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冠希终于露面了,干了大家期待的事儿——在2
我以为,如果说“艳照门”与我们的转型社会做了一次快速碰撞的话,那么碰撞所形成的******是大是小,是波涛滚滚还是波澜不惊,更多地取决于我们是否准备好了健康公共道德、随时待命补位的法律底线,雍容开明的包容消化能力——这些,正是我们转型社会有待补足的东西。
努力将“艳照门”树为一个划时代的标杆,我们未免多了些一厢情愿。要问“艳照门”事件能改变些什么,恐怕还不到下结论的时候,但“艳照门”暴露了什么,似乎非常明显——“艳照门”暴露出社会与生俱来的不成熟。一个接一个,显露无遗。
对待明星态度是不成熟的,把大批娱乐明星当成社会的青春偶像,才有了偶像倒掉造成忧伤;法律边界是不成熟的,朋友能不能传,网络能不能传,好长时候没弄清楚,留下了大量蔓延泛滥的空间;公众心理是不成熟的,对本属于私遇的“艳照”本身做咬牙切齿状,却对把艳照拿出来公开传播的人无动于衷;网络被网站高高挂在显著位置许久之后才回来过味来“联合抵制”;公众的某种文化心理是不成熟的,一方面是大量的偷窥欲望,另一方面却故作矜持地维护“神秘”……..
总而言之,在转型时代,我们的社会在“多元”另一面,表现出太多不成熟的地方。更重要的是,私诚与公城,私权与公权的边界还很暧昧——从法律的角度,哪些行为是肯定违法的;从道德的角度,哪些是不为社会所容的;从权利的角度,哪些是需要保护的……我们还没有形成健康成熟的观念。
“把坏事变成好事”,是国人素来乐观的逻辑,香港有大学表示,要把“艳照门”作为教材,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想法——而它何尝不是我们社会的活教材?如今,陈冠希在公共道德领域里负起了自己的责任,剩下关于艳照如何被“窃取”,如何被传播到网上等等的法律“悬疑”,自有警方去深究断后。此事至此,虽还不可能烟云尽散,但好歹有了阶段性的交代。
剩下来的,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如何对已经沸沸扬扬、尚未见尘埃尽去“艳照门”给出一个应有的交代。若继续着简单的看客心理,我们的眼里恐怕就只有“艳照”,很难形成让我们这个时代更理性,更雍容的那些健康心态。












说的很有道理。。。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