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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网恋纵横谈
-----林儿
“网恋”自古就有,且绵延不绝至现代,非特电脑出现、因特网建立以后才有。河网、路网、渔网、商网、邮网、电话网等都可以成为“网恋”的媒介。试简单举例证之。“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应该是([宋]李仪之《卜算子》)!“君”与“妾”是在水运网上相恋的,是为“(河)网恋”。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在求学路上相恋的,是为“(道)路恋”。在集市上,阿妹卖渔网,阿哥买渔网钱来二去就相恋了,是为“(渔)网恋”。“氓之蚩蚩,抱布贸丝。非来贸丝,来即我谋。”(《诗经•氓》)“氓”与“我”是借商业活动来谈情说爱的,是为“(商)网恋”。上世纪五十年代,提倡中国学生与苏联学生通信,有的竟然发展出异国恋情,是为“(邮)网恋”。曾有报道说,由于打错电话而两人谈起了恋爱,是为“(电话)网恋”。
当然,电脑问世、因特网建立,更是现代意义上的“(因特)网恋”了。人们今天说的“网恋”,有点专指“(因特)网恋”的意思。为“顺应历史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这篇散文就打算结合自己的感情经历,来说说“(因特)网恋”这事儿。为简洁起见,以下凡提到“(因特)网恋”的地方,一律简称“网恋”。
现实中的男女,在网上邂逅,是一种跨越时空的交往,也是一种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精神交往,而且相知的仅仅是对方的一小部分。根据这一小部分,双方都用自己的想像来美化对方。网友之间的关系是超现实的,没有现实中的种种顾虑,它消除了年龄的悬殊、地位的差别等带来的限制,只是相互展示出可爱和纯真的一面。
对于网络我始终认为它是虚幻的,曾经认为它不屑一顾。我不相信它有那么大的魔力,更不相信网络上能有真情。我算不上是一个伟岸英俊的男人,但是我庄严中透着一种潇洒而高贵的气质。我不常上网,可在网络谈吐中更是沉静、机智。我确信自己的控制能力,我自尊、自强、自信,不会被网上的情感所困惑。
后来我发现,网络给茫茫人海提供了一个彼此充分想像的交流空间。只要上了网,就会发现外面的天地太大了。我不但跳出了自己的城市,甚至可以全世界的神侃瞎聊。三教九流、生旦净末丑、侠客流氓、俊男美女、怨男痴女,浪漫的、美好的,都可能在偌大的网络上邂逅。这种邂逅给男女网虫带来巨大的欢乐,膨胀着生命中的所有激情。激情是什么?是一个温柔的陷阱,一旦跌入其中,明知道会越陷越深,却不愿意自己跳出来。上网是一种欢乐,欢乐的不是网络,而是网中的人,是一根网线牢牢的牵着你灵魂的那份激情,是网线那头和你紧紧相系的那颗心。一个不相信网络感情的我,却深深的陷在其中。人就是那么怪,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拥有。
我和她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好像是很自然的,始终没有太多的欲望和想法。就在不知不觉中深深的爱上了她。爱上她也许是从文字开始的。她不是一个亭亭玉立、笑靥如花的美貌女子,可她是一个风姿绰约、光彩照人的女子。她多才多艺,博学多智。她不会像别的女人那样娇娇滴滴,甜言蜜语。她只会实话实说,从不保留自己的观点。在文字和谈吐中我们心心相印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我想的是她,念的也是她。我们情感相慕,心意相牵。多少个梦中萦回,心系的是她,多少次心海波澜,想念的也是她。
情是一把火,是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会使人疯狂。只要生命存在,这烈火就不会熄灭。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情感,也随着时间的脚步而越来越疯狂。在她面前我丢掉了自尊和高傲,我认为找到了心灵的慰藉,找到了情感的寄托。
现在再有人对我说,网络世界是虚幻的,我已经不复相信。我认为在“虚幻”的背后有一颗真实的心,一份火热的情。在博大浩瀚的网络世界里,相爱的人可以倾诉、聆听、守候,可以无意识、无目标的去搜寻另一颗相近相似、又像流星一闪而逝的心灵。网络文字,就是一颗活蹦乱跳的心,隐隐之间,你会看到他或她飘移的身影,迎风而动,轻舞飞扬。你可以感知对方的心韵,抚摸到对方的脉博,闻出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这种香味一泻千里,令人心旷神怡。
