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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在一个不足20平米的擦鞋店里,邱福生5分钟内狂砍艾滋病人管利鸿24刀,被控故意杀人罪一案,于3月16日上午在沈阳市中院第九审判庭开审。

                                                         文/柳随风

    “我是艾滋我怕谁”,这就是死者生前仗以生艾慈病为由,历来行恶的资本,而他最终倒在了被他历来视为鱼肉的擦鞋匠的刀下。这就是震惊沈阳的擦鞋匠怒剁艾滋患者案。当地多家媒体称之为“一起都是被害人的庭审”,“事关社会正义,事关国家对艾滋病人犯罪的态度”。

     先不说庭审的结果如何,我们以公正的态度来看待这一事件,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一个后果,到底问底出在哪个地方,是谁之所错。

     一个连派出所民警都被他追得破窗而逃的艾滋病患者,他凭得是什么能让一方百姓变色,肆意行凶,难道法律真的对其没有制约的作用吗?难道诚如一位民警所言,沈阳没有关押艾滋病患者的场所,以至于任由他胡作非为,到了连法律也奈他不得的地步。

     如果说,一个连法律都无法对其做出制约的人,更何况本质也已经到了极其败坏的地步,那么作为平民百姓而言,除了以暴制暴外,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能逃脱其敲诈勒索、殴打辱骂的境地呢?在那一条步行街上的个体经营者深受其害,见了死者本人如同见了鬼一般,即便你对他笑脸相迎,但他总有他的意图所在,要钱要物,当你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之时,则要拳脚加身,让百姓苦不堪言!

    之所以能令其为所欲为,能令其不断地在其他民众的身上层层加码,是因为仗着“艾滋病”为资本作恶。谁都知道“艾滋病”令人谈虎变色,是绝症,得了此病只有等死的份,于是乎,这种在形为意识之中的恐慌成了死者为恶的本钱。

     警察无奈,百姓更是无奈。

    而作为擦鞋匠的邱福生,被邻里称为“好朋友、好邻居、好丈夫、好亲戚”的老好人,缘何到了非杀他不可的地步呢。当地的华晨商报曾经有过报道,擦错了一次鞋油,差点被擦出命来,而当时邱福生遇上的就是死者本人,擦错鞋油后,死者用随身携带的铁棍击打他的头部背部,把他鞋店内能砸的全砸了,并要价5000元。邱唯有报案,但死者却放出狠话,非要整死他不可!

   在死者被带到派出所的过程中,用菜刀砍伤所内的小工,又追得警察越窗而逃,面对他的为所欲为,警察表示了无奈,只有把他放虎归山,于是就有了死者生前到五金店买了洋镐前去邱福生的鞋店算帐,面对杀气腾腾的艾滋病患者,邱福生抢过了他的洋镐而酿成血案。

   之所以会有死者本人第二次前往鞋店,是因为他钻了一个法律的空白地带,面对患有绝症之人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条款制裁方式,而在派出所放任不管之后,更是张扬了他嚣张的气焰!

   但我想,无论是艾滋病患者还是一个身体健康的人,他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份子,理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只要犯了罪,理应受到惩处,而不至于有了死者本身借助其病史继续为恶,以至于发生了惨案的结果。

   而在我国,当前的艾滋病也不乏少数,在某些地区,也曾有了极个别道德败坏者仗着自己得了绝症而四处为虐,令当地百姓和民众忍受其欺压,而当地公安部门束手无策,这不是一种很悲哀的现象吗?

   当一个人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不得不做出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举措,就是所谓的“正当防卫”。面对这个连警察都不能奈何的行凶者,鞋匠唯有用生命捍卫自己!

   在百姓的眼里,鞋匠邱福生为当地除了一恶,可在法律的范畴内,却又犯了罪。但我个人认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之下,捍卫自己生命、作出反击,理当是正当防卫,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而死者本人,借病行凶,恃恶不改,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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