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明白,我不再是毛毛虫,我变成了美丽的、成熟的,蝴蝶。
离开深圳那天,雨一直下。纵然我的心已碎成千片万片,我却始终没掉一滴眼泪,展天翔站在我对面,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看到他的的窘态,我似乎有点想笑,都得逞了还这么惺惺作态给谁看?“你回去吧!”我对他说,他点点头。就这样,我头也不回地上了火车,远离了我呆了三年的城市,远离了维持了两年的初恋。
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在车站分别的那一刻没有,在展天翔对我提出分手的那一刻也没有。长久以来,我是那么的依赖他,他会帮我安排好所有的日常生活,什么时候去逛街,和朋友聚会时穿什么衣服,把钱存在哪个银行……通通不用我操心,和这样一个男人在一起两年,我活脱脱变成了一个小女人。看见电视剧中被背叛的女人流眼泪,我也会陪着哭得一塌糊涂,却从来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早已经与另外一个女子出双入对。
那天,是个周末,阳光明媚。展天翔说要加班,我一个人闲得无聊,便坐了公交车,沿途欣赏城市的美景。谁知,欣赏到的,是刻骨铭心的背叛。展天翔怀抱里的女子,卷发披肩,分外妖娆,绿色的吊带,白色的长裙,品位还不算差,但,缺少那么一点矜持和优雅。想到这里,我自己不禁笑了。品位?优雅?我自己也不过是牛仔裤、白T恤,一年到头是平底鞋,怪不得展天翔总是说我虽然已经毕业,却始终是学生的打扮。就我这样子,也配嫌人家不够品位,不够优雅?
我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在街对面缠绵而隐忍的拥抱,都怪我,因为我的存在,才使展天翔寻找各种理由才能与他的心上人约会。我早该退出了,玩这样三个人的游戏,本小姐没兴趣。那天,我始终看着展天翔,不说话,一直盯到他心虚,一直看到他坦白,“好。”我这么回答,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脑海里全是这两年的回忆录。毕业那年在招聘会上的巧遇,以及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发展,再到出轨、背叛、分手,我就这么完成了我从幼稚到成熟的蜕变,我终于明白,我不再是毛毛虫,我变成了美丽的、成熟的,蝴蝶。
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很像安妮宝贝笔下的女子,那么寂寞,那么骄傲,可是我知道我不是,因为我不颓废。
深圳是不能呆了,那里有太多的回忆,香香说,来北京吧,我在这里等你。于是我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到底是相恋过的,展天翔闻讯,赶到火车站送我,他一定以为我会像琼瑶故事里的女主角一样,梨花带雨地扑到他怀里,说“我不走了我不走了”吧,他一定想不到我会这么坚强,是啊,我也没想到。火车与铁轨的撞击声中,我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香香去火车站接我,看到我瘦弱的样子,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只有我自己知道,如何能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瘦下10斤,既然我不能哭,那就只有瘦。香香什么也没问,带我去吃了顿大餐,那一天,我吃得很饱,也喝了很多酒,在酒精的迷醉下,我好象哭了,好像而已,因为那天我醉了,我忘了。
刚到北京那段日子,我没有找工作,整天在各个街道与马路之间瞎转悠,我去逛燕莎,逛西单,逛王府井,虽然我买不起,但看那价值不菲的商品也是一种享受,也是打发时间的好办法。我不知道那商品是否真的值那价钱,可是,在许多人眼里,那就是名牌,就是品位。可在我看来,把几块钱的地摊T恤穿得像名牌,那才够味道。不去逛街的时候。我会呆在香香的花店里,坐在满屋子的花中间,看着香香在花朵中间忙碌,那甜甜的笑容也似乎沾染了花朵艳丽的色彩。三个月的时间就这样被我转悠过去了,直到捉襟见肘,我对香香说,亲爱的我该找个工作了。
在北京找工作并不难,1000元的小职位有的是,只要你耐得住寂寞,只要你受得了委屈,即便这样,我还是不停地失业,不停地找工作。那段时间,我的脸出奇的平静,没有笑容,没有愁容,只有一种简单而无辜的表情,深沉的平静,甚至带一点懵懂。不工作时,我还是喜欢穿着球鞋穿梭于北京的大街小巷,手腕上的银镯子叮当作响。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很像安妮宝贝笔下的女子,那么寂寞,那么骄傲,可是我知道我不是,因为我不颓废。我始终在这个大城市里坚定地生活着,没想过退缩。我相信,阴雨过后,总有阳光,照亮我几乎快要发霉的心扉。
爱情这东西,来了挡也挡不住,以往的爱情就像好了的疤痕,虽然存在,但是已经不疼了。
遇见霍思尘的时候,我正坐在香香的花店里发呆。那天的雨,下得颇有些缠绵的意味。有点像离开深圳那天的雨。该死,怎么忽然想起深圳,想起深圳的雨!香香趁着天气不好生意淡,跑出去办理些私人事情,把店交给我。霍思尘就这么与我相遇了,那天他买了九朵百合,本来他就是众多顾客中的一个,我不会特别地注意到他,但是他拿着我装饰好的花走到门口,又折回来,对我说:“送给你的。”
我仔细看了看他。不算英俊的脸庞,却洋溢着一种干净的温暖。“我没有收陌生人的鲜花的习惯。”“我叫霍思尘,不算陌生人了,几次买花都看见你坐在这里发呆。”我没有话说了。他看了看我,把花放下便离开了。
之后一连一个星期,霍思尘每天都来店里,买九朵百合,然后放在我旁边就走,什么也不说,也不在意我是否看他,只是我能感觉到,他会深深地、深深地看我一眼。香香对我说:“至少看上去是个不错的男子,你总不能一辈子不恋爱了吧?”
