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实:
陈艳芳,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句警官,党的十七大代表,公安部二级英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三八”红旗手。陈艳芳多年一直在派出所工作整天跟辖区百姓打交道,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警察闺女”。
评选理由:
只有把人民群众视如父母,敬如父母。人民群众才能发自内心地叫出“警察闺女”这样令人心动的的称呼。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人民爱,“警察闺女”、“法官的儿子”的称呼也许正是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工作的最高奖励。
投票详细内容请看下:
中国新浪网投票方式:http://news.sina.com.cn/c/2007-11-07/094314253944.shtml
选择: 点击此处进行投票
二、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评选
4、陈艳芳 深受百姓爱戴的"警察闺女"
中国普法网投票方式:http://www.legalinfo.gov.cn/misc/2007-11/07/content_734352.htm
选择: 点击进入 参加评选
二、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评选
4、陈艳芳 深受百姓爱戴的"警察闺女"
中国法制网投票方式:http://legaldaily.com.cn/2007top10/2007fzxw_rw.html
选择:
二、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评选
4、陈艳芳 伸受百姓爱戴的"警察闺女"
如有不理解或者不够详细的,敬请登: http://www.baidu.com
搜索:
2007年度法制新闻人物评选
中国2007法制新闻人物
在这里希望咱们河南人,认识我的人,热心帮助的人,都为咱们的"警察闺女"陈艳芳投上一票
谢谢了 !!!!!!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