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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死亡情节
——自杀是一种状态


       自杀作为一个常态社会中始终存在的现象,作为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我们都无法否认或忽视它的存在。面对全世界都日益上升的自杀率,我们也许需要从一个更加科学、理智的角度认识这一现象和行为。作为一名对这一现象有着特别关注度的志愿者,我也一直在思考我们应当如何认识和理解自杀,我们需要抱着什么样的态度解剖一个个自杀案例和一组组数据背后的内容,也许这一系列的问题如同一盏盏昏黄的油灯,早已经在你的头脑里时隐时现。
       在人生命的过程中,实际都无法逃避关于生死问题的思考。自杀作为死亡的方式之一自然也有非常的可能出现在你的视线里,即使很短暂。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坦然自若地来探讨一下呢?理解自杀,我们无非要清楚这么几个问题:自杀是什么,自杀意味着什么,人为什么会自杀和自杀的后果。
        自杀是什么呢?这的确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也还没有学者能够给出一个完全令人信服的答案。不过作为一名志愿者的我,在生命的河畔一直在以生者的角色在聆听,在寻找着。虽然只能在河岸的此岸遥望着彼岸,但我也想我也能努力地看到点什么。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说2004年11月29日清晨,在澳大利亚南部两个小岛的海滩上,居民和海洋生物学家就同时发现,有72只领航鲸鱼和25只海豚在这里搁浅而死。这是令人震惊而又伤感的一幕。据考察每年在沿海海滩,我们都能发现这样的这样一幕幕令人悲痛的场景。虽然关于他们为什么搁浅,科学家们一直在探讨,有科学家就将其解释为水污染问题,有科学家说是他们声纳导航系统被干扰等等,但至今还是无法被人信服。鲸鱼、海豚也自杀,这是怎样地一则寓言,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呢?在江苏省高淳县,一个姓杨的人家里,一只母狗产下3只小狗,但有一天,一条竹青蛇趁母狗不在时,咬死了正睡着的3只小狗,听到动静赶来看到奄奄一息小狗的母狗,不断发出“呜呜”悲鸣。从此不吃不喝,后来,母狗竟带着悲伤跳入主人家门前的一个水塘中自溺。这是一个真实故事,似乎这些仿佛在告诉我们一点,自杀不仅仅是发生在人类身上,一些动物也有类似人类的自杀现象。
       自杀用不同的话语方式研究,会得出不同的定义,也会有不同理解。今日我们所说的“自杀”是十八世纪初后期才由法国率先使用的字与概念,而后才扩散到世界各国。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人们在谈到自杀时,都是用诸如杀死自己、自我凶杀、自我谋杀,或者如淹死自己、射死自己等说法。直至今天,其实各国对“自杀”概念的定义也还不尽相同。《不列颠百科全书》定义“自杀”为:“有意或者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动。”如果从这个定义理解“自杀”,那么前面说到的鲸鱼、海豚和母狗就不应该属于自杀,还有那些由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吸烟、吸毒导致健康的损害,也不能算作自杀。在众多定义中,我觉得当代社会学的创始人爱米尔*杜尔凯姆关于“自杀”的定义具有代表性,他在著作《自杀论》中这样定义“自杀”:“自杀由死者本身完成的主动或被动的行为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的结果,是一个人作出危险举动并明确知道其结束生命后果时的行为。” 这个定义说明了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自杀由死者本身完成的,并且死者本身明确知道其行为后果为结束生命。这个定义,被国际社会广泛接纳。当然对于这个定义也还存在着一些争议:第一,我们无法知道自杀者作出危险举动是否明确知道其结束生命的后果,也许他还有其他的动机和目的。第二,那些从事高危运动,像走钢丝, 一不不心掉下致死。他们是知道这项运动有致命的危险的,并最后的后果也是这样。这能说是自杀吗?所以中南大学肖水源教授提出自杀是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个体故意损害甚至毁灭自己生命的主动的或被动的行为。这个定义应该说已经比较全面,但也有遗漏,比如说那些精神病人在发病的情况下有时自主意识并不清醒,这种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能算自杀吗,那些“自杀秀者”的行为又如何理解呢?其实我们也没有必要把争论的视线仅仅停留在一个没有多大实际讨论价值的定义上,我想对于自杀深层次的探讨才是更重要的。我对自杀的理解有三个方面:它是一种生命存在状态下的行为或状态;它是一种自己对自己的毁灭行为或状态;它是行为者意识形态下的行为或状态。也就是说,在我的心目中自杀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状态。
