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为卖毒网上秀"制毒术" 一审被判死刑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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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君子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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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为卖毒网上秀"制毒术" 一审被判死刑
2009年06月27日 03:14 来源:扬子晚报 

  一个颇有头脑的“80后”青年,将聪明才智用在了制造******上,家也变成了“制毒工厂”。为了将自己的货推销出去,这个绰号叫“波波”的青年铤而走险,在网上展示自己的制毒才能。然而,当南京两个买家如约而至后,却因车胎意外被扎破,导致东窗事发。本月24日,连云港市中院对该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波波” 死刑。该案是迄今为止,江苏破获数量最大的一起制造******案。

  去年9月初的一天,住在南京下关的“80后”林根上网聊天,视频上的一幕让他目瞪口呆。原来,远在连云港的网友姚连生(绰号“波波”)正用一段视频,向他展示了制作******的“才能”。今年24岁的姚连生家住连云港灌云,2007年通过互联网向别人“学”会制毒技术。去年9月初,姚连生在网上与南京的林根取得了联系,他通过视频向林根展示了自己制造******的“技能”。“姚连生说他自己制造******,手里有货,叫我帮他卖,卖完以后再给钱。”林根于是叫上朋友高建一起开车驶往姚连生家中。就这样,林根、高建两人以22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姚连生自制的******276.54克。9月6日凌晨,他们返宁途中,经过一收费站时,看到有警察查车,心虚之下没敢停,加大油门冲了出去。可没开出多久,车胎却被钉子扎破。他们刚把******扔到窗外,就被警察围上来堵住。林根坦陈,他本打算将毒品带到南京卖掉,和高建一人一半。

  连云港市中院认为,姚连生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林根、高建以贩卖为目的,购买并运输甲基苯丙胺276.54克回南京,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系共同犯罪。一审判处姚连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根和高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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