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照顾者津贴,就是因为全天照顾全瘫人士而放弃工作的家人,可以拿到因为照顾全瘫人士而发放的津贴。使得全瘫人士有权被家人照顾,有权居家。
2004年香港路向四肢伤残人士协会、香港肌健协会、自强协会及柏力与确志协会的全瘫病人及照顾者联会行动「争取全瘫人士照顾者津贴」在石硖尾公园体育馆会晤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讨论全瘫人士的需要及向政府强烈反映诉求。
最终在2004年香港建立了仁济「全瘫病人援助基金」:
援助对象
主要的援助对象是脊椎损伤程度为颈椎第五节或以上受损或同等程度 (注1) 的全瘫病人,而家人在经济上难以支付其在家中生活所涉及复康与照顾的开支。
- 全瘫病人如已入住任何住宿院舍,例如医院、残疾人士住宿院舍或寄宿学校,均不能成为本基金的受助人。不过,如这些病人有可能离开院舍,并已就离院回家居住订立具体计划,则符合申请本基金的资格。
- 现时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全瘫病人,若他们的特别开支未能获综合社会保障资助,亦可向本基金提出申请,本基金委员会会按情况作出考虑。
援助范围
- 发放津贴,用以支付根据医生建议购买医疗/复康用具的主要开支 及用具的维修费用(例如电动轮椅、流动医院床、流动吊架、冲凉椅及抽痰机等)。
- 发放津贴,用以支付按照合资格治疗师专业建议进行家居改装的主要开支。
- 发放临时津贴,以协助全瘫病人应付特别需要(例如个人照顾员、暂顾服务、医院消耗品、外出求诊、个人护理项目、接受训练所需的接送服务及小额交通费)涉及的主要开支。
- 对於可用以支援全瘫病人,在社区生活的其他特别津贴申请,本基金委员会亦按情况作个别考虑。
更多内容,可查看香港路向四肢伤残人士协会,http://www.4limb.org/view/rehabinfo.lookafter
青青姐 (735919065) 于 2008-06-14 13:43:02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青青姐 (735919065) 于 2008-06-14 13:43:19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