导,司空见惯。他们“偷人”的本领更高,中央三令五申,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珅“偷”的多吧?但是出不国,现在先进了,连美国都在帮忙通缉逃到他们国家的一千多名中国贪官。还有报导称美国的房地产次贷危机就是因为这些在逃美国的中国贪官炒作当地的房地产引起的,真实与否不得而知,凸显这些“大偷”手段之高明,“偷”公家财产之丰硕。这就是“大偷”之变异,令人怵目惊心。人人都恨“偷”,对于不是偷了自己的具体钱物尽管也恨,却没有自己被偷恨得咬牙切齿,仿佛习惯了,还很羡慕这些“大偷”,只怨自己没本事到某个职位上大行“偷”道。观念的变异,也为“大偷”提供了“日理万金”的良好氛围。
小偷有小道,大偷有大道,小到偷针,大到窃国,可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代先进了,人民富裕了,但是道德、法律的约束却显得无奈,这就是观念变异的危机,而不是什么先进性。近日也有一个妇女为给花了一万多元上高中两个多月没有吃过肉的儿子吃点肉,不惜抛弃尊严、甘冒违法之风险去超市偷肉。这也是“偷”的一种变异吧!原来“偷”也是“一切皆有可能”,尽管不断变异,还是万变不离“偷”中,不能不忧啊!
2008.07.17 01:32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许可,不得转载
以前传统的道德观认为一个人染上“偷”是很丢人的事情,包括偷公私财物,“偷人”即乱搞男女关系。如果某个人偷了东西或者“偷人”,轻的被批斗、游街,重的被法办,全家人跟着被人看不起,夹着尾巴做人。虽然有违人权原则,但是毕竟有一个是非观念。改革开放以后,法律逐步完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于“偷”的认知也慢慢发生了变化,首先是不再觉得“偷”是可耻的事情,现在已经变异到能“偷”会“偷”是很有本事的表现。谁“偷”的本领高,谁就有钱就能过好日子,别人也高看一眼。可见,道德观念的改变才是这“偷”的变异的根本原因。尽管有了变异,但是万变不离其中。
对于窃财物有大偷,也有小偷。小偷小摸人人都恨,比如偷自行车、手机、钱包。但是偷公家的财物大抵没有自己被偷了自行车这般愤恨。比如铁路沿线的某些村庄,一些村民发扬“铁道游击队”的精神,火车过就拔毛。下手早的大多盖起了新房,日子过得好,其他人纷纷效仿,有多少这样的“铁道游击队”村大概只有铁路部门知道。至于矿山、钢铁、油田等大型国企区域的村庄的不少百姓,已经不认为偷公家的矿石、废铁料、原油的行为是偷,而以为是“拾”或者“捡”了一点矿石、废铁、原油,也不觉得丢人,但是如果谁偷了村里的一只鸡那还是很被人看不起的。这是最底层的“偷”,当然不乏靠这“偷”成为暴发户,还是有不少偷家受到法律的惩罚。
对于某些有权利的人根本不需要这样偷鸡摸狗、小打小闹,这些年不断涌现出的大贪污犯就是高级“偷”,现在,几乎每天的新闻都有某级别的官员因贪污被查处的报导,司空见惯。他们“偷人”的本领更高,中央三令五申,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珅“偷”的多吧?但是出不国,现在先进了,连美国都在帮忙通缉逃到他们国家的一千多名中国贪官。还有报导称美国的房地产次贷危机就是因为这些在逃美国的中国贪官炒作当地的房地产引起的,真实与否不得而知,凸显这些“大偷”手段之高明,“偷”公家财产之丰硕。这就是“大偷”之变异,令人怵目惊心。人人都恨“偷”,对于不是偷了自己的具体钱物尽管也恨,却没有自己被偷恨得咬牙切齿,仿佛习惯了,还很羡慕这些“大偷”,只怨自己没本事到某个职位上大行“偷”道。观念的变异,也为“大偷”提供了“日理万金”的良好氛围。
小偷有小道,大偷有大道,小到偷针,大到窃国,可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代先进了,人民富裕了,但是道德、法律的约束却显得无奈,这就是观念变异的危机,而不是什么先进性。近日也有一个妇女为给花了一万多元上高中两个多月没有吃过肉的儿子吃点肉,不惜抛弃尊严、甘冒违法之风险去超市偷肉。这也是“偷”的一种变异吧!原来“偷”也是“一切皆有可能”,尽管不断变异,还是万变不离“偷”中,不能不忧啊!
2008.07.17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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