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我缈缈,我有点小忧郁,喜欢听苦情歌、啃苦涩的文字;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傲人的身高、平凡的五官;小资的时候会穿着自己好不容易淘来的淑女裙(平时的我,都是T恤加牛仔裤),优雅(朋友都说我穿上裙子,还是不可能成为‘淑女’)的喝着不加奶精的咖啡。我最讨厌夏天,最喜欢秋天,余下的季节就当作陪衬吧!可是,我却在我最讨厌的季节里,遇上了我最爱的那个人。那一夏,他如天使般降临到我的世界里,他温暖的笑容、悦耳的声音、阳光的特质、乖巧的外形,我被他深深的吸引,我发誓,那一刻我彻底沦陷。我疯狂的在百度里搜索着他所有的信息,网罗他所有的图片,我在他的笑容里沉醉。
当身边所有的人,都在谈论着刘天王、追捧着周董,我的思绪里只有他的存在。他不很红,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他还是个新人,但我相信未来他一定会让我们刮目相看的。其实,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喜欢的是他这个人,不是外界所赋予他的光环。少了镁光灯,他依旧绚丽夺目,我称他为王子,而我是没有水晶鞋的小女子(21世纪没有灰姑娘的故事)。
遇见他,我不知道应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喜悦中总掺杂着一些的无可奈何。比如,因为他的出现,唤醒了我久违的音乐梦想,可对于我这样的年龄而言又是多么的遥不可及,要是我可以再小个三岁,那么我就会不顾一切的像他一样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记得,当我意识到自己跌跌撞撞的走过来好几年的路程却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时,那种难过和心酸厚厚的堆满了我的心口,我忍不住在电话里向我母亲哭诉,当时的我是那么的无助,要是没有他,或许,我会一辈子这样平淡的过着。曾经的我也为音乐狂热过,却因为一时的迷惘而错过了,我深信这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污点。
他的出现,我的生活好一阵子都变成了乱七八糟的样子,因为我在考虑着,我是否该重新确定我的人生目标和生活方式,当然,这些有一大部分是为了他。我有冲动的想过要放弃现在的所有,去学音乐,去追逐,回过头又得考虑种种不成功的后果,可以想像我当时有多么的无助。身边的人都说我疯了,我天天听着MP3,练歌、练嗓子,收集各种音乐比赛的活动,在第一次遭受打击后,我似乎回复了理智,我要学会等待,做好准备,我这样对自己说。因为曾听过这么一句话: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
在他之前,我像一般的女生那样,喜欢看偶像剧、喜欢看娱乐八卦、喜欢讨论某个自己欣赏的艺人,却从都没有想过要去追捧他们,更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HC(花痴的缩写)一族。在第一次参加有关于他的活动之前,我只是默默的支持着他,通过网络关注着他的行程和现状。不可否认的,他是个很有魅力的人,我更想说他是个多变的人,他可以成熟、他可以幽默、他可以乖巧、他可以孩子气,这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吸引着我。也许,我们都有着相同的特质吧。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情形,我的心情用‘激动’二字都无法形容,因为怕赶不上时间,我和另外一个同行的粉丝,一直不停的询问着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间;不停的催逐着他加速前行。我在脑海里,设想着无数见到他的场景,哪一种都让我心情澍湃。其实,在去的路上,我的思绪很多,很多……
