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简单 图/网络
我是这个城市的白领,用句时髦点的话说,是小资。不算超级富翁,但家境殷实,而且,我有高学历和高收入,更重要的是,有不错的外貌。说实话,我的身边不乏各种女人,无论是逢场作戏还是真的愿意嫁给我,总之我的生活不寂寞。可是,这么多年来,我却似乎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爱一次,眼看着已过而立之年,我也渐渐开始把玩心收拢,时常思考起未来的人生。
最近很少回家,一回到家,妈妈总是唠叨:“儿子,什么时候能结婚啊?不结婚也得把女朋友带回来让我们见见啊!”母亲无视父亲在旁边冲她直瞪眼,一脸焦急地问我。每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以三两句玩笑敷衍过去。父母拿我都是没办法的,母亲叹叹气也便罢了,可我的心却异常沉重起来。是的,看着周围的朋友全都娶妻生子,过上了美美的小日子,我还是孤家寡人一个,难免觉得不是滋味。从小到大父母对我都非常开通,这也是我一直引以为骄傲的,没想到,老人家也开始着急抱孙子了。
可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婚姻大事,容不得半点含糊。我不能因为家人的催促就胡乱找个人结婚,我得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但我有些瞧不起身边的大多数女人,她们太过拜金,过分现实,找老公的条件首先看“硬件”,是否有车有房有存款,然后看“软件”,是否有型有款有能力,现实得让当下的男人各个赌咒发誓下辈子投胎作女人,原因只有一个:当个男人太难了!
曾经有过几次那么不疼不痒的恋爱,对方全是漂亮妩媚的女子,可是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们只适合作女朋友,或者,情人。面对她们,我感觉不到作为丈夫的责任,更找不到家的感觉。冥冥之中,我总觉得我的另一半会在适时的时间出现。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她的。那是一个瘦弱的女子,长头发,我看不清楚她太清晰的长相,因为每次看见她,全是在我家的落地窗前。她常常出现在我对面的楼里,和我的家,单元对着单元,楼层对着楼层,但因为距离的关系,我只能看个大概轮廓。可不知为什么,每次一看见她在对面的房间出现,我的眼睛便难以从她身上离开。常常在阳台上一站就是个把小时,忘记手中的咖啡早已冰凉。
那个女子,不是每天都在,慢慢地,我掌握了她的规律,基本上她是隔一天来一次,来了就在对面的房子里收拾个不停,我能看见她小小的身体忙碌得几乎要雀跃起来,可以感觉出她是愉快的。当她蹲下去的时候,我知道,她又开始擦地板了。这个时候,我老是想起从前的女友们,她们当中,是没有人愿意亲手为我擦地板的,她们会很聪明地为我雇小时工,虽然也会把我的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可是,却少了一种亲历亲为的温馨。对面的女子,并不在对面的房间里住,她每次收拾房间的时候,会将所有的灯都打开,收拾完一个房间,关掉一个房间的灯,最后,所有的灯都关闭了,她再悄悄地离开。我观察过很多次,每次都如此。我也曾怀疑过她的身份,难不成她是个小时工,专门来打扫对面的房间?可是,那样一个纤细温柔的女子,又不像。可除了这样猜想,我想不出为什么她时常在对面的房间里出现。
偷偷地观察了她有半年之久,我发觉我越来越离不开她。知道她会来的那天,我不自觉地会盼望傍晚的来临,甚至为为此推掉朋友的约会,只为回家“见”她一面。偶然一天,我的大脑里闪现出一个念头:“我是不是爱上她了?”这个念头一出现,我便被自己吓了一跳。自己也不再是青涩的毛头小子了,会如此简单地爱上一个陌生人吗?可是,如果不是爱,为什么会那么盼望见到她?如果不是爱,为什么一看见她,心里满满的全是安宁的家的感觉?我甚至不只一次地设想,如果她出现在我的家里,以女主人的身份,她也会亲手将我们的家打扫得干干净净,等我回家时,给我一个温暖的微笑。一想到这里,我全身的毛孔都无比地熨贴,那真是一种让人放松的舒服的感觉。是的,那才是我期盼已久的家的感觉。
我曾经有过一个龌龊的想法,就是在阳台上安一个望远镜,但很快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决定进一步地接触她,我想对她展开追求,我相信我的魅力,我不想以后她真的成了我的妻子,知道我曾经那么卑鄙地观察过她。我要正大光明地出现在她面前。
为此,我特意在她会出现的傍晚,在她的楼下等待着她。她果然来了,时值初夏,她穿着一双紫色的平底瓢鞋、时下流行的黑白千鸟格的九分铅笔裤,上面是一件紫色的宫廷衬衫,将头发简单地束起,给人简单清爽的感觉。我再也无法把她想像成一个小时工,我甚至为自己的这种想法而失笑。当我回味过来时,她已经进楼里面去了。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常常在她的楼下与她邂逅,她几乎每次都不是空手而来,常常大包小包地带着一些东西。我不知道装的是什么,但我想她总会注意到我的吧。
“邂逅”了无数次之后,我终于下定决心定,下次见面,我要和她说话,虽然难免有些唐突,而且,一想到和她说话,我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可是,我想已经没有耐心再等下去。
隔了一天,我依旧在老地方等她,心中千百遍地练习着要如何开口,直紧张得我手心冒汗。可是,看见她出现的时候,原本滚烫惊喜的一颗心瞬间冷却下来,她的身边,有一位与她匹配的男子。他们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男人带着很多行李,大大的行李箱便是证明。他们挽着手,那份亲昵与自然,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情侣。此时的我,再也没有勇气走上前去表达我的心意。我心灰意冷地离开了。
又过了几天的某一天清晨,我又不由自主地来到阳台前,蓦然发现对面楼里热闹非凡,大红喜字在阳台的窗户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知道,我的这场爱恋无疾而终了。
我也知道,我该搬家了。
简单 (289171071) 于 2009-05-26 09:46:05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简单 (289171071) 于 2009-05-26 09:47:16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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