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叶青老师、王日新老师、王锡武老师等3位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向大会议案组提出与预防自杀相关的议案或建议。这对于中国整个危机干预领域是划时代的一步。我们知道为预防自杀立法的路还很漫长,正如叶青老师所说“即使从议案降到建议、再由建议降到领导参阅件,也是有意义的。”不管结果怎样,我们再次真诚地表示感谢。
我们今天来盘点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从筹备到告一段落差不多8个多月的点点滴滴,我们充满着敬意。我们深深地明白,这是一次超越民族、地域、年龄与职业的举动,在全社会筑起了一道尊重、信仰、珍惜、诚信、宽容、敬畏、和谐、美好的人道长廊。
一、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背后的数字
2
3
4
6
10
12
13
24
30
45
100
104
149
230
2800
5
20
二、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发展过程
2006年11月13日,经过3个月的调研和努力,在参阅了我国现行的68部法律,74部行政法规,64部行政规章,5部全国人大会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35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的文件和12部地方性行政法规,参照国际社会诸如欧美的国家级预防自杀对策、日本《自杀对策基本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经验和结合我国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鼓励自杀、预防自杀是每一个公民责任为四原则,以增进社会和谐、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为目的,“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建议为自杀预防立法协调工作组终于起草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杀研究与干预条例(建议草案稿)》及其条例解释案。建议草案稿共九章、一百四十九条。条例说明案超过20万字,分立法依据与参考、立法说明和参考案例,详细说明了条例的立法依据、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工作组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杀研究与干预条例(建议草案稿)》及其条例说明案,并听取大家意见。
社会各界在获知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后反响强烈,部分媒体、专家学者和危机干预中心的老师和朋友对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表示关注。《长沙晚报》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来信指出:收到发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杀研究与干预条例》的说明和解释案序,使我们有机会了解“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对做预防自杀这项工作的动机和目的,同时也会对“活动小组”为预防自杀所开展的宣传工作表示继续关注。并预祝“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为危机干预事业发展付出的艰辛努力获得成功!活动组顾问、海南大学传播学研究中心主任毕研韬老师获悉“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发表评论:“‘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作为一群非法律专业的草民,作为一个刚刚成立的民间草根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都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令我肃然起敬!‘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凭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尽着自己关爱生命的‘责任’。更可喜的是,他们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已在摸索中国语境下民间组织‘政策倡导’的途径。虽然工作刚刚起步,前行的路上还有千难万险,但我真诚地希望他们能够披荆斩棘,勇往直前!” 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杨彦平来信指出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很有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杀研究与干预条例(建议草案稿》之后说:“建议很好,乐于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聂辉华博士希望活动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把关爱生命的有益活动进行到底。”中华企管网首席运营官佘玺“祝今年的活动开展得更好,给更多人以心灵的帮助。”吉林省武术协会副秘书长刘淜说活动很好。中国经贸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巩胜利表示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自杀法》议案、立法。
2006年12月1日起,“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支持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签名活动启动,加拿大、美国、河北、甘肃、河南等20多个省市的志愿者积极开展募集签名工作。签名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他们或是学术专家,他们或是生命斗士,他们或是新闻记者,他们或是华人华侨,他们虽然身份各异,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但看到传真过来的一个个名字,我们都无比感动,无比自信。他们和我们一样用一颗颗绝对真诚的心,超越了民族、地域、年龄和职业关注着活动的发展。其中,200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洪战辉在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支持者签名薄上写到:“生命是一切的资本!”“全球热爱生命”奖章得主梁艺写到:“生命无价,人间有爱!”光明日报记者王国平、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郑育娟代表媒介写到:“社会协力,共襄盛事!”“生命是最重要的,有了生命才有追求一切的机会。”北京青少年生命教育基地工作人员彭振在代表其基地写到:“存在是生命价值的基础,珍惜生命靠大家努力。” 还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学生在签名时纷纷留言表示“珍惜生命,拒绝自杀”。湖南省醴陵第一中学学生刘莹说:“人生的挫折,将是回味人生时最好的见证。”有学生还说:“因为你,地球才转得精彩;没有你,地球也不会反转。”很多学生借此机会呼吁同龄人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2007年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总理今天报告最鲜明的特点,是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两会前期,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说:“‘关爱生命万里行’让他帮忙把一个干预自杀的建议案带到了北京。”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东富集团董事长王日新在接受《长沙晚报》采访时说他已准备好呼吁立法预防青少年自杀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会宁县第五中学副校长王锡武老师也回复工作组:她将如期完成对工作组的承诺,用她的行为向全国自杀危机干预系的同仁们表示敬意。
2007年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老师的《关于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自杀条例的议案》得到湖北代表团29位代表的同意,他们一致在这份议案上签名。该议案已经提交给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议案组。
2007年3月11日,活动组顾问、中山大学人类学系陈华教授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冯善书采访时说:“预防自杀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的机制,比如,自杀求救热线,救助自杀者的机构,防止自杀的教育等,立法也是必要的。关于预防自杀的立法的目的不单是针对自杀者本身,而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尽量减少自杀的发生,特别是青少年自杀的发生。”
在组外朋友的宣传推动下,2007年3月13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学系讲师赵德成获悉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后,撰文《自杀有理?——从人大两个“提案”说开去》,他在文章中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青少年自杀法》议案强调是社会如何预防青少年自杀,要求从整个社会做起,整个社会要来关心当代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预防青少年以自杀的行为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从这一点上来说,此提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是强调整个社会对于青少年的责任。”2007年3月14日,三级法官、中国法学会会员王学堂也发表专文《加强国家立法干预,防止青少年自杀》,称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是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事。在文章最后写到:“我也知道,这部法即使通过了,也是倡导意义大于执行意义的,因为许多条款现实中还难以通过罚则的形式来实现其强制力。但我想,这样的法有比没有要好。特别是通过宣传,使每个人心目中都建立一种信念,生命虽然是自己的,但人没有自杀的权利!”
2007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民主、求实、和谐、奋进的主旋律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闭幕会。
2007年3月18日,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工作组组宣布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圆满完成所有议程,成功告一段落。
八、2008年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活动安排
2007年,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迈出了第一步,也是坚实的第一步。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工作组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和全国政治十一届会议时也将继续努力,再接再厉。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