节目开始了,听到他已经到候场时,我像蜜蜂见到花朵般,飞也似的冲到后台,我看到他了!那个影响我喜怒哀乐的孩子。他像个好学生一样端端正正的坐着,他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小很多,真的很像个孩子,我心一阵抽痛,发现自己似乎真的老了,虽然他比我大。我这样的年龄,过了盲目的冲动,身边的小女生兴奋的叫着他的名字,他转过头微笑、挥着手向我们打招呼,我紧张的按下相机的快门,想要捕捉他美好纯真的笑容。
知道吗,他一上台就往我这个方向看,我的心跳快得似乎要从心口跳出来,这一刻,我像情窦初开的少女看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欢快的像个小鸟。我自欺欺人的对自己说:嘿,看!他在看我呢!明明知道他看过来能看见的只是黑乎乎的一片。我举着灯牌的手在发抖,上面写着他的名字,我的心跳跃着!我和着人群的叫喊,大声尖叫着,使劲的喊出他的名字,更不用担心别人异样的目样,因为我们都一样。尽情的呐喊着,像是感情的渲泄,直到嗓子变得嘶哑。
我想,我算是幸运的人,第一次见他居然可以跟他那么近距离的站着。我凝视着他的脸庞,想要把他的样子刻进血液里。我看着他真实的笑容,像做梦般,不真实得在我眼前晃动,当他的体温不小心的擦过我的手臂,我清楚的知道,他就在我的面前。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我怕流露太多的感情会吓到这个干净的小孩。“我有跟他合照呢!”这是我回来后最引以为傲的纪念品,虽然那是集体合照,我看到自己微微的笑容里有幸福的因子在漫延。这一次的‘正式见面’,让我兴奋了好长时间,久久的回味着每一个画面。当然,回忆总免不了心酸和落泪,我们的距离是这么的遥不可及,我对他那么的熟悉,而我对他而言只是个陌生人,多么尴尬的关联。
我想,我对他不仅仅是单纯的欣赏和喜欢,那蕴含着爱!我也知道有我这样种心情的人不只我一人,而他就只有一个,我能怎样吗?我只能在远处静静的看着他,通过电视荧幕听着他的声音,看着他的微笑,没有体温、没有温暖。想到他我会哭,真的真的!有一种感觉,没有办法用言语来形容,说不清、道不明,这应该就叫爱情吧!它无形无色,掏人心肺,操控着泪腺。对自己说:戒掉吧!戒掉!这毒,无药可解。
第二次去见他,是他的歌友会。其实我真的不算特别称职的粉丝,我只是自私的喜欢着他,不愿与人分享。有很多亲(即他的其他歌迷)说过,见面的次数越多,就越想见他,我就是这样,如果说第一次见到他是无法自拔,那第二次见到他我就是无可救药了,我不敢想象第三次,我是不是就要疯掉了。
他歌友会举行的地方,是个美丽的城市,在西子湖畔。这是个有着浓重传奇色彩的城市,断桥、雷峰塔、苏堤春晓、垂杨绿柳。他就像一股寒流般势不可挡,在酒店大厅里,我看到了别人为他如何的疯狂,我坚持自己的矜持,安静的旁观着他在我身边簇拥而过,我再一次的看到了那张朝思暮想的笑脸!
经过一些风雨的历练,他变得成熟了,似乎长大只是几个月时间的事情。我痴迷的看着他在台上为我们歌唱,我的视线一秒钟都舍不得离开他的身上,生怕一个不留神就要错到他细微的表情。他把他的幽默发挥的淋漓尽致,让我们感受到他因我们的到来而欢乐着。我想说,你这么一个难得的男子,我们如何不为你疯狂?曾经,有人说过,他的出现就是为了培养层出不尽的花痴,我想是的。后排的一个男生说‘我看过疯狂的歌迷,却没有看到过如此疯狂的!’如此可见,这日溢增长的花痴群可是他的‘功劳’呀!
