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号晚6点半左右,在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柳翁路长春村办公楼对面的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机动车撞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当时,非机动车转弯过马路时,看见那辆摩托车直接冲过来,并没有减速,就马上停了下来,但是摩托车还是撞上了非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是个40岁左右的女性,当时被撞到了小腿。那位机动车车主并没有过来问伤势,只是在一边不停的打电话。打完电话他过来说给点钱去买药擦,大家说,这是人说的话吗。先不说如何赔偿,最少应该送医院检查,再把车送去修理。这才是一个文明人应该做的事。摩托车的车牌号码是QH603。他头上还带写着警察的帽子。 后面来了一个小个子的男人,估计是老乡之类的。然后那个小个子打车走了。从那时候开始,就陆陆续续的来人,差不多有20个男的,有的看起来明显喝了酒。当时已经报警了。而警察最少40分钟后才到,而实际开车到现场只需要10几分钟。来了之后,就是拍了下照片,问了下号码,然后留下2个人拖车。自己就走了。而那2个拖车的明显与撞人的那边认识。在那聊天。后面还是非机动车主人的丈夫送她去了医院。她的小腿腿骨断裂了,。 车主丈夫今天再去交通大队的时候,那些交警一口咬定说是因为非机动车非法载人,所以不赔偿,车还不还,还把车主丈夫关起来训了一顿。。,。 我们是小人物,什么都做不了。是什么原因让警察这样说话。他们不是号称人民的公仆吗,现在不是法制社会吗?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收好处,或者有关系,有后台。然而,我们国家就是这样的吗,警察也是这样的吗。让我们每一个合法的公民如何去相信。试问,连这样的问题都不能公平解决的警察,以后发生类似的事还有必要报警吗,国家跟人民还需要这些警察干什么,你们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却不为人民办事。 我想,即使是处于弱势却不能这样自认倒霉,我相信大家与舆论的力量,请大家去帮助与关注弱势群体。 谢谢各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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