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与发展---由315到365
“顾客是上帝”,这一个口号恐怕众多的国人都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就已时兴了的了。但这一口号却的的确确是早已广为传播的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社会共识了。这许多年来,各商家企业无不都以此标榜为经营之道。而消费者似乎也可以拿此来作为其维权的令箭了。
然而,事实上则是另外一回事了。虽然,许多些知名经营者都对“顾客是上帝”的涵义诠释说:第一,上帝永远是对的;第二,如果上帝错了,请参照第一条。如果,商家真的都能够照此行事的话,消费者们也许真的是可以感受到一些做上帝的感觉。只可惜,在喊了那么多年“顾客是上帝”之后的今天,消费者们依然没有真正享受过“上帝”的待遇。试问,在泱泱亿万消费者中,在一年除3.15之外的364天之中,究竟又有几人曾经找到过作做“上帝”的感觉呢?
事实上是,消费者不仅没有享受到“上帝”的待遇,反而是连自己的基本权益也难以保障。这许多年来,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始终都是屡见不鲜。远的就姑且不说了,仅说去年吧,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8477件;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50761件,经消费者协会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3118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438万人次。
可以说,以上数据仅仅是消协方面对消费者投诉个案所受理的统计数据,至于基于各种因由没有进行投诉的,消费者自认倒霉、甘愿吃哑巴亏的案例,那肯定是要远远大于这个数据的N十倍、N百倍也不止。好在有个消协多少监督着,好在有个一年一度的315约束着,不然,商家早就成为真正的彻头彻尾的“上帝”了。
这不,随着阳春三月的春风,年复一年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来到了。消费者们终于又可以趁此当一天主人的机会,找一找做“上帝”的感觉和体会了。不论真的假的,相信各大小商家和服务行业都会在这一天多少表示出一点“谦恭”的态度来的。
只是在扬眉吐气的同时,消费者们不禁又会发出年复一年的感叹:为什么不是天天3.15呢?!为什么商家企业不是365天都讲商业道德呢?!这是人们经过多年的体验,逐渐悟出的一个结论,也可说是一个期盼,也就是希望在一年的365天里,能够实现天天都是3.15!
其实,消费者们的要求并是太高,大家也并不奢望着天天都做“上帝”,只不过是希望那些商家企业不要只把顾客口袋里的钱当做上帝,多讲点商业道德,少设置些“消费陷阱”,使消费者之权益得到些起码的保障。
据悉,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的今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发展”。其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换句话说,“消费与发展”就是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和消费维权状况下,通过“维权”来拉动内需促进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
应该说,这一年主题既强调了“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又注重了“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毕竟,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实现商家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赢,也才能更加体现出市场经济的公平正义,也才能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总之,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愿通过“消费与发展”这一年主题的推行与实施,能够使得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商家企业能够诚信守法经营,认真履行其社会责任,让“顾客是上帝”这一口号成为现实,使一年的365天都成为3.15,真正体现出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可靠性、长期性,以利构建和谐,扩大消费,促进发展。
但愿通过“消费与发展”,让3.15成为365吧,让顾客天天都有找到做上帝感觉的机会吧!




买他的东西时就是上帝.过后就是啥的了.有问题投诉有门解决没门.谁愿意花那么多时间与之周旋.最后事情没解决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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