我说过,我有点小忧郁,还爱听苦情歌。而他翻唱的每一首歌似乎都是要来摧残我的泪腺的。他唱张天王的‘他来听我的演唱会’我心情激昂,却带点酸涩,那是为我们准备的,我想哭;他唱范小宣的‘眼泪’那是我们在认识他后变得最不值钱的东西,我的眼眶开始发热;他唱1983的‘对不起,我爱你’那是我们所有人藏在心底最久的声音,眼泪开始发了疯似的狂奔。这一刻,如果可以,我愿哭到枯萎,这是我当时的心境。
我看到他朝我的方向看过来,似乎能看见我泪滴的掉落,他一脸的深情。其实,我真的希望他看到我为他泪流满面的狼狈模样,我要他的心疼,要他的注视,要他的关怀,我自私的期盼着。当然,他能看到的依然只是一片灯海和漆黑。即使,我的眼泪能像夜明珠般发出光亮,也不过是一闪而逝的流星,很快的淹没在灯海同人群里。
“对不起,我爱你。”这句话,我在心底说过千百次,只是你听不见。我知道爱上你就意味着心伤、寂寞、无奈,可是我仍是死心塌地的淊了进去。所以,我的眼泪,伴着你的这首歌一直的流淌,看见我流泪的人别问为什么?我想你应该和我有同样的心情。一度,我想放声的大哭,让自己哭到漰溃,也许,这样你就会记得我;也许,这样你就会关注我;也许,这样你就会被我感动。不过,我并不天真,这种做法只会让你困扰,我舍不得你皱一下眉头,我要你一直如天使般的笑着。少了你的笑容,天空都变得灰霾,绿叶也变得黯淡。
你说,这是最后一首歌了,当音乐接近尾声时,你感恩的对我们说谢谢,对着我们做着专属于你的躹躬方式,我知道这第二次的见面到说Ending的时候了。可是你知道,我们是多么的舍不得,多希望你又在逗我们开心,是对我们说笑的。你退下舞台,帏幕落下了,灯光亮了,我们还呆呆的坐在位置上,依依不舍的看向台上,盼望着你再次的出现在上面。我看到无数掩面哭泣的人儿,她们和我一样的不舍,这会,我真想说:你这个坏孩子!
知道吗?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手机响起时都可以听到你的声音,不管是打电话的还是听电话的。手机、电脑的桌面和屏保都是你烂灿的笑容,随身总能找到一两样关于你的物品,你真是个有影响力的家伙!那一天,整个杭州似乎都疯狂了!走到哪里都有人问起你,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你的粉丝,我们像老友一样相互的大声Say Hello,满大街的人看着我们招摇过市,我们骄傲的抬起我们的头颅,以你为荣!
我很乖的没有跟你住在同一间酒店,我是不是值得表扬一下?不然,我肯定会一大早的在酒店大厅等着你的经过,晚上等着你的归来,像个盼望丈夫归来的小妻子,当然,这些都会给你带来困扰吧!因为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所以我让自己慷慨,给你再多一点点的空间。其实,我真的很想有机会再近距离的看看你,然后对你说:嗨,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再说点关心的话语。可是,我没有没有!抱着遗憾,踏上了回程的旅途。
心空荡荡的,在秋天,这个季节里,我冷得直发抖,我拼了命的拧紧控制泪水的开关。上车的那一刻,我在心底对你说再见,再见,不知何时;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你在B城我在A城,这第二次见你在D城我在C城,未来的第三次我会在哪?你又会在哪?我茫然的回望着身后的城市,热闹的人群、繁华的街道、耸立的高楼,它与你与我都无关,我们只不过是刻意的在此相遇。
当新的一天开始,在自己熟悉的房间醒来,我知道那似梦非梦的见面已经结束了。见多一次面,离开的时候,伤心就更上一层,直到现在心还是空落落的,很故意的去温习那天的一幕幕,回味你眼角的笑纹、嘴角的笑意、声音里的欢快。把手机拍下的片段一遍遍的Replay,直到眼角变得湿润;把新收集到关于你的物品,一遍一遍的把玩着,知道吗,这是在寄托对你的思念。时不时的呻吟着对你的想念,和爱恋,我想我是疯了,她们都这样说。
我以为,我会伤心很久,因为,只要一触及那个城市,我就会敏感的,打开回忆,刚是用想的,依然可以感应到那时的心情。可是,回到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悲伤并没有那么浓重,它弥留在了我离开的那个城市里,是我自己把伤感想得太重了,有意的去把自己包裹在里面。我要把他忘掉!如是的对自己说。可是,心却痛的快要麻木,原来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成了我心脏的一部分,触摸着我的血液、影响着我的呼吸。在第一次见他之后我就说过要戒掉对他的爱、对他的思念、对他的依懒,可毒瘾一旦发作时,我又着了魔似的失神。对你,我戒不掉,戒不掉!
Scarry/文
ソèと風ér (343216079) 于 2009-03-19 16:35:06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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