我清醒地认识到,情,毕竟是以婚姻为最终目的,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保证情的安然长久。也许婚姻在人生中,是一个悖论,当我们有权选择婚姻时,却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爱人,等到自己懂得选择时,却失去了选择的权利。曾听说,每个人在一生中,或早或迟都会遇到一个你最心爱的人,最动情的人,最心痛的人。可是这个世上有谁能用一生时间去等待那个人的到来?即使你用心等了,可对方也在等你吗?于是婚姻始终隐藏着破裂的潜因。
步入中年的我,已没有资格再去谈情说爱。可是我确信真爱无价,永远将爱情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男女之间的爱情火花是纯洁伟大的。诚然,在错的时间上遇到对的人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爱。那种痛楚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再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曾经的爱情也许是千疮百孔,曾经相爱的人如此面目可憎。当我深深爱着网络上的她的时候,届曾惊然醒悟,爱情是一种权利,其本身已经含着对爱人承担着道德、法定责任和义务。然而我又想到,婚姻不能仅靠爱的承诺和责任、义务来支撑。人类自古以来就向往的美满婚姻,应当是两个相爱的男女的灵与肉融合,由此才能产生人生幸福。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感情与理性的结合,精神与物质相统一、精神与肉体相融的产物。也许只有这样的感情,才显得充实饱满,才有强大的生命力。于是我又徘徊在激情和义务之间。
于是我想到,在十年前陪我一起走过风风雨雨的妻子呢,我能彻底放弃她吗?我们还有孩子,孩子是我的亲骨肉啊,我曾经也是那么的爱她。我也曾对她说过,我会照顾她一辈子。我是男人,话说出口,就该一言九鼎。爱情是个复杂的整体,激情属于爱情,但绝不是爱情的全部,爱情的完整过程,既包括恋爱时的卿卿我我,也包括婚姻生活中的平平淡淡。
在现实和婚姻无法调和的矛盾中,我跨越不了对爱的迷茫和追求爱情之间的鸿沟。然而我的灵魂似乎在向着光明升腾。有位哲人曾经说过:“伟大的爱情只有用伟大的胸怀去感悟,才能到达伊甸园”。也许爱情是盲目的,只要情投意合,仿佛就能一俊遮百丑。在家庭生活中,爱情就是一双羽翼,助我翱翔于快乐生活的大海。然而婚外男女相爱的激情海洋,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可以让人芳留百世也可以使人遗臭万年。可以静如死水也可以波涛汹涌。可以是一剂良药也可以是一味毒剂。然而此时又一朵微弱的思想火苗闪烁了一下: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后的厌倦。然而,无奈留下了心念的幻想,厌倦激起了新的向往和追求,这又未尝不是爱情本身的成功呢。 (未完)
当然,电脑问世、因特网建立,更是现代意义上的“(因特)网恋”了。人们今天说的“网恋”,有点专指“(因特)网恋”的意思。为“顺应历史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这篇散文就打算结合自己的感情经历,来说说“(因特)网恋”这事儿。为简洁起见,以下凡提到“(因特)网恋”的地方,一律简称“网恋”。
现实中的男女,在网上邂逅,是一种跨越时空的交往,也是一种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精神交往,而且相知的仅仅是对方的一小部分。根据这一小部分,双方都用自己的想像来美化对方。网友之间的关系是超现实的,没有现实中的种种顾虑,它消除了年龄的悬殊、地位的差别等带来的限制,只是相互展示出可爱和纯真的一面。
对于网络我始终认为它是虚幻的,曾经认为它不屑一顾。我不相信它有那么大的魔力,更不相信网络上能有真情。我算不上是一个伟岸英俊的男人,但是我庄严中透着一种潇洒而高贵的气质。我不常上网,可在网络谈吐中更是沉静、机智。我确信自己的控制能力,我自尊、自强、自信,不会被网上的情感所困惑。
后来我发现,网络给茫茫人海提供了一个彼此充分想像的交流空间。只要上了网,就会发现外面的天地太大了。我不但跳出了自己的城市,甚至可以全世界的神侃瞎聊。三教九流、生旦净末丑、侠客流氓、俊男美女、怨男痴女,浪漫的、美好的,都可能在偌大的网络上邂逅。这种邂逅给男女网虫带来巨大的欢乐,膨胀着生命中的所有激情。激情是什么?是一个温柔的陷阱,一旦跌入其中,明知道会越陷越深,却不愿意自己跳出来。上网是一种欢乐,欢乐的不是网络,而是网中的人,是一根网线牢牢的牵着你灵魂的那份激情,是网线那头和你紧紧相系的那颗心。一个不相信网络感情的我,却深深的陷在其中。人就是那么怪,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拥有。
