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流程请各副主持严格执行】 (5/314)

< 上一篇下一篇 >
本帖地址: 复制地址

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北の辰★

用户形象图片

2.3 请假、销假流程
2.3.1
请假须在【正副管理备案(内版)】按照规定格式备份并通知相应的上级管理员,管理员单次假期不得超过15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
请假条标题格式:【请假】[**分类]主持昵称请假*天
2.3.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可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在【正副管理备案(内版)】续假。续假最高期限10天。
续假条标题格式:【请假】[**分类]主持昵称请假*天
2.3.2  假期结束后,在【正副管理备案(内版)】销假。

销假条标题格式:【销假】[**分类]主持昵称销假,并在帖中附上原始请假条地址;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1楼 徽 章

用户形象图片

请各聊天室的主持都来学习.并严格执行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2楼~雨中行~

用户形象图片

照办不误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3楼 ◆ 風 ◆

用户形象图片

明白   一定严格执行坚持到底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4楼“龙卷风“A

用户形象图片

到哪里请假都没讲
回到帖子顶部

回帖 引用 5楼“龙卷风“A

用户形象图片

春节快到了,在哪里请假啊,谁来告诉我
回到帖子顶部
个人信息
  • 荣誉+3
  • 荣誉+2
  • 荣誉+1
  • 荣誉-1
  • 荣誉-2
  • 荣誉-3
发表留言
  • 文章不错!
  • 精华好文!
  • 支持原创文章!
  • 帖子图文并茂,好!
  • 真知灼见,说得好!
  • 恶意广告
  • 违规内容
  • 严重灌水
  • 重复发帖
  • 标题党
你确定要删除此楼层吗
扣20点经验值

快速回复进入高级回复

插入图片 选择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不区分大小写)

[完成后按Ctrl+Enter发表]
[回复须知]