恋爱?多么遥远的词语啊,像是舶来词,听过,但多少觉得有点陌生。我在心底里问自己:你还有恋爱的能力吗?
在霍思尘分雨无阻地为我送了三个月的百合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第一次约会。
我问他:“为什么只送我百合?那么单调!玫瑰也很漂亮啊!像蓝玫瑰,蓝色妖姬,我喜欢这名字。”霍思尘听到我这么说,没有任何反映,只是盯着我看,“怎么了,看什么?”我被他盯得有点不自在。“呵,没什么,你知道吗?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说的最长的一个句子。”我被他说的又没话说了。是啊,把自己封闭久了,已经不知道该怎么笑了。他又说,“第一次看见你,是我去医院探望朋友的妈妈之前,去香香的店里买花,那天下着雨,我是跑着进去的,第一眼就看见了你,穿着白色的棉布长裙子,清纯得就像一朵百合,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久了,见多了现实的残酷、挣扎的无奈,见多了野性妖娆的卷发、现实世俗的眼光,似乎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单纯了。看见你,我知道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安静的女子,有这么清澈的目光。”我被他说得有点不好意思,望着窗外,感觉到脸都有点红了。他说:“那一刻,我告诉自己,只要她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这就是霍思尘对我的第一番表白。我接受了他的爱。也曾在心底责怪过自己,受过一次伤的,为什么不长记性?可是,没用的,爱情这东西,来了挡也挡不住,以往的爱情就像好了的疤痕,虽然存在,但是已经不疼了。
我是幸福的,因为曾经爱过,也被爱过。那爱情虽然如烟花般短暂,却绚烂了我的一生。
霍思尘做得一手好菜,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我以为像他那样的男人,家里必定是有保姆的,但是没有。第一次去他的家,面积不算很大,至少我认为他可以住更大更豪华的房子。但是屋子里收拾得很干净——干净得恰到好处,像单身男子的房间。每个周末,他会接我去他的家里,给我做好吃的。“你太瘦了!要多吃点。”他说这句话时,满眼的爱怜。我喜欢被爱着的感觉。为了给他一个惊喜,我会趁他上班时偷偷跑去他家把所有的房间收拾一遍,然后买一个毛绒熊放在门口,我想象着他进门时惊讶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香香说,宝贝你终于会笑了。
是啊,我终于从过去中大踏步地走了出来,要开始我全新的生活了。
那天晚上,他打来电话说:“我的房子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好大一个惊喜!”我抱着电话,在这面安静地微笑着。
生日那天,霍思尘在友谊饭店为我庆祝。当着香香和她男朋友的面,他向我求婚,他交给我的,是一枚精致的钻石戒指和一大束百合花。他悄悄在我耳边说,“我已经看好了一栋房子,有你喜欢的落地窗户。”我对霍思尘点了点头,回头看香香,她的眼睛都湿润了。
一周之后的周末,阴天,没有一丝风,有点躁热的感觉。这样的天气,没来由的心烦。霍思尘打电话给我,说我带你去看我们的新家吧,早就想带你去,这几天太忙了,就今天好吗?他温柔的语气仿佛是美好的生活在向我招手,我微笑着答应了。他开车来接我,我们行驶在去朝阳区的路上,他心情很好,不断地为我设想未来。
他说:“结婚之后,你也可以开一家店,就卖你喜欢的东西,女人还是得有自己的工作的,不然会闷。”
他说:“要不你和香香一起开店吧,你入她的股,你们还可以互相照顾,如果你不愿意那就自己开。”
他说:“新家里的许多东西都没买呢,等我有时间我们去挑,全买你喜欢的,你喜欢怎么装饰咱们的家都可以。”
他说“对了,你说窗帘买什么颜色的好呢?”
他侧过头,看我正看着他,忽然就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他说:“我太期待和你一起生活了,以前受过一次伤,现在特想过平静的生活,找一个像你一样安静的妻子。我很幸运,我找到了。”
那一刻,我真觉得,这样一个男人,就是为他死也值了。
前面就是我们的家了,他兴奋地指给我看,可是我还没有看清,马路中央忽然跑过来一个小孩子,我听见紧急刹车刺耳的声音,在身体变轻的那一刹那,我想,如果我有灵魂的话,我一定要来看看我们的新家。想到这里,我微笑了,我不怕死,因为,我是幸福的,因为曾经爱过,也被爱过。那爱情虽然如烟花般短暂,却绚烂了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