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去探讨什么,写这篇文字纯属是寻找一个话题所作。请看过的路过的,不要对号入座!
一夫一妻制从新中国开始,这样的法律条例就成立了。4.5十年代的男女,见面连话都不敢说。在往前6.7十年代,开始有了谈恋爱的思想。乃至于后来的90年代,自由恋爱成了婚姻的主角。现在新世纪的婚姻,已经不单单是一张纸的约束了。传统的保守思想再也不能跟上时代进步的节奏了,背叛成了这中肮脏交流下黑暗。情人成了释放压力的代名词,这种变了味的感觉。有些人把它想象成爱,更有甚者说这就是亏欠的感情。这样地感情如果也算是情的话,那么何必用得着祝英台那一幕刻骨铭心的跳坟?


找了很多借口去说明自己是清白的,可是这样的清白从何而说?寂寞年代,寂寞身体。寂寞身体,寂寞追求。只不过是追求那一点的刻意,又何必去找借口说自己是真心的。那么在家里等你的那位难道就是假的,有句老话叫做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如果当初没有爱,何必娶?女人也是,身体的背叛只是表面的肮脏。你的灵魂才是真正该洗礼的地方,虽然不是娼妓,可是你的人尽可夫已经跟妓女差不多了。就算你是真心的,可是你想过他身后的那位跟你同等的人没有?你的私欲害了不是你自己,更多的是害了那些无辜地人。罪恶的灵魂,你还会安心地去做那些男欢女爱的事情吗?为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这一切,可笑。世人不光是鄙视,更多的是唾骂。贱男贱女,一对狗男女而已!!!


就算你们是真心的,可你们永远也见不得光的感情只能躲在黑暗中滋生。躲在黑暗中的灵魂,是否在想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说什么是真情真意。就算是真情真意,错过的时间相遇为什么不好好地做知己。真的,只有情人才是最好的选择吗?得不到永远是最好的,明明知道得不到,所以才感觉那么美好。保不住那天,当你转身时。他【她】怀里抱的又是一个有情人了,这样的苟合真的可以与真情流露相提并论吗?不会的,永远也不会的。他是在嫖妓,而她只是他嫖妓的一个满足欲望的东西罢了。到老厮守终生的肯定不会是人尽可夫的贱人,而是为自己付出无怨无悔的那个真情地她。你,只不过是他眼中的欲望之都罢了。用句客气点的话就是,你只是他身体的过客罢了。时过境迁,留下的只是你卖力地淫欲......


很可笑的社会,很可笑的嫖客。这样地社会,这样地嫖客。辨证法用来唯物辨证,弄脏斯文弄脏文字。妓女就是妓女,嫖客就是嫖客。何必去强加上“情人”这样富有诗意的名字?难道真的是时代进步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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