我和她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好像是很自然的,始终没有太多的欲望和想法。就在不知不觉中深深的爱上了她。爱上她也许是从文字开始的。她不是一个亭亭玉立、笑靥如花的美貌女子,可她是一个风姿绰约、光彩照人的女子。她多才多艺,博学多智。她不会像别的女人那样娇娇滴滴,甜言蜜语。她只会实话实说,从不保留自己的观点。在文字和谈吐中我们心心相印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我想的是她,念的也是她。我们情感相慕,心意相牵。多少个梦中萦回,心系的是她,多少次心海波澜,想念的也是她。
情是一把火,是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会使人疯狂。只要生命存在,这烈火就不会熄灭。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情感,也随着时间的脚步而越来越疯狂。在她面前我丢掉了自尊和高傲,我认为找到了心灵的慰藉,找到了情感的寄托。
现在再有人对我说,网络世界是虚幻的,我已经不复相信。我认为在“虚幻”的背后有一颗真实的心,一份火热的情。在博大浩瀚的网络世界里,相爱的人可以倾诉、聆听、守候,可以无意识、无目标的去搜寻另一颗相近相似、又像流星一闪而逝的心灵。网络文字,就是一颗活蹦乱跳的心,隐隐之间,你会看到他或她飘移的身影,迎风而动,轻舞飞扬。你可以感知对方的心韵,抚摸到对方的脉博,闻出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体香。这种香味一泻千里,令人心旷神怡。
我清醒地认识到,情,毕竟是以婚姻为最终目的,只有合法的婚姻才能保证情的安然长久。也许婚姻在人生中,是一个悖论,当我们有权选择婚姻时,却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爱人,等到自己懂得选择时,却失去了选择的权利。曾听说,每个人在一生中,或早或迟都会遇到一个你最心爱的人,最动情的人,最心痛的人。可是这个世上有谁能用一生时间去等待那个人的到来?即使你用心等了,可对方也在等你吗?于是婚姻始终隐藏着破裂的潜因。
步入中年的我,已没有资格再去谈情说爱。可是我确信真爱无价,永远将爱情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男女之间的爱情火花是纯洁伟大的。诚然,在错的时间上遇到对的人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爱。那种痛楚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再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曾经的爱情也许是千疮百孔,曾经相爱的人如此面目可憎。当我深深爱着网络上的她的时候,届曾惊然醒悟,爱情是一种权利,其本身已经含着对爱人承担着道德、法定责任和义务。然而我又想到,婚姻不能仅靠爱的承诺和责任、义务来支撑。人类自古以来就向往的美满婚姻,应当是两个相爱的男女的灵与肉融合,由此才能产生人生幸福。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感情与理性的结合,精神与物质相统一、精神与肉体相融的产物。也许只有这样的感情,才显得充实饱满,才有强大的生命力。于是我又徘徊在激情和义务之间。
于是我想到,在十年前陪我一起走过风风雨雨的妻子呢,我能彻底放弃她吗?我们还有孩子,孩子是我的亲骨肉啊,我曾经也是那么的爱她。我也曾对她说过,我会照顾她一辈子。我是男人,话说出口,就该一言九鼎。爱情是个复杂的整体,激情属于爱情,但绝不是爱情的全部,爱情的完整过程,既包括恋爱时的卿卿我我,也包括婚姻生活中的平平淡淡。
在现实和婚姻无法调和的矛盾中,我跨越不了对爱的迷茫和追求爱情之间的鸿沟。然而我的灵魂似乎在向着光明升腾。有位哲人曾经说过:“伟大的爱情只有用伟大的胸怀去感悟,才能到达伊甸园”。也许爱情是盲目的,只要情投意合,仿佛就能一俊遮百丑。在家庭生活中,爱情就是一双羽翼,助我翱翔于快乐生活的大海。然而婚外男女相爱的激情海洋,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可以让人芳留百世也可以使人遗臭万年。可以静如死水也可以波涛汹涌。可以是一剂良药也可以是一味毒剂。然而此时又一朵微弱的思想火苗闪烁了一下: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后的厌倦。然而,无奈留下了心念的幻想,厌倦激起了新的向往和追求,这又未尝不是爱情本身的成功呢。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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