       曾经偶然地看到过一篇文字,冷静的文字有些绝望地说:在一个遥远的印第安部落,人们也许会因为把鱼叉投向鱼失败而上吊自尽。来自智利的小说家略萨亲眼目睹并预言这个的民族将很快因为自杀而灭绝。这是一个怎样的民族,这是一种的行为,指导行为的文化联系又是什么呢?一个民族既然会选择自杀这种方式而走向灭绝,本身就是很难让人思议的。我们再看在那些许多战乱的国家,自杀也都是一个并不孤单的词。在中欧的自杀带,在世界上许多宏伟的建筑上,在那些神秘而又充满想象的风景名胜区,自杀行为者往往以另类形式作着生命最后的永别。我们应当如何讲述这一切呢,长长短短的句子是否能概述自杀这一现象呢?我想是不能的。比如我们一般认为信教者自杀率比无神论者要低,但我们也可以发现近年来集体自杀案例很多都与宗教有关。我们一般认为男性自杀率比女性要高,但在中国这一观点显然是不成立的。二十世纪世纪国际社会对自杀未遂的研究表明,城市自杀未遂率高于农村,但在中国,目前大多数研究都表明农村人口自杀率高于城市人口。美国的一些研究表明,医生的年自杀率为36/10万,与25岁以上普通男性相当。相反,英国和斯堪的那维亚国家的资料表明,男性医生的自杀率可达同龄一般人群的2-3倍等等。数字背后总会有大量的思考,那么这些数字又都能说明了什么呢?我没有答案,希望文字前的你能够告诉我。不过我想说的是当许多社会学家全力对自杀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各类研究的时候,其实也许我们要知道在死亡问题研究领域并没有那么多可以适应的普遍存在的规律性的东西。生存与死亡只是人的一种本能,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它们就在矛盾中发展。每个人也许都有一种死亡的情节,而自杀恰恰是这死亡情节中的一环。所以我前面会说自杀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状态。
       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的理论其实是奥地利精神病理学家弗洛伊德最早发现的。虽然这一理论体系还有待修正和完善,但它已经告诉我们可以从另一角度来理解我们生命的本质,理解自杀现象。在弗洛伊德的眼里,死亡是客观存在的,它没有任何的修饰和装扮,人类固有的死亡本能就是为死亡服务。死亡本能的满足是双重性的,或是毁灭自己的生命, 或是毁灭别人,前者表现为自杀,后者表现为侵略或杀害别人。尽管弗洛伊德由于特殊的成长环境和个人的品质,有的观点是错误的。但他终究是精神分析学的一座冰山,里面蕴藏着无穷的与众不同的而又真实的能量。只是有时我们越靠近他,越能感觉到冰山是寒冷的,有时不得不望而却步。但这丝毫不动摇他将永远屹立在那。很多后来人都对这一理论有过质疑甚至批判,在我看来,弗洛伊德即使有一些错误,也绝对不是本质性的错误。我们也许只有像弗洛伊德那样站在死亡本能的高度理解自杀,才能真正俯视到“自杀”的全景,因为死亡作为本能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事情。正如达尔文在《物种起源》里写到:“许多本能是如此不可思议,以致它们的发达在读者看来大概是一个足以推翻我的全部学说的难点。” 是啊,只有本能的事物,才具有无比的力量,才足以与真理抗衡。
      什么是本能呢?心理学家詹姆斯在1908年给本能下的定义是:“本能是一种遗传的或内赋的心身定势,它决定其载体知觉,注意某组确定的对象,体验这种对象知觉所产生的特殊的情绪兴奋,并且以一种特定的态势对其作出行动,或者至少是体验到作出行动的冲动。” 詹姆斯告诉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本能的涵义:一、本能是“先天行为”,是遗传的或内赋的;二、本能是一种特定的态势,蓄积于每个人生命的过程中;三、本能是一种内驱动力,对其行动有影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进一步指出,人的冲动或基本需要至少在某些显见的程度上是先天给定的。