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一种极为不明智的选择。我个人坚决反对。
其一,它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虽然截止目前,生命对我们渺小人类可怜的理解力而言,依然是奥秘。但有一点我们很清楚:生命对现实中的个人,只有一次,其珍贵之弥足无庸讳言。世界上充满了美好的事物,人生中更有说不尽的快乐和幸福,自杀等于自己放弃了生命个体在尘世上最可宝贵的东西。岂不傻乎?
其二,它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懦夫行经。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属于自己,但又绝不仅仅属于自己。社会是一个网络,人人都在相互牵连的链条上,一环断了,必然影响其他。据专家推算,一个人自杀至少影响六个人。这叫“维他效应”---《少年维他的烦恼》一出,引起大批维他的仿效者,模仿维他自杀。如果说人生如戏,那么也是多场戏的组合,每个人在不同的戏剧中同时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单就在家庭,可能是儿子、父亲、孙子、爷爷、哥哥、弟弟、伯伯、叔叔、舅舅、姑父、姨夫等等,抑或女儿、母亲等女性身份。我们的生命同时也属于他们,大家的生命是交合在一起的,这才有和谐、幸福及生命的质量。而自杀会让这一切付之东流。这是多大的不负责任呀,岂不蠢乎?
其三,它是对生命的残害,是不可饶恕的犯罪。天地造化一个生命需要多少年的时间,我们的智力无法测算,无垠宇宙中一个生命的定位我们一般人同样稀里糊涂,从这个角度讲,生命并不属于我们,你怎么说一个你不了解的物体是自己的呢?但有一条我们应该清楚,我们不能残害生灵。你自己的生命你不能杀,附着在你身体上的无数生命你更无权来加害。在佛教的经典中,杀生是要造重报的,是坠无间狱罪。无间狱是无数地狱中最可怕的一种,一切惩罚、一切痛苦都是无间的,即无间断的、无期限的、无尽头的,那是一种怎样的可怕景象,同样是人类的语言无法描述清的。如此,自杀岂不惨乎?
其四,自杀是短视的同义词。自杀者往往认为人生之路绝了,无法生存了,或没有意义了,这只能说是眼睛太小,看的范围太窄。人生境界有三:身、心、灵。在每一个境界,个人的选择几乎都是无限的,机会也同样是无限的。我们仅看一个例子就够了。自杀者多数是肢体健全者,而世界上还有众多的残疾人,他们没有了完整的肢体,但他们大多有健全的心智,世界在他们面前同样阳光灿烂,社会同样机会多多。与他们相比,身体健全的自杀者有何理由说断了生路。很多时候,人们需要仅仅是换换思维,换换生活方式,换换活法而已。从灵界来说,自杀更不可取了。所有的正教都反对杀害生灵,包括自杀。如此,自杀岂不愚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