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鼠狼的三级跳(25)---- 地府辩护词 (3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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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的三级跳(25---- 地府辩护词

 

话说牛头马面拉着铁链,牵着黄鼠狼到阳世来找山林十二月。说实话,要找到山林十二月并非易事----他们云游山林,居无定所,一时半会儿恐难以找到。阎罗王虽然没有限定时间,但是万一寻找不顺利,牛头马面不耐烦了要返回地府,那黄鼠狼就前功尽弃了。

黄鼠狼毕竟是与众不同的,这回可学乖了。

有了第一次牛头马面不许通融的教训,黄鼠狼在临自杀前事先给自己烧了很多纸,而且为了到地府用着方便,在自己的口袋里还装了很多卫生纸和纸灰。虽然那些卫生纸和纸灰都被海水泡烂了,但是到了阴间,还是新票子。

到了这会儿,又是牛头米粒和马面笑醉千秋,黄鼠狼在心里偷偷地乐:“想我黄鼠狼,可说是前无古鼠,啊不,是前无古鼬,后无来鼠。想当年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一枝梨花压海棠。连阎王爷也给咱搞定了,这两个小喽罗更不在话下。”

 

“二位大哥,咱们可是老相识了呢!”黄鼠狼不忘套近乎。

“老相识倒是老相识,只怕还是,……呵?那个,那个什么,噢,……”牛头米粒用拇指和食指捻着,比划着。

“是啊,是啊。这回总不能让咱哥俩又白忙活一场吧!”马面笑醉千秋比较直爽。

“那绝对不能。二位大哥仪表堂堂貌比潘安雄伟英勇风流倜傥,别说是地府,就是阳间也难找到你们这样的美男子呢。”黄鼠狼的马屁功夫见风就长,迅速提高。

“真的么?从来没有人这样评价过我们呢。好感动噢!”马面笑醉千秋感动的涕泪交流。

“别听他卖嘴皮子忽悠咱!老弟,来点实惠的吧!”牛头米粒是不见兔子不撒鹰。

“二位老哥,怎么能让你们白白劳累呢?上次是小弟不懂规矩,劳累了二位大哥。这次怎么也不能,啊!……嘿嘿!”黄鼠狼赶紧就坡下驴,“劳驾二位大哥把铁链给去了吧,我给咱掏东西,呵呵。”

牛头米粒一听有戏,就给黄鼠狼卸了铁链。黄鼠狼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些纸钱。……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会儿黄鼠狼可是得到了充分实践。他们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累得牛头脚痛,马面腰酸,好歹有那些纸钱撑着,算是找到了山林十二月。

经山林十二月严肃讨论,认为:黄鼠狼虽然有些许劣行,严格说来只能算是支行末节。再说,黄鼠狼又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算得生态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应该实施保护。因此,决定派出德高望重的一月大哥顺其自然去给黄鼠狼做辩护律师。……

 

九幽地府,阎王殿上,一月顺其自然头戴白色假发卷,身穿黑色长袍,手拿着微型笔记本电脑,目光炯炯,振振有词:“尊敬的十殿阎王并判官以及各位阴司司职,按照阳间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的被控罪行辩护,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利,充分体现人道主义和法律的公正。阴司地府也允许当事人辩护,可见十殿阎王与时俱进,这是改革阴司法律体制和制度的英明决策给地府带来的福音。真可谓明镜高悬啊!”一番话说得十殿阎王好似醍醐灌顶,如沐春风,从头顶舒服到了脚后跟。

 一月顺其自然接着说:“受黄鼠狼的委托和山林十二月的推荐,我将作为黄鼠狼的辩护律师,在阎罗殿上为黄鼠狼争取合法权益。请十殿阎王允许。”

“同意同意!”十殿阎王第一次见这个阵式,颇感好奇不说,先前已经被顺其自然灌了蜜糖水,一致同意。

“好!那么,我的辩护现在开始。作为我的当事人黄鼠狼,被控有如下十大罪行,但据实分析,该十大罪行有诸多的不成立。请记录。”顺其自然彬彬有礼地向阎罗王示意。

“高判,详细记录。”阎罗王吩咐,判官高世现立即打开笔记本电脑。

阎罗殿第一次有辩护律师进行殿前辩论,十殿阎罗个个洗耳恭听。

  

“黄鼠狼被控罪行如下:第一大罪:杀生。黄鼠狼为畜时,杀了不少田鼠小鸡之类,此为第一大罪。

不过,当时黄鼠狼是为了生存,也符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淘汰规律,似乎不应算作罪。”