当人类在种系阶梯中上升时,我们可能会逐渐发现新的、更高级的欲望,发现另一种本能,它在本质上是类似本能的,即在强弱程度上是由机体结构和功能所决定的。这些类似于本能的基本需要就是人类对于爱、安全、归属、尊重、理解等的需要。这些基本需要具有必需性。从詹姆斯和马斯洛的理论来看,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理解死亡本能,死亡的本能并不是表现为一种求死的欲望,而是一种破坏性的特定的态势,它不是一种简单的意动性需求,当这种基本冲动向外延展受到挫折时,往往退回到自我内部,成为一种自杀的倾向,这叫“自杀潜势”。我们还可以换一角度来理解死亡本能,有时,在某种情境下,你是否突然产生从三十层纵身跃下或冲向火海的冲动?你是否有期待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看着潮起潮落?当驰骋在电脑游戏,是否有“杀个片甲不留”的欲望?你是否渴望过出家远离尘世的喧嚣?你是否讲过“钱财若粪土”这样的话?你是否感觉过人生太漫长呢?你烦躁时,是否会不停地跺脚?这都是所谓的死亡本能,是每个人趋向毁灭和侵略的冲动。你能说你没有这种本能吗?所以说每个人都有死亡的本能,只是其强弱程度因人而异。
       当然也会有人认为死亡本能理论有唯心主义的和形而上学的错误。任何学说都有其束缚性,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些无法隔离的束缚性而否定其中所包含的科学合理的东西。死亡本能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生命和自杀现象的新模式,并且已经得到了实践和一些科学论据的支持,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它的合理性。只是我们不能孤立的理解死亡本能,应当把它和生存本能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生存本能是个人力量的来源,它坚强地袒护生命和代表生命的每件事物。正因为生存本能的存在,告诉我们,死亡本能是一种存在,生存本能也是一种存在,他们都为彼此的核心而服务,并在矛盾中发展,自杀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死亡本能的一种表现形式始终是一种存在的状态。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穿梭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忙碌着纷繁复杂的各种事务。不过你想过没有假如有那么有一天,你突然地看到一个人站在一座19层的高楼上,很多人都拼命地抬着头向上望着他,警察在很努力地维持治安,救护人员在很努力地做着最后的准备,他的朋友也在做最后的劝说工作,但好像他并那么容易被说服,一段时间后,他终于走到楼顶的边缘,向下面的人群扬扬手后闭上眼睛脚向前移一步,整个身躯像断线的风筝一样,落到了地上,只是风筝落下来的时候,也许做的是曲线运动,而他做的可能是很经典的重心垂直下落,并且落到地上还会有很多很多的可怕的鲜血。那一刻,你将如何理解自杀,如何看待自杀者呢?是觉得他缺乏责任感?是觉得他太脆弱了?是会说出“生之发肤,受之父母”这类的话,还是会为他惋惜呢?我想你肯定会有自己的答案。以往我们从社会学观点角度看,自杀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从心理学观点看,自杀也是人的自暴自弃的一种表现。但大家想过没有,从自杀者本身来讲也许自杀恰恰是一种解脱的很好方式,是一种迫不得已的行为。2006年1月16日下午,温州市第七中学初二(5)班的优秀学生吴雯雯由于一位老师不让她进考场参加期末考试,跳入了潋滟的九山湖。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又划上了句号。据说吴雯雯在自杀前曾来到校门口外一家小店,要了一根头绳,顺带把已经看好的项链也买了下来。她是带着项链自杀的,因为她要漂亮地离去。从这点看,能完全理解为是自暴自弃吗?杜尔凯姆说自杀“主要取决于支配着个人行为的外在原因即外部环境及带某些共性的既成社会思潮和道德标准”,我觉得他说到了根本问题,即死亡是人的一种本能,自杀是死亡的一种方式,当内部驱动力无法抵抗外部压力的时候,自杀就将一种状态变为一种行为。真诚希望我们能多一些疼惜的心来看待这些走向毁灭的朋友。他们也许并不是真的想要与这个世界别离,可是他们并不真正明白所采取的动作却造成可能分离的后果。
