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怡兰)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由于国家暂停44号公告限制类目录2125个海关编码商品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我市约有3亿元台账保证金回到企业。有关人士表示,这将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坚定企业发展的信心。
A类企业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行“空转”
据了解,根据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2008年第97号公告,我国从今年12月1日起,暂停《商务部 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下称44号公告)限制出口类目录1853个海关编码商品,以及限制进口类目录轻纺类272个海关编码商品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A类和B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对44号公告所列限制进口类目录中的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A类企业暂停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实行“空转”管理;B类企业实行50%“实转”。
据测算,我市将有约3亿元台账保证金退还到企业。惠州海关副关长王瑞祥认为,这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王瑞祥说:“惠州海关为支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允许企业根据97号公告的有关政策,重新申请备案台账保证金“空转”的合同,提前核销台账保证金‘实转’的旧合同。”涉及97号公告的合同台账保证金“实转”变“空转”的企业可尽快到惠州海关办理相关业务。
企业应重视信用评级争取政策优惠
王瑞祥表示,很多企业不重视企业信用评级,也不清楚不同信用评级待遇有什么差别。惠州海关走访台资企业时发现,281家台资企业中只有5家企业是A类企业,不到3%。“我们发现很多企业规范、守法、诚信,而且符合A类或AA类企业的标准,但是他们仍然是B类企业,没有申请更高的企业评级,不能享受到相应的国家政策优惠和海关的通关便利。”王瑞祥告诉记者,符合年进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等条件的企业可申报“AA类”企业,符合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等条件可以申请“A类”企业。王瑞祥说,惠州2800多家企业中只有115家企业被评为A类企业,仅为4%,与目前多数企业守法诚信的现状并不相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