此言一出,阎罗殿上一片议论纷纷,没听说杀生不算罪的,不少鬼魅冤魂从黑暗中探出头来。“肃静!且听下文!”阎罗王发话,立即魅影消失,寂静无声。殿上只听得判官高世现敲打电脑键盘的声音。

“第二大罪:偷盗。黄鼠狼在庙里时,偷吃供桌上的贡品。偷盗为人身最猥琐之劣性,此为第二大罪。

不过,那都是人们自愿供上的,黄鼠狼不吃,也没人吃,天长日久发霉了,也浪费了。黄鼠狼吃了这些东西,并不损害什么人的利益,也使得那些贡品物尽其用,严格说来,这不叫偷,而叫做资源共享。似乎也算不上罪。”

“嗯,好像蛮有道理噢!”阎罗王点头。

“第三大罪:淫邪。黄鼠狼在庙里时,勾引良家“女”----黄鼠狼MM,至今色心不死,此为第三大罪。

有道是,异性相吸乃自然规律,世间有情皆可在两情相悦时交媾,以繁衍后代。更何况是黄鼠狼MM自愿的,算作“淫邪”似乎有些牵强,也不合世间情理。因此,要算罪名也很困难。

第四大罪:抢劫。黄鼠狼当初乘柴垛--房顶--上树的‘三级跳’,当着主人和大黄狗的面,硬行夺得一只小鸡MM,此为拦路抢劫,第四大罪。

不过,黄鼠狼偷鸡子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一直是天经地义之事,何况这只鸡最后还是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饥寒交迫之下,夺富济贫也不失一次善举。一抢一舍善恶相抵,可以不算作大罪。”

“苍天啦!大地啦!九十九天神佛以及上帝啊!抢劫都不算作罪了,还有什么罪名可以成立呢?”黄鼠狼乐得不知所以。

“第五大罪:放毒。黄鼠狼在逃跑之时,放出奇臭的气体,熏得大黄狗严重中毒几乎晕倒,好在野外,臭气稀释很快,幸无性命之忧。此为第五大罪。

说到黄鼠狼放臭气,那是有条件的。在逃跑之时放臭气,那是它在危机性命之时的防身之术,是逃生的方法之一,只能说是正当防卫,不能算罪。

第六大罪:脏口。黄鼠狼在飞机上出言不逊,有辱飞行乘务人员的人格,此为第六大罪。

此罪虽然属实,但黄鼠狼当时初入人道,不谙世事,情有可原。更何况是在‘逗你玩’的引诱之下,才犯此大错。后来也受到了惩罚,被乘务员扔出机舱,几乎丧命。此罪尚可宽宥。

第七大罪:污染空气。

黄鼠狼在澳大利亚考察阶段,两次施放恶臭气体,严重损害了空气质量,此为污染环境的第七大罪。

此奇臭之气体乃黄鼠狼本身体内新陈代谢的产物,有如大小方便一样,只不过人们对大小方便规定了“五谷轮回之所”,对其他恶臭的污染气体也规定了排放浓度,而独没有规定此气体的允许排放地点和浓度,所以可以说是因人适时排放。既然是因人适时排放,那么可以认为全凭黄鼠狼自身感觉,想放就放,该放就放。况又无法律硬性规定,此罪无法可定,更不能算罪。”

阎罗王想起自己先前放的一屁和黄鼠狼有关屁的赞语,连连点头:“有道理,有道理!”

“第八大罪:诱骗。

黄鼠狼变为女身之后,为了出名,在网上大肆散布情诗,结果造成兔子被引诱上当,严重伤害了兔子幼小纯洁的心灵,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此被控为诱骗罪。

这里,敬请各位注意,互联网是一个自由言论的地方,黄鼠狼上网发情诗,并未针对任何人。更何况兔子并未向黄鼠狼核对年龄和长相,一厢情愿地向黄鼠狼示爱,而黄鼠狼并无有意诱骗伤害的动机,因此不构成犯罪,此诱骗罪不成立。

第九大罪:同性恋。

黄鼠狼与芙蓉姐姐出入同性恋酒吧,有同性恋嫌疑。

经调查,黄鼠狼进入同性恋酒吧,是由芙蓉姐姐带领的,本人并不知情。况黄鼠狼虽好女色,原是在男身的时候,变为女身之候,所发之言论目标全是异性,并无同性恋之前科,而与芙蓉姐姐的友情可认为是网络红人的“猩猩相惜”,因此同性恋罪名无确凿根据。