       关于人为什么要自杀,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有学者指出:“自杀可看作是精神病人的本性发展过程的反作用,它普遍地存在于各种精神病患者之中。”更有人指出气温气候对生物体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诱发自杀倾向的作用。原因是外在气温突然而剧烈的变化,会扰乱生物体的内分泌和自律神经系统的活动,如果此时不注意调节,就有可能出现一种谵妄症,从而产生自杀念头和行动。百家争鸣,各有道理吧。
      现实生活中,无论对于谁,自杀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很多人也不愿轻易触及。自杀而死的,从犹豫到抉择,也许只有几分钟时间。有数据就表明我国自杀行为的一大特点是46%不超过10分钟。这种自杀按照我国学者的分类就应该属于情绪型自杀。像2006年8月5日深夜,沈阳一名男青年因与女友发生感情纠纷,持刀将女友扎死后,又挥刀扎向了自己的心脏。整个过程不超过10多分钟。10分钟啊,10分钟,因为一个所谓的理由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也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是对生命最大漠视。对于自杀,我的确一直强调这是个人的一种权利,如果一个人在自主的冷静的理智的意志下,身体和心理都处于健康状态,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经过非常郑重的权衡,最后决定不再生存了,这类自杀我们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自杀的绝大多数人不是这样的,他们还是恋生的,他们只是由于爆发性的情绪包括委屈、悔恨、内疚、羞惭、激愤、烦躁或赌气等引起才自杀的。如果再给他们一次选择,我相信他们的是不会这样的。
      与情绪型自杀对应的是理智型自杀,据说英国有一名高尔夫球手因为健康状况恶化,曾50次跳海自杀未遂,政府曾出动警察、救生艇、海岸警卫队和直升机,挽救她的生命。最近,地方政府实在没办法只好下令永久禁止她接近英国任何一个海岸。不过尽管如此,她还是次打破规定,与警察继续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对于这种不是由于偶然的外界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导致的,而是自杀者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评价和体验,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地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自杀措施的行为,我们又该如何的理解呢?是否这类就符合我前面说的无可非议的标准,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离去呢?我想这也是不应该的,因为造成理智型自杀的原因有时也许是片面的,是不合理的,甚至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曾经说过对于死亡的麻木,就是对生命的麻木,对于死亡的恐惧,就是对自我的恐惧,人为的选择死亡或逃避死亡,都是对生命本质的抛弃和一种不言而喻的彻底的痛。更多人的自杀,除了死亡本能所产生的“自杀潜势”外,也许更多的是找不到生命的答案,所获取的信息无法说服自己存在的意义,而眼前的生活又充满着压力与无奈,而且还看不出有改善的可能性。无助与无望感就这样在有限的时候产生了,就像很快将燃尽的电池,随时会将让它连接的电灯熄灭,没有更多的力量再继续人生之路。当然,有的人选择自杀是为了报复他人,或是为了他人赢取注意。如2006年8月16日上午,广州一名中年男子爬上大桥护栏欲跳桥自杀,为的就是要求警方答应他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索赔条件。
       不难看出,如何理解这一现象和行为将是一个更加遥远的话题,也必定永远没有标准的答案。叔本华在他的《论自杀》中说道,“世界上即使是最健康和愉快的人也可能自杀,只要他对外在的困难和不可避免的厄运的恐惧超过了他对死亡的恐惧,就自然会走上自杀的路。”这也再次告诉我们,死亡是人的一种本能。死亡作为一种本能始终贯穿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
节选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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