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
“家暴”纳入“110”出警范围
记者郑阳洋报道 昨日,记者从2008年“11·25”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日活动上获悉,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的家庭暴力率呈上升趋势。本月底,我市将在市救助站成立首个反家暴庇护所。另据了解,家庭暴力报警已被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
近年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已经形成一条网络,全省广大妇女学法、用法、防范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加强,但家庭暴力仍是当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
昆明市妇联权益部徐部长表示,近年来,我市各县(市)区的家庭暴力率呈上升趋势,在妇联的信访接件中有一半以上是反映婚姻问题,其中又有50%来自家庭暴力。目前,家庭暴力的形式不再局限于城郊结合部的殴打、辱骂等形式,已经出现了精神暴力,也就是采取冷暴力,不和对方说话、不碰对方的形式向对方施加精神压力。
同时,实施精神暴力的人群文化层次、素质也逐步走高。徐部长说,针对我市家庭暴力现象的日益突出,昆明市妇联联合全市公检法、卫生、民政等8个部委办局出台了《昆明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据介绍,本月底,市妇联将联手市民政局在市救助站设立首个反家暴庇护所,为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市民提供临时救助。另外,基层派出所也设立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投诉点,公开家庭暴力报警电话,并把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
在昨日的宣传活动上,威远社区、三合营社区、明通巷社区、昆明理工大学新迎社区、福德社区、石井社区、船房社区、昆明医学院社区、铜都镇团结社区、连然街道办事处百花社区等10家社区被指定为昆明市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相关部门向相应的社区警务站颁发了“家庭暴力投诉点”牌匾。
“原来不理我,从经济上控制我也属于家庭暴力,政府大力宣传反家暴的活动真是为我们这些遭受过家庭暴力的人说话。”船房社区很多居民说,通过宣传,他们了解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及其危害,也知道遇到这样的事要及时向社区寻求帮助。
社区是家庭暴力“灭火器”
本报讯 记者郑阳洋报道 “我恨我的丈夫,他常常打我,但是为了孩子,我只有忍耐!”这是社区反家暴志愿者们听到最多的哭诉。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家庭暴力的解决可以通过社区调解、派出所介入、妇联调解、司法介入等方式解决,但绝大多数家庭暴力问题都能够通过社区调解顺利解决。
据了解,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社区都配有专门分管家庭暴力调解的专干和多名社区反家暴志愿者,他们专门受理辖区内居民发生的家庭暴力事件,通过劝说,化解家庭矛盾。“悄悄话门诊”、“温情感化室”、“家暴投诉箱”、24小时开通的家暴热线……无论以哪种形式出现,各个社区都设有妇女维权岗。昆明市妇联权益部徐部长表示,社区调解在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船房社区反家暴志愿者杨红敏告诉记者,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各种压力加大,家庭暴力不再是低文化、低素质人群的专利,诱发家庭暴力的原因也变得多种多样。其中以第三者插足等感情问题和经济问题最为常见。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都是因为经济不独立而被迫忍受暴力。杨红敏说,自从社区设立专门调解家庭暴力的机构后,通过广泛的宣传,他们调解过的直接采用打骂形式实施家庭暴力的现象有所控制。“很多家庭存在家庭暴力,都不愿意让外人知道,但至少在愿意接受社区调解的家暴问题中,绝大多数是能够解决的。”
“多亏了社区调解,我才有了倾诉对象,经过反家暴志愿者的劝说,丈夫再也没有打过我。”在船房社区居住的唐燕曾多次因为丈夫对家庭的不负责任而与其发生争吵,每次一吵架,丈夫就对这她一顿拳打脚踢,直到将她打得站不起来又继续到外面花天酒地。“他打我不说,就连孩子的学费都不给我!”唐燕对丈夫彻底失望,但这样一个进城务工的妇女实在没有提出离婚的勇气,如果离婚就意味着她失去所有的经济来源,别说孩子就是自己都很难糊口。几经折磨,唐燕终于克服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障碍,鼓起勇气走进了社区悄悄话门诊,向工作人员道出了满腹苦水。经过反家暴志愿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她和丈夫明白了家庭暴力的种种危害,明白了实施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的丈夫再也没有对唐燕施暴,唐燕的小家又恢复了从前的温暖。
反家暴志愿者王华表示,很多遭受家暴继而酿成苦果的案例显示,绝大多数居民碍于面子不愿意向相关部门提及自己所经历的家暴,久而久之,会郁积成怨,造成非常可怕的后果。也有很多居民因为害怕离婚而不敢说出家暴的事实。另外,遭受家庭暴力的不仅仅是女性,部分男性也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社区工作者最贴近我们的生活,这些家事经过调解就好,没必要进入到司法程序,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很多居民表示,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他们求助的首选是社区。
检察院:
以暴制暴 终害自己
本报讯 记者雷晴报道 “不忍长期家庭暴力,妻子怒杀施暴丈夫。近年来这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应引起社会的重视。”昨日,昆明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尹晓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尹晓宁说,分析市检察院近几年办理的家庭暴力案件,家庭暴力的实施同时也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逐渐会丧失自信心和安全感,从人群中渐渐地孤立并自我封闭,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外出打工、长年出走不归、重婚、甚至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今年我们办理过两起这样的案件。寻甸县一妇女长期生活在丈夫的拳头下,加之丈夫的背叛,最后在和丈夫吵架及被暴打一顿后,弱小的她怒起‘反抗’,举起刀砍了丈夫18刀。另外一起案件,楚雄的一妇女周某,婚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儿子从记事起,就看着父亲动不动对母亲拳打脚踢。长大后,父亲的恶习不仅没有改变,还变本加厉越来越暴戾。终于有一天,在听完母亲的哭诉后,儿子忍无可忍,举起钢管疯狂地打向父亲。父亲死后,母亲为了儿子‘挺身而出’担下杀人的罪名。”尹晓宁说,两起案件都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引发的杀人案。案中的被告人其实也是受害者。这类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很让人痛心。
杀死施暴丈夫是不是解决家庭暴力的唯一出路?尹晓宁说,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案,可拨打110报警,还要找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开具有效证明,并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重伤者要到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留作相关证据。总之,要通过合法的手段寻救帮助,不要选择以暴制暴,那样受害的最终是自己。
其次,从长远看,国家应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使其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具体,为预防、制止、处理家庭暴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