第十大罪:擅自投胎,扰乱轮回秩序。

黄鼠狼在钟馗大王的瓶子里,看到美女,尾随投胎,严重扰乱了地府的轮回秩序。

黄鼠狼尾随投胎虽然不对,但是,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为,不知者不为怪。况且也没有构成事实,只能算作犯罪未遂,没有产生扰乱轮回秩序的实质后果,可以从轻考虑。

一月顺其自然一口气说完了辩护词,最后又说出了最惊人的一句话。

 

    到底一月顺其自然说出了什么惊人的话,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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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妹妹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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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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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大哥不当湿人,改当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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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豹 (297149806)在 2008年11月30日 16:25:12的发表:

 

 

螃蟹妹妹辛苦了!

 

 



哈!还是绿茶呢。谢谢海豹的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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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儿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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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好速度.我是目不暇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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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26:05的发表:
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珊瑚兄想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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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33:28的发表:
自然大哥不当湿人,改当律师了。

律师赚钱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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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4楼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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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与芙蓉姐姐出入同性恋酒吧,有同性恋嫌疑。 

不管什么恋.我看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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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2:39的发表:
黄鼠狼与芙蓉姐姐出入同性恋酒吧,有同性恋嫌疑。 

不管什么恋.我看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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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6楼黄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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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16:33:28的发表:
自然大哥不当湿人,改当律师了。
自然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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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1:12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26:05的发表:
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珊瑚兄想不到吧.

会不会想贪个珊瑚玩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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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2:39的发表:
黄鼠狼与芙蓉姐姐出入同性恋酒吧,有同性恋嫌疑。 

不管什么恋.我看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只有听凭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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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9楼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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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16:33:28的发表:
自然大哥不当湿人,改当律师了。

 

 

而且,还是个”阴间“的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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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黄思王 (553919452)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9:31:55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2:39的发表:
黄鼠狼与芙蓉姐姐出入同性恋酒吧,有同性恋嫌疑。 

不管什么恋.我看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只有听凭自然了。

话事权在大伯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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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豹 (297149806)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6:22:59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2:39的发表:
黄鼠狼与芙蓉姐姐出入同性恋酒吧,有同性恋嫌疑。 

不管什么恋.我看他们就是天生一对.

 

 

O(∩_∩)O哈哈~


海哥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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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黄思王 (553919452)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9:30:04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1:12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26:05的发表:
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珊瑚兄想不到吧.

会不会想贪个珊瑚玩玩呢

就我最兼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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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豹 (297149806)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11:01:21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16:33:28的发表:
自然大哥不当湿人,改当律师了。

 

 

而且,还是个”阴间“的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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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6楼黄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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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豹 (297149806)在 2008年12月1日 11:01:21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16:33:28的发表:
自然大哥不当湿人,改当律师了。

 

 

而且,还是个”阴间“的律师哦


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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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7楼黄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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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22:23:23的发表:
引用 黄思王 (553919452)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9:30:04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1:12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26:05的发表:
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珊瑚兄想不到吧.

会不会想贪个珊瑚玩玩呢

就我最兼洁

不错,兼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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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8楼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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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22:23:23的发表:
引用 黄思王 (553919452)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9:30:04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1:12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26:05的发表:
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珊瑚兄想不到吧.

会不会想贪个珊瑚玩玩呢

就我最兼洁

 

O(∩_∩)O哈哈~,妹子打错字了呢。是“廉洁”,不是“兼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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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黄思王 (553919452)在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9:38:47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22:23:23的发表:
引用 黄思王 (553919452)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9:30:04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1:12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26:05的发表:
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珊瑚兄想不到吧.

会不会想贪个珊瑚玩玩呢

就我最兼洁

不错,兼清洁工

你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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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0楼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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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豹 (297149806)在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10:04:31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22:23:23的发表:
引用 黄思王 (553919452)在 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9:30:04的发表:
引用 红袖添香 (595241401)在 2008年12月1日 1:01:12的发表:
引用 珊瑚先生 (376315956)在 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16:26:05的发表:
哈哈,米粒小姐还是个贪官。
珊瑚兄想不到吧.

会不会想贪个珊瑚玩玩呢

就我最兼洁

 

O(∩_∩)O哈哈~,妹子打错字了呢。是“廉洁”,不是“兼洁”啊

 

 

你们看得懂就行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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